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审计局
审 计 结 果 公 告
MOUDINGXIAN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20年 第 33 号
(总第 633 号)
牟定县审计局办公室
牟定县2020年度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
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9月7日至10月16日对牟定县2020年度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2020年,上海市、上海市嘉定区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牟定县沪滇扶贫协作市级、区级、镇级项目15个资金3 665万元。其中: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农村建设基础设施项目14个由乡镇组织实施;培训项目1个由牟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截至2020年10月16日,项目已完工12个,未完工3个。
截至2020年10月16日,上海市、上海嘉定区拨付牟定县2020年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3 665万元,支出3 199.20万元,结余结转465.80万元。其中县财政18万元,乡镇447.8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度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如期建设,建设内容真实,项目资金拨付及时、使用合规,能真实反映项目财务收支情况,未发现违反财经法规及未严格执行沪滇扶贫协作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行为。但还存在个别项目建设内容修正未及时报批、少数项目未按照合同要求完工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项目建设内容修正未及时报批。
(二)少数项目未按照合同要求完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对2020年度沪滇扶贫协作项目个别建设内容修正未及时报批的问题,责成共和镇、蟠猫乡人民政府尽快办理项目建设内容修正的报批手续,并将报批手续报送我局备查。对少数沪滇扶贫协作项目未按照合同要求完工的问题,责成牟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督促共和镇、江坡镇、新桥镇人民政府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将项目完工情况资料复印件报送我局备查。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建议:(一)严格执行《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需要调整修正的建设内容,应严格按照相关程序报批。(二)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并及时更正小水窖井盖与沪滇扶贫协作项目建设内容不符的事项;项目实施完毕后,及时按立项审批内容验收和结算,确保项目目标实现。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发出后,对存在问题牟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督促相关单位进行了整改:对2020年度沪滇扶贫协作项目个别建设内容修正未及时报批的问题,截至2020年12月2日,共和镇、蟠猫乡提交了修正内容的请示,牟定县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下达审批函。对少数沪滇扶贫协作项目未按照合同要求完工的问题,共和、新桥和江坡镇与施工单位补签协议,调整竣工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截至2020年12月2日项目已完工验收。
牟定县审计局提出的2条审计建议,牟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