监督索引号53232300331401000
目 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牟定县民政局是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关于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县属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与党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指导乡镇和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直接联系一批社会影响大、党员数量多的社会组织党组织。拟订全县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和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社会救助工作。指导全县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拟订全县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发展规划,指导开展村(居)委员会自治组织建设、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乡镇、村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命名、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乡镇及其以下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县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拟定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孤儿、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及权益保障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县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审核报批和管理。指导婚姻、殡葬等服务机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中国境内居民的婚姻登记工作和收养子女登记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拟订全县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监督和指导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拟定县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具体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福彩公益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县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抓社会兜底保障,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一是积极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结合实际,提请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全县深入推进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动员部署暨培训会议,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亲属备案制度,研究制定了《共和镇社区被征地农民生活养老保障问题的处置工作意见》。对低保申请对象按照不低于30%的要求,认真开展入户调查核实。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农村低保对象从2019年5月的5207户8883人减少到2019年12月的2085户4416人净减少4467人,减少比例达50.28%;城市低保对象从2019年5月的3903户4224人减少到2019年12月的69户94人,净减少4130减少比例达97.7%。有效化解“了政策保”“平均保”“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真正实现精准施保,应保尽保,应保才保。二是加强资金监管,及时按月发放城乡低保资金。截至2019年12月,全县共有城市低保对象69户94人,全年动态管理累计新增129户130人、减少4067户4438人,累计发放资金13319156元,月人均补助水平达364.23元,户均保障率达1.36,覆盖率达0.12%。全县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085户4416人,其中:整户保1361户3619人,单人保724户797人;A类782户1566人、B类921户1613人、C类382户1237人;建档立卡对象1103户2545人(建档A类683户1247人、B类267户612人、C类153户506人)。全年动态管理累计新增867户2144人,减少4588户7183人。全年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24615282元(其中:建档立卡低保金14871850元),平均补助水平达253.58元,户均保障率达2.12,低保覆盖率达3.55%。真正实现了“精准”“精准”“再精准”的目标要求。坚持专款专用,专账管理、按月发放的原则,加强低保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三是加强农村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的有效衔接。切实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未脱贫人口、已脱贫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照认定标准和程序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已脱贫但家庭人均收入超过脱贫标准低于低保标准的按整户或单人户认定给予纳入低保保障,实行脱贫不脱保;已脱贫但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实行半年至一年的渐退期,杜绝“一兜了之”。四是及时提高社会救助标准。从2019年7月1日起,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557元/人/月提高到610元/人/月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原来的3500元/人/年提高到4200元/人/年;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原来的665元/人/月提高到732元/人/月。五是认真开展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和特困供养,补齐救助短板。围绕临时救助“兜底线、救急难”功能,对临时性发生困难的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全县累计开展临时救助1184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445566元。同时,对因病致贫人员及时开展医疗救助,2019年1-5月开展医疗救助2930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2223300元。其中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886人次,累计发放建档立卡医疗救助资金2188300元,占医疗救助总发放资金的98.43%。全县共有特困供养对象600户603人,其中集中供养167户169人、分散供养433户434人,建档立卡对象175户176人。全年累计发放资金6179759元,其中:建档立卡供养金2157317元。严格落实特困供养人员护理补贴政策,发放护理补贴641511元。向60030名社会救助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013818元。
<二>攻坚克难,殡葬殡葬改革工作全面推进。一是制定出台了推进我县殡葬改革的相关系列政策。按照“1+N”的思路,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调整充实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明确有关部门职能职责的通知》《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试行)》《牟定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牟定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实行殡葬改革“五包五定”挂包联系网格化管理和党员干部对近亲属殡葬改革包保制度的通知》《牟定县城乡居民遗体火葬操作流程》《牟定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城乡居民惠民殡葬补助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为推进殡葬改革奠定了基础。二是七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全面建成。投资16400000元(其中:县级财政补助4500000元,共和镇900000元,其他6乡镇各600000元),完成了7个农村公益性公墓一期建设工程并全部投入使用。三是合理划定火葬区。在2018年火葬区划定范围的基础上,将辖区江坡镇、凤屯镇、蟠猫乡、安乐乡、戌街乡5乡(镇)未划定为火葬区的24个村(社区)也全部调整划定为火葬区。至此,全县所辖的7乡(镇)89个村(社区)1208个村(居)民小组全部划定为火葬区。从2019年12月1日零时起,全县所有亡故人员一律实行火化和进入公墓安葬。四是认真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和活人墓清理整治工作。制定了《牟定县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实施方案》,细化部门责任和工作措施,对违法违规私建的大墓、豪华墓、“住宅式”墓地、活墓等进行了专项摸排整治,通过摸排,全县共有大墓、豪华墓3495座,违法违规私建活人墓1051座。目前,群众自行销毁棺木19581口,拆除活人墓475座。五是加强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及时印制并发放《牟定县殡葬改革政策汇编》3000册、《牟定县殡葬改革政策汇编(二)》1000本、《中共牟定县委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致全县人员的公开信》72000份,张贴《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和推进殡葬改革的公告》《牟定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就在于进一步严明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和纪律的公告》3000张,确保殡葬改革政策家喻户晓。全县93家单位签订《党员干部殡葬改革承诺书》共计6446份。六是开展殡葬市场清理整治。积极配合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全县殡葬市场清理整治工作,依法打击和取缔制作、销售棺木和石碑等土葬用品的摊点,依法整治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行为,依法打击和取缔各种殡葬违法经营活动。
