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建筑垃圾破坏生态问题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牟定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按照既定措施和目标,抓实各个环节整改工作,从严从实做好“建筑垃圾破坏生态问题突出(牟定县建筑垃圾消纳场)”问题的整改,按时限完成整改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建立了建筑垃圾核准处置制度,委托城市运营管理服务公司对牟定县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运营;二是签订了牟定县建筑垃圾处置和资源化利用专项规划(2024-2035年)编制合同,目前已完成编制并印发实施;三是已制定《牟定县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试行)》,建筑垃圾核准备案制度已正式实施;四是已组织全县建筑工地及施工单位召开了建筑垃圾规范处置及核准备案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