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发改环资〔2025〕2号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牟定县污水处理厂
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审批牟定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牟住建请〔2025〕14号)已收悉。根据《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大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力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要求,该项目符合政策导向。经研究,我局同意牟定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牟定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性质:改建
三、项目建设地点:牟定县污水处理厂
四、项目建设单位: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牟定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更新改造,更新设备共计300余套,改造单体19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改造格栅、搅拌器、水泵、鼓风机、曝气系统、加药系统、污泥脱水、电气设备、检测及自控设备、阀件、厂区消防及各类专用机械等设备。同时新增精确曝气及加药、污泥好氧发酵、生物除臭等技术改造1项及对厂外老旧破损污水主干管进行更换及修复,共计2km。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概算总投资6125.41万元;资金来源及筹措:积极申请国家的各渠道资金、地方财政补助等多渠道筹集资金。
七、项目建设期限:2025年11月--2027年10月。
八、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代码:2503-532323-04-05-405703
九、项目效益分析:牟定县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的实施,对牟定县污水处理厂老化的设施设备进行更新改造,能有效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能力,提高污水收集能力,减少污水对县城水体的污染、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同时,有利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让人民群众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牟定县人居环境得以进一步提升。项目实施后,预计年节能量11吨标准煤,减少碳排放量124.98吨,年削减主要污染物COD:70.08吨、NH3-N:15.33吨。
接此批复后,请按项目建设相关程序报批,待取得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