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发改环资〔2025〕1号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楚雄州牟定县郝家河重金属污染底泥清挖
及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变更的批复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给予楚雄州牟定县郝家河重金属污染底泥清挖及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变更的请示》(牟环字〔2025〕6号)已收悉。因项目污染底泥处置工艺发生变化,为推进该工程建设克期完工,经我局研究,原则上同意楚雄州牟定县郝家河重金属污染底泥清挖及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变更,现批复变更作如下:
一、项目名称:楚雄州牟定县郝家河重金属污染底泥清挖及处置工程
二、项目代码:2204-532323-04-05-540568
三、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四、项目建设地点:牟定县新桥镇郝家河村、新桥村、麦冲村、陈家村、王家村、李家湾及大板桥村7个自然村。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整治郝家河流域河段,拟对整治的重金属污染河段进行疏挖及清运,疏挖长度合计约为9188.54m,清运污泥方量约为50914.28m3,并将清挖的重金属污染底泥运至高山顶尾矿库进行安全处置(底泥脱水干化后进入高山顶尾矿库安全填埋处置),对整治疏挖河道全长约9795.07m进行河岸生态修复。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547.63万元,资金来源主要申请中央土壤防治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七、建设期限:2024年12月—2025年12月。
八、项目效益分析:通过项目的实施,郝家河流域含重金属污染底泥将从河道中清除,现状垮塌的河岸将得到修建,从而切断河道重金属污染物对下游河流的污染,对长期有效保障区域农产品达标及人居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接此批复后,请你局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认真与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对接,做好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资金调整请示,待取得合法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2022年4月24日由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下达的《楚雄州牟定县郝家河重金属污染底泥清挖及处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牟发改环资〔2022〕8号)同时废止。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