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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坡镇人民政府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9年08月30日   作者: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300656801000

江坡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江坡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江坡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江坡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坡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江坡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能是: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县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责任;保护公民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加强乡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制度,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及农民增收致富、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职责调整

本次调整由乡镇人民政府对照梳理,报县权力清单办、法制办审核完善,经县人民政府审定后公布。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时将调整后的权责清单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等相关渠道公布。权责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的权力事项,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按照行使权力所要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二)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可持续产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招商引资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收入,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脱贫攻坚成效显著。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按照“1+N”标准,采取综合评定法,克期完成两轮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精准锁定贫困对象430户1420人。全面落实“六个精准”和“五个一批”要求,层层压实“五包五定”、“五个一”责任。投入资金878.8万元实施易地扶贫搬迁99户338人,改造4类重点对象 C、D级危房226户,非4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49户,全镇578户低收入群众圆了安居梦。累计争取资金3642万元,实施农村道路、安全饮水、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补短板项目76个。认真落实教育、健康和就业扶贫政策,232名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无因贫辍学情况;340户贫困户享受了健康扶贫30条帮扶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和新农保;728名贫困群众参加了各级举办的劳动力转移培训,每户贫困户都有增收致富产业,并全部加入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通过精准帮扶,全镇有278户1021名贫困人口达到脱贫退出标准,综合贫困发生率可降至1.88%,脱贫摘帽目标有望如期实现。

(二)农村经济稳步发展。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序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大力推行“优粮、强烟、旺畜、兴林、扩菜”举措,加快发展高原特色农业,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13万元,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全年播种粮食作物2.4万亩、粮经作物2.35万亩,粮食总产量达1.77万吨,同比增长2.29%;全年出栏肉牛5172头、羊1.35万只、生猪4.46万头、禽类15.9万羽,禽蛋产量231吨。规划种植烤烟10200亩,率先平稳完成133万公斤烟叶收购任务,在烟叶收购价格下调5%的前提下,均价达30.02元。积极支持正兴集团、盛耘农业、圣谷食品等农业龙头企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新建大棚650亩,种植大粒蚕豆2128亩、冬早蚕豆784亩、粉杆青菜360亩、荷兰豆341亩;实施退耕还林1000亩,种植花椒852亩、核桃148亩,嫁接李子904.3亩,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的基础产业初具雏形。加强营林护林工作,完成天然林抚育工程5000亩,年内未发生森林火灾。

(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抢抓全省“五网”建设和脱贫攻坚机遇,实施了一批事关江坡长远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贯通江坡的昆楚大扩容改造和楚姚高速公路建设进展顺利,楚雄至攀枝花天然气管道建设项目江坡段启动实施,滇中引水江坡段进场道路完成招投标;投资6209万元的小土锅箐小(一)型水库启动进场道路建设。总投资997万元的龙排集镇、平地河两个中心村集中安置点搬迁入住。全面完成“9·17”“9·30”特别重大洪涝灾害恢复建设工作,加固改造民房185户、重建18户,修复水毁农田260.71亩、小坝塘24件、拦河坝3件、集镇管网延伸工程1件、沟渠62条、龙川河人行桥6座、河堤2件。在2018年的补短板项目中,共投入资金207.12万元,实施人饮工程15件,解决了750户3046名困难群众饮水安全问题;投资2415.42万元实施村间户外道路建设项目34个,硬化村组道路及村间道路122公里,完成高平至龙排老虎洞村道路硬化工程,修通高家村委会小干坝村组公路,群众出行更加方便。投资431.71万元新建村文化室18个,并配套桌椅、音响等设施,10名以上党员或200人以上自然村文化室全覆盖。投资200万元的高平、龙排2个村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已完工,投资98万元的龙排中低产田改造。投资980万元的江坡村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启动实施,投资300万元的江坡传统村落及环保建设项目加快推进。投资40万元的民族团结示范建设项目通过县级验收。

(四)工业经济趋稳向好。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州县稳增长、稳工业措施。抓住有色金属市场回暖契机,积极支持企业技改扩建,挖掘发展潜力。黄龙山工业园区完成企业用地迁坟工作,入园企业可开工建设。兴宏铜业尾矿库技改扩建已全面完成,现已恢复生产。正兴集团年产1000吨腐乳生产线建成投产,彝乡妹、秦阿哥等绿色食品企业发展势头强劲,金马商混、大尖峰风电场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运行平稳。签约招商引资项目3个,到位资金2.24亿元,到位率100%;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户,新增市场主体76户,第三产业增加值达1497.28万元,增长8%。

(五)人居环境大幅提升。深入开展“七改三清”专项行动,落实“三员”队伍,选聘村级土地规划专管员13名、自然村土地规划信息员110名、生态护林员9名,建立健全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机制。认真执行“一户一宅”规定,依法审批建设用地114宗27.58亩。启动河长制改革,落实镇村河长23名,河道巡察员13名。争取资金243万元新建公厕15个,村委会公厕覆盖率达100%。投资59.7万元在江坡集镇及龙元新村安装街灯55盏,集镇发展活力日益显现。采购压缩式垃圾清运车2辆、小型装载机1台、垃圾压缩设备1套、自然村可移动垃圾桶1425只,启动江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规划设计。136个自然村制定完善了村规民约,明确农村垃圾清运收费及治理事项,确定每月1日和20日为环境卫生清洁日,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活动取得实效。

