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300130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县范围内的民族宗教事务。
1.负责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民族宗教动态,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拟订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2.负责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4.负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牟定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5.负责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负责民族识别和民族成分更改初审工作,审核和审批有关宗教事务。
6.负责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和《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名义进行非法活动,做好宗教涉外事务,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的渗透,配合有关部门对非法宗教活动进行打击。
7.巩固和发展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推动民族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全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8.承办牟定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抓学习,理论武装走深走实。
2.狠抓重点,示范创建成效显著。
3.严抓管理,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4.紧抓常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287.5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总收入比上年的307.40万元减少19.81万元,减少6.44%,主要原因是:县级预算专项资金下达比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30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77万元,占总支出的63.8%;项目支出109.95万元,占总支出的3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总支出与上年的248.28万元相比增加55.7万元,增长22.43%。其中:基本支出193.77万元,比上年206.02万元减少12.25万元,减少5.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人员减少,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减少。项目支出109.95万元,比上年42.26万元增加67.69万元,增长160.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资金结余大,结余资金在2021年度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3.77万元。与上年206.02万元对比减少12.2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减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也随之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和特定目标类工作的经费支出109.95万元。与上年42.26万元对比增加67.69万元,增长160.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项目资金结余大,结余资金在2021年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3.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上年206.02万元减少12.25万元,下降5.9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单位人员减少,所以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减少。二是2020年项目资金结余大,结余资金在2021年度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1.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1%。主要用于工资发放及单位运行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1%。主要用于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3.卫生健康(类)支出1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1%。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医保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4农林水(类)支出16.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主要用于改善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5.住房保障(类)支出10.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8%。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5.58万元,完成预算的99.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9万元,完成预算的99.52%。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提高了预算科学性和执行力。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0.27万元,增长5.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12万元,增长3.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5万元,增长7.5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有所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单位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任务需要,公务接待及下乡出差人次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9万元,占62.52%;公务接待费支出2.09万元,占37.4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9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及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9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0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一是省、州对我县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及宗教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调研、指导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二是外县、乡镇及村委会到我局交流、协调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及宗教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60万元,与上年7.70万元对比增加5.9万元,增加76.62%。增加主要原因:一方面单位年内人员减少,经费预算也有所减少,另一方面会计核算经济分类科目较上年有所变化,本年车改补贴列入了“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下的“其他交通费”核算。其中: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县民宗局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办公费0.3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0.10万元,电费0.2万元,邮电费0.09万元,公务接待费0.12万元,委托业务费0.05万元,工会费1.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166.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5.45万元,固定资产120.8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2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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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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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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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34 |
45.45 |
120.89 |
68.08 |
32.48 |
0 |
20.33 |
0 |
0 |
0 |
0 |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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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3.三公经费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230013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