<三>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一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对照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以整治“村霸”、黑恶势力插手村级事务、横行乡里等问题为重点,建立了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机制,全面开展村(社区)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及时做好问题线索查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县835名村(社区)“两委”班子和1605名村(居)民小组干部任职资格开展四轮联审、复审工作,发现有问题村(社区)干部46名,清理16名,同步配齐16名;发现存在问题村(居)民小组干部79名,清理79名,同步配齐79名。并对清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和对接,督促乡镇、村(社区)对存在问题干部的进行整改落实。同时积极配合县委组织部查处办结各级交办反映村、村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9条,调查、核查、办结9条。二是开展村干部岗位补贴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的落实。对村“四职”人员、村民小组党组织书记、小组长进行核实、统计,目前,全县有符合条件享受报酬的村(社区)89个,符合享受人员共303人,符合发放误工补贴村民小组干部人员共1561人。三是做好村级体制改革前享受定补人数统计。通过逐级核实统计,全县有符合享受定期补助人员175人,其中: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121人,原村公所、办事处离职干部54人,并按时做好死亡人员的核减工作。四是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结合我县实际,研究制定了《牟定县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和《牟定县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时转发民政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为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和谐建设、创新基层自治、法治、德治提供制度保障。五是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与运用取得成效。启动实施了《牟定县地名志》《牟定县地名图》的编制和标绘工作,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对《牟定县地名志》《牟定县地名图》初稿进行了审核校对。支出资金177530元,完成了对106块原有地名的地名标志牌的修复工作,在主要公路沿线村庄设置地名标志牌168块。对自2014年以来,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中形成的纸质及电子资料进行了收集、整理和分类。目前已完成了文书综合类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归档。
<四>抓专项社会事务,提升社会管理能力。一是认真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及时启用了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完成了我县162名残疾人两项补贴存在信息不全不实、政策把握不准等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信息数据的真实统一。2019年,共审批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855人,资金2188200元。其中: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621人,每人每月50元,发放资金908150元,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2234人(一级残疾人555人,每人每月70元,二级残疾人1054人,每人每月40元),三、四级精神残疾人625人,每人每月40元,发放资金1280050元。二是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和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3684对7368人,其中办理结婚登记1979对3958人、离婚登记392对784人、补领结婚登记1310对2620人,补领离婚登记2对4人。补录1949年至今的婚姻历史数据32778条65556人,登记合格率达到100%。三是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制定出台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工作,明确了7名乡镇儿童督导员89名村(居)儿童主任,并积极开展业务培训。将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备案为“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定点医院。及时将32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了孤儿保障范围,按每人每月1274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同时,将6名超过18周岁的在校就读大学生纳入孤儿助学工程,按每人每年10000元的标准发放助学费用。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0人,发放资金1820元。四是社会组织管理进一步规范。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完成了社会组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加强了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依法对全县79个社会组织进行了年检登记,在年检审核时,要求社会组织把党建工作写入了章程内容,积极引导社会组织落实“三同步”,推行党建工作承诺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扎实开展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事项。引导鼓励全县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我县脱贫攻坚事业。五是认真开展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利用民族传统节日“三月会”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了福彩公益宣传暨“刮刮乐”小卖场集中销售活动。全县13家福利彩票销售投注站点共销售福利彩票7899700元,占州下达任务数13100000元的60.3%,其中:电脑票7286700元、占任务数的60.72%,即开票613000元、占任务数的55.73%。
<五>养老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加强。一是认真实施10个惠民养老项目,根据省委省政府的10件惠民实事工作要求,涉及我局落实的10个惠民养老项目,目前已竣工9个,1个已竣工待验收。二是压实养老服务机构安全责任。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要求,督促各乡镇建立和完善敬老院的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等相关制度,落实每日一查、每月必查等制度。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与各乡镇、敬老院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相关责任,细化落实相关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加强对敬老院开展消防、火灾隐患及食品安全大排查,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等相关制度。投资近1700000元,实施8所敬老院消防提升改造项目。三是指导共和中心敬老院开展了养老服务机构星级创评工作,依照星级评定条件继续落实完善相关制度及硬件设施,力争创评3星级。四是完成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及运营情况的摸底排查。通过摸底排查,全县目前有公办机构养老服务机构三类共计29家,即: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家、农村敬老院8家、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含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20家。新建成的20家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初步具备运营条件,8家敬老院已在2018年12月完成法人登记工作,正常运营。五是督促指导乡镇开展80周岁以上老年人、失能失智老年人、农村留守老年人摸底调查统计工作。经统计2020年80周岁以上老年人4566人,预计所需补助资金2739600元,目前已上报录入智慧养老系统987人、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655人。
