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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日期:2019年02月15日   作者:   来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点击:[]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部门主要职责1

(二)机构设置情况3

(三)重点工作概述4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13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14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14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14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14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14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14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15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15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15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15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15

七、其他公开信息15

(一)专业名词解释15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16

(四)计划绩效目标情况17

(五)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1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牟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由县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贯彻执行,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承担牟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牟定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牟定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牟定县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国家强制推广的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应用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8、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10、承办牟定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有内设机构6个(股所级):办公室、安全生产协调股、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卫生与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7 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县安监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以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管责任、安监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为主线,强化“安全发展、安全红线”意识,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安全管理、员工安全素质三大基础,突出隐患查治、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应急管理四个重点,围绕事故起数下降、伤亡人数下降、较大事故下降、杜绝重特大事故、严防职业病危害五项目标,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监管举措,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1、加强事故分析通报,强化事故防范工作。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认真做好事故综合统计工作,每季通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事故指标控制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工作对策措施,为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1至12月,全县共接到事故报告9起、死亡6人、受伤9人、直接经济损失338.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0%、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65%、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7%。其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起、死亡3人、受伤9人,直接经济损失90.2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下降10%、死亡人数下降20%、受伤人数下降65%、直接经济损失上升27%;发生火灾事故3起,无伤亡,直接经济损失5.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下降15%;工矿商贸企业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直接经济损失306.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别上升20%。农业机械、学校、医院、水上交通、特种设备、通信、气象等行业领域未接到事故报告。全县未接到较大及以上事故报告,总体形势平稳有序。

2、强化综合协调,充分发挥安委办职能作用。我局充分发挥县安委办的综合协调职能,加强请示汇报,协调组织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乡镇、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部门依法

加大对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加强部门间的工作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一是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按照“党政同责”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加强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年初,按照县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的要求,县委办、县政府办下发了《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牟办通〔2017〕23号),对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中共牟定县委、县人民政府多次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县委书记、县长及县政府各位副县长多次在会议上强调抓实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多次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作严抓细管、不留死角,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并亲自带队到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企业以及所分管的行业、部门检查、调研、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二是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层层落实。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继续落实县、乡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常务副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全县7个乡镇由党委书记担任安委会主任,乡镇长担任常务副主任,副书记或者党委委员的副乡镇长分管安全生产综合工作。县乡签订2017年安全生产责任书135份。非煤矿山安全、工贸行业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中小学校安全以责任书形式进行了层层分解落实,并纳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体系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三是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得到加强。

3、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州政府的部署,县委、县人民政府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当前全县的一项中心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一是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4进行了专题研究。7月20日晚,县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9月15日晚,县政府12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汇报,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研究。7月21日,县委第27次常委会;9月16日县委33次常委会再次听取了安全生产情况汇报,进行了专题研究。二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反复强调。县委书记李绍文在会议上,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多强调。县长赖有常要求政府班子成员、乡镇党政主要领导、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明确指出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不同于以往的常规检查,表现作为一项政治任务、中心工作抓实抓好。近段时间以来,县委书记、县长多次过问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多次听取了安委办有关大检查工作情况报,明确了工作要求,亲自召集部分县级重点部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了督查、部署。三是县安监局分别召开了乡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推进会议、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推进会议、工贸企业危化企业重点工程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二阶段推进会议三次会议,各相关部门也分别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四是强化隐患整改督办力度。至11月30日,全县7乡镇、县级部门已经完成了对辖区和行业领域范围内的企业的全覆盖大检查。据不完全统计,排查企业2527户(次),排查出安全隐患4771项,已整改4515项,累计落实隐患治理资,1950万元,整改率达94.63%;五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州庆、三月会、五一节、中秋、国庆等7次安全大检查,组织开展了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深入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回头看”工作。在大检查工作中,我县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州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3个百分之百”、“3个必须”的要求,把大检查工作与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结合起来,与整改安全隐患结合起来,与打非治违结合起来,协调配合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国土、安监、林业、环保等部门近期联合执法,对存在重大隐患的1户地下矿山、1户露天金属矿山、1户露天石场采取了停电、停炸药、停止生产、收回证照的处罚措施;县安监局对2户沙场采取了停电、停止生产的处罚措施,对15户企业给予了行政处罚,罚款54.82万元;对17户烟花爆竹违法经营户进行了取缔。通过近段时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开展,强化了事故预防。下步,我们将根据检查结果,依据隐患的严重程度,一企一策,采取跟踪督办、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隐患。对于第一阶段排查出来的隐患,各行业管理部门督促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对于省安委办督查中发现的云南公投建设集团养护工程有限公司(楚雄至大理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试验段土建第1标段哨房丫口隧道左侧、右侧隧道)存在12个方面的安全隐患,县安委办高度重视,分别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至9月30日,12个方面的安全隐患已经整改完毕,通过了项目部整改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并报县安委办备案。根据工作需要,目前,我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已延期至2018年3月份,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之中。

