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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年08月31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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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实施办法、措施及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负责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制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承担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工作,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制度和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8.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落实耕地保护政策措施,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0.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1.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

12.根据授权,对乡(镇)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乡(镇)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一是完成了8个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究初稿编制。开展了县域2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和760个村庄建设边界试划工作。形成了县级国土空间规划阶段性成果。34个村开展了“干部规划家乡”村庄规划编制工作,3个村完成了初步成果,1个村已全面完成编制。完成建设项目规划符合性审查69份建筑面积13.49万平方米,对在建地产项目、留地安置小区等17个建设项目进行了规划检查21次。组织了对25个项目竣工规划验收,面积11万平方米。开具规划条件通知单7份。

2.构建耕地保护新格局。为进一步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县人民政府将工作任务按照职能职责分解落实到部门,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耕地保护工作新格局。二是摸清耕地底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对照国家和省州标准,共试划永久基本农田294400亩。三是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补充耕地工作。认真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全力抓好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实施,2021年组织申报和实施土地整治项目(提质改造)6个,总规模214.1707公顷,项目总投资3829.48万元,新增耕地11.6949公顷,其中新增水田11.489公顷,提质改造161.8904公顷,其中水田124.6557公顷,新增粮食产能450318.64公斤,项目已全面完成了工程建设,正在开展项目验收及入库。为切实加强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制定印发了《牟定县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后期管护方案(试行)》,为新增耕地后期管护提供了政策保障。四是严格监督检查,加大耕地保护检查巡查力度。完善国土资源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定期对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开展巡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充分应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等科技手段,坚决防止“大棚房”问题反弹,完成90宗设施农用地上图入库工作,确保我县设施农用地进入大数据平台,实现规范化管理。五是完善考核资料,认真做好迎接省州2016-2020年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准备工作。六是落实属地责任,持续抓实土地复垦监管。对到期的牟定县2个风电场和2018年国家土地例行督查整改事项的牟定县庄三工业区内部道路临时用地进行了验收,完成永广铁路变电站弃土场临时用地组织了县级初验。完成备案土地复垦方案11宗,实际预存土地复垦费用660.69万元。对已关闭的6家闲置矿山进行举证销号。同时对自然资源部下发的116个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进行核查,实际需要进行生态修复8个图斑,涉及矿山企业7家,面积684.57亩,目前正在报部省审核中。

3.节约集约用地,用地保障到位。一是积极开展用地报批工作。完成国家土地例行督察整改用地65公顷。通过省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成片开发重点项目39个项目76公顷。完成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制定工作,并确保年内公布实施,巩固和保障农民群众利益和权益。组织国家石油储备库、大宗固废基地、县乡公墓、乡镇污水处理、龙虎水库、0628项目等大批国家省州重点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报批用地143公顷。组织保障城镇建设用地76公顷。二是创新举措,深化改革。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和宅基地改革工作,深入探索推进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在省州制定出台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出台有力措施和配套实施意见,盘活闲散资源,有力推动乡村振兴,有力提升治理水平,以全要素、全流程、全周期提升自然资源利用效率为主线,完善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全面提高自然资源利用效率。

4.扎实开展巡查检查。按照非煤矿山巡查监管和环保问题的整改要求及非煤矿山“三年”专项行的工作部署,召开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3场次,认真开展39座露天非煤矿山2020年度矿山储量年度实地核查工作,认真开展46座在册非煤矿山矿山巡查检查共4批次,出动巡查车辆共计50多台次,巡查检查非煤矿山共计60多座,责令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非煤矿山共计36座,其中责令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煤矿山2座,责令环保问题交办整改非煤矿山34座,责令越层越界违法开采非煤矿山矿山立案查处整改8座。

5.地质灾害综合防治水平稳步提升。牟定县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紧围绕“人防+技防+工程治理”的三重保障工作思路,让防治工作做到“零死角”。一是对纳入监测的66个隐患点认真落实责任一杆到底、宣传演练一站到人、预防避险一卡明白、排查监测一步到位和巡查检查一查到点的预防工作措施,二是充分发挥驻县联乡技术服务站的技术支撑优势,在隐患排查、应急会商、避让选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三是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2个,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2个,专业型监测预警项目23个,已投入资金1559.09万元。

