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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城镇上山主干道(工业园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日期:2018年12月12日   作者: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

牟定县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MOUDING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18年第16号

(总第525号)

牟定县审计局办公室

牟定县城镇上山主干道(工业园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的规定及县人民政府的委托,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7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18日,对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的牟定县城镇上山主干道(工业园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基本情况

牟定县城镇上山主干道(工业园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由楚雄永安诚盛基础地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工程勘察、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结构部分通过公开招标,由云南誉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13 147 523.07元;面层部分通过邀请招标,由云南誉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中标并签订了垫资协议,合同价4 749 006.77元。

工程于2012年11月6日开工建设,于2014年10月15日完工验收,建设项目质量评定为合格工程。工程完工后,由甲乙双方自行编制结算价,结算价为19 209 846.74元,其中:结构部分14 800 701.17元,面层部分4 409 145.57元。

工程价款结算采用《2003定额》及楚雄州现行的配套政策进行。

2.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招标投标制执行情况

牟定县城镇上山主干道(工业园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招投标手续(县人民政府2013年11月12日第10期会议纪要同意道路面层部分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确定施工企业)。

(2)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牟定县城镇上山主干道(工业园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与云南镕诚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并履行了相关的工程监理手续。

(3)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牟定县城镇上山主干道(工业园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范围包括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立项内容。

(二)投资批复情况

牟定县城镇上山主干道(工业园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由《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委局关于下达牟定县城镇上山主干道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基建投资计划的通知》(牟发改投资〔2012〕47号)、(牟发改投资〔2013〕87号)批准建设,概算总投资1 799.96万元。资金来源:县财政配套、城镇污水处理及管网建设资金;路面硬化工程由施工企业垫资488.08万元。

(三)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2017年11月30日,牟定县城镇上山主干道(工业园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资金收入合计16 176 548元,其中:县国土资源局拨入左脚舞山城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 500 000元,县开发投资公司拨入城市道路建设资金12 346 548元,债券置换资金1 330 000元(牟财预〔2016〕155号)。

项目资金支出合计16 176 548元,其中:支付云南誉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5 630 000元(路基工程11 390 795元,路面工程4 239 205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46 548元(监理费178 900元,设计费283 800元,地勘费81 348元,招标信息服务费2 500元)。

应付工程款2 024 697.26元(路基工程审定结算价 13 468 604.19元,已付工程款11 390 795元,应付工程款 2 077 809.19元;路面工程审定结算价4 186 093.07元,已付工程款4 239 205元,应付工程款-53 111.93元)。

资金结余-2 024 697.26元。

(四)投资完成及交付使用资产情况

至审计之日,牟定县城镇上山主干道(工业园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共完成投资18 201 245.26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 17 654 697.26元(结构部分13 468 604.19元,面层部分 4 186 093.07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46 548元(监理费178 900元,设计费283 800元,地勘费81 348元,招标信息服务费2 500元)。

(五)审计总体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牟定县城镇上山主干道(工业园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基本能履行建设程序,但审计中也发现多结算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结算工程价款1 555 149.48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

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1 555 149.48元的问题,责令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整改。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审计意见,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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