<六>强化党的建设,提升民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认真落实州委《关于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的十六条措施》。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组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抓党建促工作。以开展“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五个年”和“十个一“警示教育为契机,制定周密学习计划,不断加强民政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和民政政策业务知识学习,坚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民政干部队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话语权。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争创一流”精神和钉钉子精神、工匠精神。抓实各级巡视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党委实施办法,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筑牢惩防体系,增强廉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让全体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七>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提升民政服务水平。按照省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力量能力建设的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时在局机关、7个乡镇和89个村(社区)配备了民政事务员共104名。同时,结合我县的政府机构改革,拟定了《牟定县民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在部分职能及人员已划转的基础上,确保内设机构不减,并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到5名编制,进一步加强了民政干部队伍。
<八>持续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围绕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积极选派2名群众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的党员干部长期驻村帮扶,全局28名干部职工分别与4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结成帮扶对子,与516户非贫困户结成联系户,严格执行“周五扶贫日”工作制度,认真深入挂点村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和“五个一”帮扶工作。主动与乡镇和村委会研究扶贫工作,定期与村、组干部交流座谈。配合乡镇、村组,采取召开群众大会、党员会、户长会等形式,宣传扶贫政策,加强对非贫困户的教育和引导,增强群众自强、诚信和感恩意识,切实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可度。干部职工经常进村入户掌握基本情况,明确帮扶思路,制定帮扶计划和措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定期不定期深入村组与扶贫联系户交心谈心,与他们同吃同住同劳动,为他们宣讲政策、送温暖,解难题,真真实实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制作标语12条、展板3期、推发微信群、QQ群100余条,公开举报电话1部,张贴公告150多份,设立举报箱2个,印发公职人员应知应会知识和读本122份,开展主题宣讲2次,开展知识测试9次,参与人数达279人次全面提高民政干部职工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认识。先后召开局党组会8次、干部职工会26次,召开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2次,专门研究安排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二是积极查办问题线索。开展线索摸排7次,发现问题线索17条,上报线索9条,办理8条。接到中央、省、州、县相关部门交办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9条,调查、核查、办结9条。三是认真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开展村(社区)干部任职联审、农村低保专项整治、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做好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对涉及我局整改落实的22项内容,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和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落实。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牟定县民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民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十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77666788.6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666788.6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18826434.65元对比,收入比上年增加58840354.01元,主要原因分析: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资金从上年的乡镇发放改为县级发放,支出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62611919.17元。其中:基本支出3754604.66元,占总支出的6%;项目支出58857314.51元,占总支出的9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20759854.59元对比,增加41852064.58元,主要原因分析: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资金从上年的乡镇发放改为县级发放,支出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54604.7元。与上年4842440.59元对比,减少1087835.93元,主要原因分析:支出比上年减少原因是人员调整,公务员减少4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14587.63元,占基本支出的6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30985.59元,占基本支出的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民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857314.51元。与上年15917414元对比,增加42939900.51元,主要原因分析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资金从上年的乡镇发放改为县级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100503.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62611919.17元的83%。与上年对比26579134.65元,主要原因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资金从上年的乡镇发放改为县级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822.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3%。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4760元,支出决算为3476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990元,完成预算的71.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770元,完成预算的28.1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0元,下降1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元,下降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990元,占71.89%;公务接待费支出9770元,占28.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99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99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政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77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770(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工作及乡镇来办理业务(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民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3668.57元,与上年对比3683600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调整,公务员减少4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一搬行政管理事务、其它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牟定县民政局资产总额31240173.53元,其中,流动资产20874149.55元,固定资产10366023.9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19280.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016312.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单位: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31240173.53 |
20874149.55 |
10366023.98 |
7438514.52 |
348800 |
0 |
2578709.46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说明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牟定县民政局
2020年10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230033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