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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一封信

日期:2019年09月04日   作者:   来源:牟定公积金管理部    点击:[]

致全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一封信

尊敬的广大缴存职工:

近期,我管理部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过程中,发现有部分缴存职工通过网络、短信、非法小广告等途径获取虚假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结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严重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住房公积金是互助性、强制性的住房储蓄资金,只能用于住房消费(购房、建房、大修、租房、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不允许通过非法途径提取使用。为保证住房公积金制度稳健运行,依法维护缴存职工权益,现将伪造虚假证明材料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承担的法律风险和责任告知如下:

1、尚未造成骗提套取事实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没收缴存职工提交的所有虚假证明材料并上报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扫黑办,将骗提套取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其所在单位并报送纪检监察机构;2、已造成骗提套取事实的,发送退款通知书,责令限期全额退还已骗提、套取的住房公积金,如拒不执行,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对于伪造印章、证件、合同、发票涉嫌违法的缴存职工,以及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报请公安机关处理;4、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列为严重失信行为,5年内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取消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5、将失信信息报送人民银行征信部门,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复核力度,形成复核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对一经查实的违规提取 住房公积金职工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友情提示您:千万不要通过非正规途径、利用非法手段提取住房公积金,以免造成自身经济、信用、声誉等方面权益受到损害。同时也欢迎广大缴存职工和社会各界群众积极监督、检举和举报违规提取公积金行为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住房公积金管理生态。

 

最后,祝你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牟定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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