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于2025年12月26日组织对牟定桂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牟定桂山铜矿矿山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实施竣工验收,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矿山坐落
牟定桂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牟定桂山铜矿矿山位于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江坡镇柜山村委会境内,距牟定县县城直距约20km,土地权属为牟定县江坡镇柜山村。
二、矿山生态修复措施
1、场内建构筑物及硬化地表拆除、场地清理回填、土地平整工程采用工程机械结合局部人工施工,挖机开挖推土机运输的方法等。
2、覆土种植乔灌草及农作物
场地平整完成后回覆表土,其中,复垦旱地面积1.15亩,其余区域栽植云南松、旱冬瓜和藤蔓及撒播草籽。
3、边坡种植攀缘植物
在坡底(顶)台阶处修建种植槽种植攀缘植物,攀缘植物沿陡坡上下攀缘,进而达到复绿边坡的效果。
4、修筑防护围栏、布设警示牌
设置镀锌铁丝网围栏1组,围栏高2.0米。安装警示牌3个,增强安全意识。
三、生态修复完成情况
本项目治理矿山1座,矿山总面积0.5618公顷,生态修复面积0.5618公顷,包含工业场地、矿山道路、废石场已修复完成,种植作物长势良好,修复工程质量达标。
四、复垦验收情况
2025年12月26日,牟定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相关部门及邀请5位专家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评审会对牟定桂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牟定桂山铜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竣工验收,经过外业验收及内业审查,专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五、公示时间
现将已通过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竣工验收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30日,相关土地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牟定县自然资源局以书面形式提出。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韦涛 0878- 5211381
牟定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