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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对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局长王玉员同志任期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2年01月28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牟定县审计局:

自收到你局出具的对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原国土资源局)局长王玉员同志任职期间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的《审计意见》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事宜,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审计处理意见,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牟审委办意〔2021〕3号《审计意见》中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牟定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规划地类冲突的问题。

造成该问题的原因 是由于自然资源部门和林草部门历年来依各自职权开展的资源类调查工作底图分辨率、调查精度、地类分类、技术方法、坐标、数据库和成果要求等标准均不统一,形成“两张图”情况。加之土地和林地“二调”调查精度低、技术手段落后、验收标准和要求不高等致使调查成果不同程度存在错调漏调情况,两个部门成果同时也出现地类重叠情况。“二调”后各部门依据各自工作底图的基础上再次形成规划成果,也就不可避免出现规划地类重叠冲突的情况。目前,国家及省级的“三调”成果已公布,并明确“三调”成果作为体现国土空间唯一性的一张底图,各行业均以“三调”成果为统一底版,实现相关空间规划在“一张图”上的协调衔接,解决过去各类规划底图不一、多规冲突,数、线、区分离等突出问题。今后,我局将以“三调”成果为统一底图,对国土空间实行统一用途管制和实施情况的动态监管,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二)关于违规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虾的问题。

2021年自然资源部下发耕地卫片图斑中532323_5图斑原状为坑塘,占用耕地11.62亩(基本农田8.91亩),现通过整改已回土填平,恢复为耕地进行种植,并在耕地卫片监督系统上传相关举证资料进行举证销号。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严格耕地用途管制,严禁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鱼虾。

(三)关于建设用地管理不规范,批而未供用地718.26亩的问题。

2020年新批准农转征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项目批而未供用地35.9607公顷(539.41亩),我局主动汇报对接于2021年12月26日完成了划拨供地,并录入土地动态市场监测系统。云南省楚雄至大姚高速公路项目用地11.9233公顷(178.85亩),因姚安县矿产资源压覆事项未处理完成,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下达批复,故我局无法组织供地。收到审计意见后,我局多次向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请示汇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已向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了专题汇报请求下达批复。今后,我局将持续加大请示汇报力度,待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达批复后,第一时间组织供地,切实消除批而未供土地,提高供地率。

(四)关于耕地保有量低于规划下限的问题。

造成耕地减少的原因一是精准详实的三调数据更新了二调调查不实的耕地地类;二是农村大部分劳动力外出务工后将承包土地(旱地为主)自主生态退耕或种植经济林果;三是“十三五”期间我县交通运输用地、水利用地、脱贫攻坚等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高速发展,不可避免的占用了部分耕地,但均已纳入统筹购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今后我局将紧盯上级下达的“十四五”耕地保有量,在耕地保护方面采取最严格“长牙齿”的硬措施,防止耕地“非粮化”,制止耕地“非农化”,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确保上级下达我县的“十四五”耕地保有量不低于规划下限。

(五)关于矿山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动态监督不到位,致使11家企业不履行生态环境责任,欠缴土地复垦费的问题。

经核查,2家(云南奥斯迪龙矿业产业开发有限公司、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矿山企业已按备案的复垦报告缴款计划时间缴纳土地复垦费。我局于2022年1月24日向欠缴土地复垦费的9家矿山企业发出催缴通知书,责令上述9家矿山企业严格履行土地复垦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主体责任,依法及时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切实履行土地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六)关于企业欠缴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金84.63万元的问题。

我局于2021年12月11日向云南牟定明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催缴通知书,督促该公司严格履行国有土地出让合同,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管理法》,确保国有建设用地出让金及时足额缴纳。

(七)关于企业欠缴采矿权出让收益的问题。

我局于2022年1月20日向云南金进商务有限公司发出缴款通知,督促该公司严格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足额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和滞纳金。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切实加强对采矿权出让收益的监管,加大对欠缴采矿权出让收益及滞纳金的催收力度,确保采矿权出让收益及时足额缴纳。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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