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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日期:2023年01月30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统计局    点击:[]

2022年牟定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进一步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强化统计监督检查,为推进牟定统计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要举措

1.统筹部署法治工作为认真落实省、州统计局和牟定县法治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22年牟定县统计法治工作要点》,提出要进一步强化法治建设,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学法示范作用,强化带头尊崇法律、学习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意识,不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加强法治工作调研,提升全系统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法治工作要点确定五大方面、18项具体任务,统筹规划,全面部署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认真组织法治学习。2022年,县统计局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学习。一是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专题贯彻学习。2022年4月25日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和2022年4月29日在县委第十四届委员会第22次常委会,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县统计局局长专题传达学习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二是组织学习。3月28日第二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10月31日第九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组织全体党员、股室长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法律法规学习。三是召开党组会、班子会和职工会学习贯彻。2022年7月5日和2022年9月22日党组会分别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读本和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指示讲话精神和中央《监督意见》有关内容,深刻领会新时期加强统计监督的重大意义。四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对照“三单一书”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乡镇振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以及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补充新知识,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

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2022年是“八五”普法实施的第二年,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一是研究制定《牟定县统计局“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统筹谋划部署统计系统“八五”普法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为做好“八五”普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将普法宣传与统计调查业务、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紧密结合;7-8月走访调研企业服务中面对面开展统计业务指导及统计法律法规宣传;5-8月开展全县数据质量核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向检查对象发放法治宣传材料,宣讲统计法律知识和依法统计要求。积极推进统计普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住户,以 “5.17社会科学普及”为契机,在县城中园街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 面向广大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和“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认真组织2022年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集中宣传活动。三是开展统计法进党校。为了进一步增强依法统计意识,提高统计干部运用法治思想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2022年9月15日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与县统计局组织举办了2022年第十三期“党校讲坛”学习《中华人民共和统计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培训班,对7乡镇和县级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近100人进行培训。

4.切实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和廉政风险清单。及时梳理更新县统计局政务服务办理三个事项,科学压减审批办理时间。二是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用县司法局公职律师作为县统计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培训、法律咨询、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服务,并帮助、指导、解决统计调查工作中的涉法问题,努力降低统计管理风险。三是开展全面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按照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全面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文件精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工作的通知》,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全面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通过自查共清理和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16件。2022年县统计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个,严格按照程序报审后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印发。县统计局依法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和统计咨询意见,为重大决策提供支持。

5.扎实推进专项纠治统计工作。按照国家统计局、省州统计局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部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推动专项纠治工作落地见效,县统计局认真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7月10日印发了《牟定县统计局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到各乡镇,县纪委、发改、工信、农村、住建等部门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于2022年7月26日、9月3日分别召开了全县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和中期推进会议,对全县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必查权力干预、必查数据寻租、必查执法不严、必查入退库“四必查”要求,组织7个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和县统计局各股室及专业人员开展专项纠治自查工作。对发现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清单和整改台账,逐项对账销号。县统计局认真履行监督职能,积极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于7月27日至8月31日对21户企业开展 “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

6.积极提供统计服务。县统计局积极为牟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提供优质调查服务。一是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凡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并参与的重要信息全部予以公开,按计划定期在牟定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统计调查数据和信息。二是经济信息和调查分析工作取得新突破。积极开展统计数据诠释1-11月编发《统计简报》55期;报送调研文章8篇,分析59篇,信息335条;其中:省内网采用分析13篇、信息20条,州采用分析20篇、信息49条,县委、县政府、县融媒体采用57篇。

(二)主要成效

1.依法统计意识不断提升。积极推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企业严格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结合起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结合起来,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到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改善统计工作环境,用法治思维指导统计工作,用法治的方式规范统计行为。

2.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以全面提高统计现代化水平,服务牟定经济高质量发展,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高质量统计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健全统计工作体系,落实统计工作规范,持续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统计业务培训,组织乡镇和县级部门及联网直报企业统计业务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对工作基础较薄弱的直报企业进行点对点帮助指导,提升全县统计系统业务管理水平。积极争取县政府支持,加强基层经费保障,按照考核等次下发联网直报企业统计工作人员经费补助,调动和提高统计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全面提升统计调查工作成效。全县7乡镇、89个村居委会和县级相关部门,107家联网直报企业配备了统计工作任务相匹配的统计队伍,保证统计工作的连续、稳定,促进统计事业的良好发展。

3.统计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县统计局认真落实统计违法线索举报工作制度,在牟定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公布统计违法举报途径。围绕聚焦行政干预不收手不收敛、统计造假手段隐形变异、责任追究不到位等问题,采取全面自查、重点抽查、问题整改等措施,集中力量开展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专项纠治。结合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专题调研,围绕“贯彻落实《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统计造假屡禁难绝问题的原因”等问题,分析表现,深挖原因,进行调研整改,有效推动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贯彻落实。根据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方案,开展全县数据质量核查、“双随机”执法检查,同时对21家企业开展统计机构基层基础工作和数据质量检查,对3家企业下发整改通知。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统计依法行政水平有待提高。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推进,全社会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统计信用信息公示及统计执法的公开透明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不断提高法治思维和能力,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此外,随着“放管服”改革的不断深入,行政执法还需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优化统计服务,推动统计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统计法治队伍不适应当前工作的要求。目前我局法治工作人员仅有1人且为兼职,相对于法治建设工作任务较为薄弱,法律专业人才极为稀缺。法治工作人员的法律和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及实际业务能力不能有效满足新形势下法治工作的需要。4名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业务岗位工作繁重,而新进入的年轻人员身份不符合考取统计执法资格的条件,造成队伍结构不优,不便于调配执法监督力量,对开展执法监督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三)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统计法治普法宣传手段不够丰富,大多采用的是传单、册子、条幅等传统宣传方式,在利用新媒体的宣传形式做得还不够,加之普法内容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主要集中在对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方面,涉及的法律法规规章范围不够广泛,全社会敬畏统计法、执行统计法,依法配合政府统计活动的氛围尚不浓厚。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统计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统计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及时组织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传达学习县委、县政府和州统计局关于统计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安排部署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年度工作和重点任务。

(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定期听取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统计普法、执法监督和信用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对上级机构和县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保障重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三)充分发挥监督作用。领导、组织和支持统计执法人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查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及时听取汇报、研究讨论、进行督办、做好协调,坚决保持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零容忍”。积极支持配合上级统计部门直接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案件。

(四)带头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干部职工严格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用法。督促班子成员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乡镇统计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思路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进一步落实好《牟定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为抓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力助推牟定经济社会建设。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统计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和省委《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措施》以及州委《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实施办法》再学习、再贯彻,及时研究制定出台我县实施办法,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认真履行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将“双随机”检查、专项执法和常规数据质量抽查核查有机结合起来,严格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二)继续推进依法行政。持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质量。进一步优化升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统计信用等工作的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更好适应工作需求。认真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县统计局3名人员参加2月省统计局组织统计执法证考试。有计划地开展法治培训,推进《中华人民共和统计法》进党校讲坛学习常态化,提升全县法治意识和依法依规履职能力。

(三)深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大力开展经常化、重点化、多样化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普法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住户”,把统计法治宣传和统计调查业务有机结合,充分利用年定报培训、“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和9.20统计开放日等统计法治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各项法治宣传活动,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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