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300131500000
牟定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牟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牟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牟定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州委、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编撰、解释、清理、评估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建设。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负责全面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依法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出指导。
5.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2021年,牟定县司法局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为局机关。设10个内设股室(中心),分别是局办公室、法制办、普法与法治宣传股、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股、基层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办公室、依法治县办秘书股、计划财务装备股、政工股、法律援助中心。派驻乡(镇)7个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根据《司法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的通知》(司发〔2019〕1号)和《云南省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的通知》(云司发〔2019〕5号)文件精神,围绕《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着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加快促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全县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总要求。履行好司法行政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牟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职责使命。
一是推进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在推进法治牟定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各级党委领导法治工作的能力水平,推动落实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决策部署,协调督促各部门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及时总结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和激励表彰力度,营造更加浓厚更有活力的法治牟定建设新局面。
二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紧紧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监督,推动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行政综合执法协调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
三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安全稳定。持续提升社区教育矫正质量,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持续安全稳定。
四是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各项法律服务工作,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为全县广大群众提供精准、普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五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抓好各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继续完善发布县级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完善普法责任落实考核机制,着力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大普法格局。
六是推动信息化建设跨越发展。全面落实司法部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我县司法行政“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牟定县司法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额供给单位。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3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1人,事业编制2人。在职实有46人,其中:行政人员44人,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7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6.2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886.42万元对比财务总收入减少10.17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分析:虽2020年单位存在晋档晋级人员,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但2021年度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归口至人社局养老保险中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76.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76.2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886.42万元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17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分析:虽2020年单位存在晋档晋级人员,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但2021年度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归口至人社局养老保险中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76.2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7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6.25万元,与上年886.42万元对比减少10.17万元,减1.15%。主要原因分析:虽2020年单位存在晋档晋级人员,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但2021年度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归口至人社局养老保险中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704.5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工资性支出和公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公用经费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3.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7.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0.6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险补助。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18.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医疗补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7.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876.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包含:(1)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99.82万元,其中:工资奖金补贴630.5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21.56万元、住房公积金47.69万元;(2)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65.14万元,其中:办公经费62.64万元、公务接待费2.50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8万元,其中:社会福利和救助0.8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08万元。
2.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包含:(1)工资福利支出799.8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0.42万元、津贴补贴325.76万元、奖金122.43万元、绩效工资1.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7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1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08万元、住房公积金47.69万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65.14万元,其中:办公费10.52万元、水费1.00万元、电费2.50万元、公务接待费2.50万元、工会经费7.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0.98万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8万元,其中: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费4.08万元、生活补助0.8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牟定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0万元,与上年2.50万元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因公出国(境)费无预算,上年也无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牟定县司法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50万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0次,共计接待3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上年也无预算。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为扎实推进县司法局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牟定县司法局预算绩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财预〔2015〕25号)等有关规定,明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股室(中心)、预算绩效具体执行股室(中心)及其主要职责、绩效目标编制与审核要求及方法,严格绩效跟踪和评价过程,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前瞻性和有效性,增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
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建立常态化学习制度,把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贯穿在统筹协调法制建设以及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中。
二是突出行政执法监督实效,根据《云南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云南省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规定》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实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监督机制。
三是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出台,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宣传报道,扩大社会知晓度,争取各方支持,为法规的有效实施做好基础性工作。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革命化、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社区矫正队伍。严格落实监管措施、规范执法行为,有效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通过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加大与社会组织合作等措施,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搭建良好平台。提高矫正工作质量,防止社区矫正对象脱管失控,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织密覆盖全县的全业力、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到2022年,全县、乡律师顾问覆盖率达100%;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达100%;贫困群众有法律援助需求时受援率达100%;矛盾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7%以上;基层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咨询和免费代写法律事务文书实现全覆盖。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形成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办事难、打官司难、寻求法律服务难的问题。
五是健全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全覆盖;进一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评制度。推动国家工作人员任职法律考试制度,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合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出版,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实现依法治理对部门行业的全覆盖。推动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制,培育公民法治信仰,树立宪法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明显增强。
六是建立健全人民群众参与、促进和监督法治建设工作体制。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为着力点,深入实施《云南省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做好刑释人员衔接帮扶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七是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教育医疗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放宽经济困难标准,使法律援助覆盖人群拓展至中低收入群体;推进法律援助参与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申诉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参与申诉代理工作机制;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实现法律援助服务优质便捷高效。
八是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以“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智慧矫正”“智慧法务”等工作,整合各业务应用数据,建立纵横联动的大数据资源库。加快社区矫正远程视频督查系统建设与应用,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工作;做好信息化资产的维护、升级和整合。确保在用系统、应用和硬件稳定运行,有效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率。
九是健全完善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政治建设和革命化、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长效机制。加强队伍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提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创新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注重加强实践锻炼,扎实推进岗位练兵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政法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论引导能力。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政府部门(含事业机关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牟定县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根据实有人数和定额标准安排24.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等。与上年对比减少0.10元,降幅为0.04%,主要原因分析压缩公用经费,部门会议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相应压缩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牟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_公开版
牟定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牟定县司法局
2021年3月30日
监督索引号53232300131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