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3001318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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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牟定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牟定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牟定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财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县和县本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县和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县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订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政府非税收入的规范性文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县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指导和监督各乡镇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
7、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县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县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3、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管理代理记账业务工作。
14、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办法。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地方金融监管的规范性文件。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16、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险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县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17、负责县人民政府与驻县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县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驻县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按照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18、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据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19、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指导乡镇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工作,对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有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授权配合做好管理协调金融机构的有关工作。协助指导全县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0、代表牟定县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和措施。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完善经营激励和约束机制。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全县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按干管权限,对所监管企业干部进行任免。负责所监管企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乡镇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21、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多渠道开源增强财力。一是积极培植财源,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壮大经济总量。强化税收征管,提高征管效率,严格依法治税,做到应收尽收,增加县本级财政收入,提高县级财力水平,保障年度预算目标实现;二是大力争取上级财政支持。三是强化国有资产管理,大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2.全力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支持污染防治和重大风险防控。一是重点支持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财政投入力度,确保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的目标任务实现。二是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推动实现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三是强化管控,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坚持开好“前门”,堵好“后门”。建立常态化监控评估机制,实行政府债务精准分析评估,确保政府债务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一是切实兜牢“民生”政策底线。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和补短板力度,健全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和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二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政策,大力支持重点人群就业创业;三是支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四是强化民生兜底保障,继续落实好社会兜底保障政策和城乡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五是严格落实国家优抚政策,协助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安置等重点工作;六是加强民生资金监管,着力补齐民生短板,提高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
4.提高现代财政管理水平。一是提升财政收支运行质量。二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控。三是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四是加强国库现金管理。五是推进财政工作信息化。六是推动会计制度改革。七是健全财政内控体系。八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九是加强财政法治建设。
5.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财政系统党的建设。二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实各项目标任务,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要求,持之以恒反“四风”。四是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人事工作方针政策,深化推进新时代云南财政干部人事工作改革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财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牟定县财政局。牟定县财政局共内设机构18个,分别是:办公室、综合股、预算股、债务管理股、绩效管理股、国库股、经济建设股(资源环境股)、行政政法股、科教文化股、社会保障股、农业农村股、涉外金融股、政府采购管理股(科技股)、会计股、财政监督和法制税政股(财政行政审批办公室)、非税收入管理股、地方金融股、国有资产管理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财政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3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财政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140.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0.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98.4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开发投资公司所属事业人员划转到县财政局,人员增加,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财政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10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5.85万元,占总支出的85.3%;项目支出162.98万元,占总支出的1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4.6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开发投资公司所属事业人员划转到县财政局,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45.85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7.6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开发投资公司所属事业人员划转到县财政局,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61.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2.98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3.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相关专项业务培训和会议支出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财政预算一体信息建设50万元;金财系统网络维护、会计监督检查、政府采购信息系统经费60万元;政府会计改革等基层业务培训经费6.60万元;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及将补资金45万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8.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专项业务、其他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4.6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县开发投资公司所属事业人员划转到县财政局,人员增加,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9.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8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专项业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6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主要用于行政和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29.8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主要用于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5.住房保障(类)支出4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财政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5.97万元,完成预算的74.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81万元,完成预算的190.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6万元,完成预算的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2.03万元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通知》要求,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47万元,增长70.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1万元,增长90.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6万元,增长44.1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工作任务繁重。车辆使用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1万元,占63.79%;公务接待费支出2.16万元,占36.2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8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税收工作、标准财政所建设、一事一议项目、扶贫项目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16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接待人次310人。主要用于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税收工作、标准财政所建设、一事一议项目、扶贫项目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财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财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3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35万元,减少原因主要是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精减压缩了部分会议。另一方面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通知》要求,厉行节约,控制会议经费支出。部门机关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经费7.6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财政辅助人员劳务费用70万元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牟定县财政局部门资产总额572.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1.96万元,固定资产442.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2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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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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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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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97 |
71.96 |
442.01 |
38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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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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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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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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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的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3001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