(六)民生福祉得到改善。认真落实“贷免扶补”就业政策,培训农村劳动力10171人,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9380人。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达98.6%,新农保续保率达94.22%,办理丧葬补助165人9900元。减免补偿4.57万人次住院群众医疗费141.4万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得到加强,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13个村卫生室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落实全面二孩政策,人口出生质量稳步提高,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26‰。教育事业加快发展,学前一年幼儿毛入学率达100%,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通过国家级考核评估,高平中学教学质量考核位居全县同类学校第1名。市场监管体制改革不断深化,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民族团结和文化事业加快发展,新建农村文化书屋3个,培育民族文化传承人7人,组建左脚舞民族文化表演队13支。农村4G网络加快发展,“小广场·大喇叭”宣传作用持续增强,广播电视覆盖率均达99.5%以上。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平、民乐等5个卫生村创建通过县级评审,文明集镇创建通过州级复核。救灾救济扎实有效,完成新一轮城乡低保动态调整,累计发放低保金558.18万元、优抚资金143.1万元、临时救济16.63万元、救济粮30吨,动员换发残疾证115本,发放残疾人护理及生活补贴24.96万元。圆满完成县下达的征兵工作任务,民兵、预备役和国防动员工作得到加强。邮政、电信、电力等行业加快发展。

(七)和谐稳定持续巩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深入推进,“一村一警一助理”警务机制得到省州好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圆满完成十九大安保维稳任务,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2件,办结38件,办结率达90.46%;排查矛盾纠纷198件,调处成功186件,调处成功率94%。“七五”普法深入实施,干部学法、在线考法全覆盖,法律顾问制度有效落实,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氛围更加浓厚。禁毒、防艾和反邪教工作扎实开展。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年内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提升。深入推进污染治理,区域内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加强应急值守和风险防控,切实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支持群团组织依章程开展活动,完成镇妇联、工会、残联、供销社换届工作。

(八)自身建设不断加强。2018年,我们始终把建设人民满意政府作为努力方向,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执行力,全面兴起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持续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政治生态更加清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公务用车及后勤接待管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持续改进文风、会风,健全督查问效机制,强化行政效能监督,营造了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江坡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4个。其中:行政单位5个,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党委、人大、政府、团委、妇联、文化站、计生办、企业办、农科站、林业站、水管站、财政所、畜牧兽医站、科委14个机构,与上年相比无增减。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江坡镇编制数为82人,行政编制数38人,事业编制数44人。 2018年,全镇财政供养人员150人(其中行政单位101人、事业单位49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江坡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江坡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江坡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收入合计2413.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3.4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年实际完成收入3065.45万元,减少651.96万元,下降24.33%。下降的主要原因:2017年脱贫攻坚项目贫困乡镇,扶贫项目、扶贫资金下达的多,2018年脱贫攻坚通过国家级验收以后,项目安排的比2017年少,资金相对的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江坡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支出合计339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8.08万元,占总支出的45.93%;项目支出1834.37万元,占总支出的54.07%。比2017年总支出2566.53元增加825.92万元,增加32.18%。支出增加重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扶贫项目在2018年报账,支出增加。其次正常增资和奖励性绩效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58.08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1143.04万元对比,增幅36.31%,主要原因2018年度人员工资增幅较大,村委会三职干部干部增资等支出。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69.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45%;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111.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包括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177.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政府机构、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项目工作发展目标,专项用于基础设施、民生工作等的经费支1834.37万元,与2017年1423.49万元对比减少了410.8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脱贫攻坚验收以后,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坡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9.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7.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1%。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行和人员经费、项目工作经费、农村党员培训、基层政权建设等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22.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5%。主要用于乡镇科委人员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农村文化建设、农家书屋图书购置、村级文体活动及乡镇文化站人员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7.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1%。主要用于民政对象各类补助、五大保险、退休人员支出等支出。

5.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支出147.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计生服务所及计生办人员支出。

6.农林水支出48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0%。主要用于农推中心、林业、水利、畜牧兽医等事业单位人员支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农村综合改革项目、防汛抗旱、村委会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16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4%。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9、城乡社区支出6.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资金。

8.住房保障33.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江坡镇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99万元,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其中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0.99万元,与上年持平,没有增减。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7年同比基本持平,没有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无单位及个人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62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7万元。其中:外宾接待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7万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发生的接待支出。江坡镇2018年累计共接待183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江坡镇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2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4.49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建昆大高速和滇中饮水工程从我镇境内通过,征地协调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江坡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7218.5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34.84万元,固定资产783.7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1.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11.7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218.55

6434.84

783.71

544.61

31.3


207.81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没有开展绩效评价。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从事专业业务取得的收 44 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所属事业 单位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协会等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相关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 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 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教育支出:反映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十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 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 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 47 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反映行政事业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五)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城乡社区事务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 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十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江坡镇2018年决算公开报表

江坡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7日

监督索引号53232300656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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