4、注重预防,全力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我县深刻汲取去年“9·30”特别重大洪涝灾害教训,结合国务院、省、州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一是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在层层召开防汛抗旱工作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基础上,县安委办下发了《关于印发牟定县重点建设项目汛期安全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对汛期安全工作进一步做了安排部署;县安委会办公室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监管的难点和薄弱环节,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设施工和公共设施、特种设备行业领域、水利、容易发生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行业领域进行了专项督查,对存在的问题专门下发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督办通知,督促乡镇和行业管理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抓实重点领域和重要部位。县人民政府于4月26日召开二季度安委(扩大)会议,对气象、水务、安监、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安监、国土、水务、住建等行业部门,分别多次召开部门会议,安排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对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及高危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严把持证上岗关,确保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充分利用宣传资料、宣传标语,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营造“人人重视安全,事事注意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认真开展督促检查。组织住建、交通运输、国土资源、发改等部门对高速公路、铁路、风电、水利等建设项目及地质灾害、矿山、尾矿库、泥浆池、沉砂池开展了汛期专项检查、督查。县水务局对全县水利水库工程、龙川河治理工程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县住建局对重点建设工程开展了拉网式全覆盖防汛安全检查,对汛期易发的触电、高处坠落、塔吊倾覆等防范工作,分别对施工单位进行了谈话提醒。县安监局对全县6座尾矿库、53座非煤矿山、9户危化品企业、3户电力企业,共计92户企业(含停产企业)开展了1轮全覆盖汛期安全检查,并对矿山企业汛期易发的淹井、尾矿库溃坝、施工车辆滑落等高危事项分别与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了提醒和重点检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督查室专门制定了汛期督查方案,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县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带队,于5月下旬对部分重点工矿商贸企业、尾矿库、重点工程建设开展了汛期安全督查、检查。至目前,全县没有因汛情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5、突出实效,扎实有效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今年以来,我县以“打非治违”为抓手,持续深入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重大安全隐患落实整改、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一是迅速研究部署,在1月12日全州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紧接着就召开了全县2017年“打非治违”第一次联席会议,对2017年全县“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安排部署,常务副县长对相关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及时启动打非治违各项工作。二是深入开展了专项整治。县安委会及时印发了《牟定县2017年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打非治违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措施和目标要求。要求各行业领域主要责任部门分块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分别召开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及时全面启动了打非治违各项工作。联席会议之后,各乡镇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全面启动,有力地推进了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自2月份我县“打非治违”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重点突出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设备等高危行业领域,深入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向公安、经信、电力、水务部门发放停电、停火供品函21份次。

6、突出重点,抓好重要专项工作落实。针对国家和省州安排部署的重要专项工作,我县不打折扣,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方案,强化措施,在落实上下功夫。对电气火灾、《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交通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楚雄州交通运输局楚雄州公安局楚雄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楚雄州旅游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楚雄州2017年“道路交通平安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等几个重要工作进行了重点落实,分别召开了会议,下发了工作方案,开展了工作。县安委办于5月3日组织7乡镇分管领导、县级15家部门、11户重点企业召开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会议,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消防、经信、发改、住建、安监等部门开展了电气火灾安全隐患联合检查,对县内8户加油站、19户重点单位全部开展了 拉网式检查,对部分企业预防电气火灾事故意识不强、工作措施不到位的情况进行了责令整改。针对全县今年高速公路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多的情况,县人民政府认真分析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综合交通住房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交通、住房建设等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要求。按照全州“道路交通平安年”活动的工作部署,我县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文体广电旅游四部门联动,在工作宣传、隐患排查治理、路检路查、上路巡查上下功夫,以治理超限超载,确保道路安全为重点,深入开展了行之有效的一系列工作,取得了无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良好成效。

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方面,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主动支持,再严格依法履职的同时,积极配合联席会议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通过积极努力,列入转型升级的46座矿山企业中,共有长期停产矿山13座,长期停建矿山1座。到目前为止,46座矿山中共完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44户,取得满足现有矿山条件的采矿证38个,注销采矿证9个,完成安全生产“三同时”或取得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5个,14户长期停产停建企业还有1户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其中:列入改造升级的28座矿山中,完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24户,取得满足现有矿山条件采矿证18个,完成安全生产“三同时”或取得新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7个,注销矿业权1户。列入整合重组的10座矿山中,共完成整合重组10座。列入淘汰关闭的8座矿山中,共完成关闭注销8户,淘汰关闭和整合重组工作顺利完成,其余各项工作正有序进行。预计到年底,三年转型升级任务目标将顺利完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84.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84.14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84.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84.1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4.14万元(本级财力284.1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84.14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8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3万元;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5万元;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24.26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15.65万元。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284.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工资福利支出276.04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8.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牟定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59.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58万元,固定资产105.8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5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四)计划绩效目标情况

2018年,我局将于即将召开的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主动融入“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打造“中国彝乡,滇中翡翠”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计划抓好以下工作:

1、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引领,紧紧围绕省、州的决策部署,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核心,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改进薄弱环节,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为跨越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2、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构建属地监管、行业监管、综合监管“三位一体”的监管工作格局,加强职业卫生安全监管,采取一系列法制、行政等有力措施,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法人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坚决守住安全生产“红线”。

3、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加大检查力度,全面推行企业自检自查、部门组织专项检查、聘请专家排查、政府综合督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机制,不断完善日常检查、暗访抽查、挂牌督办、隐患约谈、举报奖励等有效措施,持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联合执法,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格“四个一律”措施,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用严格的标准、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严肃的问责堵塞安全漏洞,提高违法成本,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4、着力打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持续深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行业管理职责,加强工作会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完善安全生产通报、预警制度,坚持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积极探索建立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和联合制裁机制。建立健全聘请专家检查安全生产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在安全生产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加大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健全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全县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五)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牟定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284.14万元,比2017年的231.98万元增加52.16万元,增长22.48%。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增资;二是由于增资导致的社保缴费、医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等增加。

附件:县安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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