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3004479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方针、政策、措施;拟定全县中长期乡村振兴规划、工作措施,并组织贯彻落实;负责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推进乡村产业振兴。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指导产业扶贫项目持续运营。负责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监测、统计和监督工作;负责推进乡村人才振兴。协调推动农村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负责推进乡村生态振兴。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和美丽乡村建设。参与制定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指导性意见和标准,协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信贷扶贫工作,扶持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负责组织、实施、督查和管理易地扶贫开发和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当好政府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参谋助手。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工作常态化开展。全县已按月开展动态监测11期,发出《牟定县防返贫致贫监测预警信息核实交办单》18期,共发出交办核查事项574件(医疗费用过高568户,交通事故1户,其它致贫风险5户)。经乡镇入户核实,有506户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68户存在致贫风险。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68户农户均落实了帮扶,其中,民政部门兑现救助资金23.01万元,消除风险24户103人;使用精准防贫基金71.81万元,救助农户44户164人。高质量完成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动态调整后,全县有监测对象795户2408人(其中边缘易致贫户630户1901人、脱贫不稳定户112户325人、突发严重困难户53户181人),累计已消除风险624户,1869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85户253人,边缘易致贫户538户1613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户2人);未消除风险171户539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27户72人,边缘易致贫户92户288人,突发严重困难户52户179人)。
2.用好防贫基金。2021年以来,按季度使用精准防贫基金救助4期,救助农户44户164人,兑现救助资金71.81万元,及时消除了风险。
3.统筹整合使用好财政涉农资金。结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突出重点,集中投入,形成合力。重点是支持脱贫县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的需要,按规定将16大项整合资金用于农业生产、畜牧生产、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田建设、农村综合改革、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农村环境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乡村旅游等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整合资金范围内打通,统筹安排使用。突出将支持产业发展摆在优先位置,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含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明确“脱贫县要将整合资金优先用于产业项目”的要求。配合县财政局编制《牟定县2021年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年初实施方案》,2021年我县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期规划实施项目总投资10890.12万元,实施项目161个(中央统筹整合涉农资金8630.12万元,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848万元,州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412万元)。
4.开展小额信贷催收、放款相关工作。加强与信用社、农行、邮储银行等金融部门的密切配合,对有贷款需求的脱贫户、边缘户做到应贷尽贷,满足群众资金需求发展生产增加收入。2021年新增发放413户2040.94万元,用于扶持发展种、养殖业和其它产业,新增发放小额信贷资金2040.94万元、扶持413户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发展生产和产业(其中: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发放380户1875.94万元,农业银行发放33户165万元)。及时下达并拨付财政贴息资金,2021年下达88.7万元。
5.沪滇协作工作成效明显。上海先后投入牟定帮扶资金超1亿元,共实施帮扶项目165个,其中:财政资金12623万元,实施项目56个;社会资金617万元,实施项目109个。项目直接受益群众10万余人,(含全部建卡贫困群众)。
6.完成驻村队员派驻调整。2021年我县将省、州、县选派的驻村工作队员142名(省级9名,州级14名,县级119名)编成46个工作队,分别派驻全县46个重点村,全体队员均已到岗开展驻村工作,完成了驻村工作队员的重新选派和工作交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牟定县乡村振兴局。牟定县乡村振兴局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综合股、安居就业股、金融外资股、计划产业股、考评监测股。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63.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3.2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687.63万元对比减少24.35万元,下降3.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劳动力转业培训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2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5.55万元,占总支出的64.74%;项目支出220.84万元,占总支出的35.2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1240.33万元对比减少613.93万元,同比下降49.5%。收支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2020年支付光伏电站建设项目资金,2021年本项目已结束,本年度支付新建基础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乡村振兴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05.55万元。与上年403.33对比增加2.22万元,同比增长0.55%,主要原因分析我局干部职工徐会才于2021年5月23日死亡,年未支出21.91万元扶恤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7.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7.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乡村振兴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0.84万元。与上年836.99万元对比减少579.26万元,下降262.3%,主要原因分析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已完成(2020年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支付资金636.5万元),本年度无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支付资金,支付新建基础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用于支付沪滇帮扶项目前期设计、勘察等费用48.84万元;扶贫小额信贷财政贴息资金113万元,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项目支出18万元;安乐乡六渡村光伏扶贫电站接入点搬迁建设9万元;沪滇工作经费20万元、乡村振兴工作经费1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6.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595.52万元对比增加30.87万元,增长5.18%。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人员经费(扶恤金)支出21.91万元扶恤金、增加牟定县乡村振兴局能力素质提升培训项目支出6.4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5.0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93万元;
(2)机关单位离退休4.22万元;
(3)抚恤金21.91万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2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行政单位医疗16.79万元;
(2)公务员医疗补助7.61万元。
3.住房保障(类)支出21.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21.6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1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的15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12月份为迎接省、州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考核,集中七乡镇开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清洗和业务培训,支付公务接待费0.46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5.45万元,下降63.0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万元,下降66.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5万元,下降54.7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检查指导以及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成效验收相关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占62.5%;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占37.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76万元,与上年12.01对比增加15.75万元,增长131.14%,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支出15.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万元;差旅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5.56万元;工会经费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牟定县乡村振兴局部门资产总额19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0.54万元,固定资产18.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98.28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46万元,流动资产增加13.0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2.4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1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
198.9 |
180.54 |
18.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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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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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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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32300447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