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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9年08月28日   作者: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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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动态,制定对策和预案。

2.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各项基础设施建设。

3.加强道路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4.纠正交通违法,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5.加强交通事故的现场勘查和处理;加强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

6.做好机动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小型汽车等)的注册登记和驾驶员考试管理工作。

7.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工作。

8.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示威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

9.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安全、畅通、和谐、稳定”为总目标,以加强事故预防、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和队伍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新时期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大队领导班子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带领大队全体民警、辅警认真履职,全面推进“两站两员”和“五小工程”建设,预防事故成效明显,“平安四号‘除患治危’”专项整治打出了声威,确保了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牟定交警执法的公信力和社会满意度不断攀升。

2018年,全县共出动警车1346辆次、警力6057人次开展路面巡查,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48257起(其中:无证驾驶75起、饮酒后驾驶15起、醉酒驾驶42起、超速行驶9642起、违法停车8710起),处罚48257人(其中:警告362人、罚款47881人、拘留30人、暂扣证照15人),罚款金额475.31元,与2017年同期相比查处量上升32.6%。

2018年,全县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266起,事故共造成10人死亡,50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5.55万元;与2017年同期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360起,事故共造成11人死亡,7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14.43万元相比,事故起数下降6.9%、死亡人数下降9.1%、受伤人数下降29.6%、财产损失下降13.5%。共破获交通肇事及危险驾驶案件48件,抓获犯罪嫌疑人48人;确保年内未发生1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8年,纳入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经费均由财政全额预算拨款,财务实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管理和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制2人;实有在职在编民警16人,交通协管员28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退休4人。遗属定补2人。

实有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9.“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收入合计11,957,555.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57,555.8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7年6,384,856.96元对比增加了5,572,698.91元,增加87.2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增加2018年度治理淘汰“黄标车”补助经费及科技管控项目建设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支出合计10,846,768.46元。其中:基本支出3,501,599.37元,占总支出的32.28%;项目支出7,345,169.09元,占总支出的67.72%。与2017年6,333,329.46元对比上年增加4,513,439.00元,增加71.26%。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治理淘汰“黄标车”补助经费支出增加及科技管控项目建设资金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01,599.37元。与上年4,222,168.50元对比减少720,569.13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财政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91,331.88元,占基本支出的91.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10,267.49元占基本支出的8.86%。

(二)项目支出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用于保障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45,169.09元。与上年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11,160.96元相比支出增加247.93%,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治理淘汰“黄标车”补助经费支出增加及科技管控项目建设资金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03,183.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8%。与上年6,068,387.73元对比增加了4,634,795.96元,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治理淘汰“黄标车”补助经费支出增加及科技管控项目建设资金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2,4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490.00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7,609,67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1%。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相关业务工作支出。

3.其他社会、医疗、住房保障支出 613,617.53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3%。主要用于单位人员社会、医疗、住房保障支出。

4.节能环保支出2,427,4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8%。主要用于黄标车治理补助开支。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71,000.00元,支出决算为369,591.82元,完成预算的99.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56,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4,831.82元,完成预算的99.67%;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4,760.00元,完成预算的98.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326,593.08元增加42,998.74元,增长13.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3,275.74元,增长13.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77.00元,下降1.8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实行车改以来,因管理的辖区机动车车辆保有量大幅上升,辖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难度增大,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牟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执勤用车使用频繁,车辆老化,车辆维修维护费及燃油费支出大幅上升。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4,831.82元,占96%;公务接待费支出14,760.00元,占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4,831.8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4,831.82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交通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76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76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工作交流(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66,682.72 元,与上年298,758.30元对比减少132,075.58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8年厉行节约,合理安排资金使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244.57元,印刷费5,630.00元,手续费1,419.83元,水费15,117.55元,电费5,989.49元等日常工作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牟定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13,198,418.60元,其中,流动资产1,663,713.21元,固定资产11,534,705.3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10,240,342.6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58,075.9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57,279.00元。2018年无固定资产处置。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3,198,418.60

1,663,713.21

11,534,705.39

2,288,431.83

1,212,271.00

0

8,034,002.56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4,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如从非同级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取得的用于完成项目或专项任务的资金。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转下年: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 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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