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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新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新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3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8个。分别是:人大、党委、政府、财政所、企业办、计生办、文化站、城建办、农科站、林业站、水管站、畜牧站。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在职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事业编制47人。在职实有11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7人,财政部分供养45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收入合计23362885.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362885.5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比2017年度收入合计30543569.73元,减少7180684.21元,减少23.50%,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下达新桥镇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减少,财政补助资金相应随之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支出合计29437681.68元。其中:基本支出13588513.47元,占总支出的46.16%;项目支出15849168.21元,占总支出的53.84%。比2017年总支出28354559.73元增加1083121.95元,增加3.82%。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新桥镇镇机关、下属事业站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3588513.47元。与2017年9835024.13元对比增支3753489.34元,增长38.16%,主要原因为人员增资、村委会三职干部增资等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新桥镇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849168.21元。与2017年18519535.60元对比减少2670367.39元,减少14.42%,减少的主要原因为部分项目属于在建工程,按项目进度支付工程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127681.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81%。与2017年27954559.73元对比增支1173131.95元,增长4.2%,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今年人员经费增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266961.35元,占本年支出的35.25%,主要用于党政机关的日常机构运转及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专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
3.国防(类)支出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
5.教育支出23652.00元,占本年支出的0.08%,主要用于困难儿童资助。
6.科学技术支出91133.15元。占本年支出的0.31%,主要用于新桥镇优质烟叶示范板及烟叶生产规模化连片种植的补助。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48909.84元,占本年支出的1.2%,用于新桥镇文化日常机构运转及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专项支出及群众文化建设,农村书屋运行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51761.74元,占本年支出的14.25%,主要用于民政经费专项支出及单位职工保险补助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48779.48元,占本年支出的3.9%,主要用于计划生育部门机构运转及行政、事业医疗补助经费。
10.节能环保支出5132190.00元,占本年支出的17.62%,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支出及涉农惠农补贴发放。
11.城乡社区支出4242413.60元,占本年支出的14.56%,主要用于土地专管员补助以及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12.农林水支出3312158.52元,占本年支出的11.37%,主要用于农林水等事业部门机构运转及项目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0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000.00元,占本年支出的0.34%,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发展资金。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000.00元,占本年支出的0.03%,主要用于2018年乡镇新型基层供销合作社“三会”制度建立。
16.金融支出0元。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元。
1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元。
19.住房保障支出301722.00元,占本年支出的1.02%,为2018年新桥镇机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元。
21.其他支出0元。
22.债务还本支出0元。
23.债务付息支出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0000.00元,完成预算的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2000.00元,完成预算的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000.00元,完成预算的35%。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的公务用车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未报账核销。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的63997.16元增加6002.84元,增长9.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保持0万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501.84元,增长8.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501.00元,增长9.8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迎接考核检查工作增多,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公务用车修理费和燃油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000.00元,占60%;公务接待费支出28000.00元,占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2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2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政府公务用车产生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县级单位来人就餐、住宿产生的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88513.47元,对比2017年9835024.13元,增加3753489.34元,增长38.16%,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为人员增资、村委会三职干部增资等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4811409.43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769360.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7.56%;通用设备1343873.58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7.93%(汽车546630.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1.36%;);专用设备104719.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18%;图书34840.85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72%;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558616.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1.61%。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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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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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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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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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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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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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65012864.82 |
60201455.39 |
4811409.43 |
2769360 |
546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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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541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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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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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开展绩效评价。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从事专业业务取得的收44入等。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协会等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相关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十)教育支出:反映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十二)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旅游、文物、体育、广播电视、电影、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 休经费。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医疗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五)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十六)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城乡社区事务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十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新桥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新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6日
监督索引号53232300656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