6.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为载体,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一是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3个,共为3个小区办理不动产权证书197本,其中汇金水岸东一组105本,化湖新天地45本,中园综合市场49本。真正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二是最大限度压缩各类登记办结时限,2021年1-10月,共办理各类登记2031件,比2020年同期对比增加176件次,平均办结耗时压减0.41个工作日,其中:首次登记压减0.24个工作日,转移登记压减0.64个工作日,变更登记压减0.28个工作日,更正登记压减0.26个工作日,其他登记压减0.31个工作日,抵押权首次登记压减0.21个工作日,抵押权注销压减0.01个工作日,2021年所有登记平均办结耗时均低于1个工作日,实现了不动产登记的再提速,增强人民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获得感和满意度。

7.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得到有效遏制。2021年,我县发现新增违法占用耕地建设产业类管护房3宗,面积4.83亩。通过不断努力,3宗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已全部拆除复垦整改到位。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自然资源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牟定县自然资源局。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内设机构15个,分别是:办公室、法规股、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股、耕地保护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股、矿业权管理股、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储量股、执法监督股、监督协调股、组织人事股、国土空间规划股、行政审批股、规划信息中心、县土地收储中心、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牟定县自然资源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4485.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35.54万元,占总收入的98.8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万元,占总收入的1.11%。

与上年的总收入4220.51万元对比增加了265.02万元,增长了6.28%。2021年度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县财政对地质灾害防治、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收储、生态环境修复等重点工作投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623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32万元,占总支出的17.04%,项目支出5171.52万元,占总支出的82.9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的总支出3574.44万元对比增加了2659.40万元,增长了74.40%。2021年度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对地质灾害防治、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收储、生态环境修复等重点工作投入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2.32万元。与上年1066.74万元对比减少了4.4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节约公用经费支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99.7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1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2.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牟定县自然资源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71.52万元。与上年2507.70万元对比增加了2663.8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对地质灾害防治、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收储、生态环境修复等重点工作投入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2313.22万元,土地收储补偿费支出633.00万元,地质灾害防治支出1589.53万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276.19万元,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29.58万元,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支出42.09万元,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支出7.68万元,新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支出55.00万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等225.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84.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59%。与上年2877.92万元对比增加了2706.93万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对地质灾害防治、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收储、生态环境修复等重点工作投入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兑现2019年年终政府综合绩效考核奖励13.26万元、报销2021年招商引资工作差旅费0.41万、支付委托业务费27.40万元;

2.科学技术(类)支出7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支付夏阳户土地收储补偿费7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9.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补助23.15万元,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1.91万元,在职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2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70.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费47.7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3.15万元;

5.节能环保(类)支出2158.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65%。主要用于转拨县高速公路协调办楚大高速公路建设牟定段征地拆迁专项资金2000.00万元,支付夏阳户土地收储补偿费158.30万元;

6.农林水(类)支出404.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5%。主要用于支付0628项目土地征收费404.70万元;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17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03%。主要用于:①行政运行支出792.2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基本工资240.46万元,津贴补贴352.67万元,奖金76.80万元,绩效工资85.6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56万元,办公费2.83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1.86万元,邮电费6.63万元,物业管理费0.31万元,差旅费2.24万元,会议费0.91万元,培训费2.50万元,公务接待费1.29万元,劳务费3.14万元,工会经费1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3万元);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5.6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办公费5.01万元,大棚房整治、违规别墅清理整治等技术业务费用支出15.62万元、新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费55.00万元);③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226.3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凤屯等2个镇龙丰等4个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款226.39万元);④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29.5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19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技术服务费8.00万,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服务费21.58万元);⑤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支出42.7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0年度矿山越界开采实地核查费、33个非煤矿山实地测量费、矿业权审批系统运维服务费、历史矿山核查技术服务费);⑥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7.6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2021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技术服务费7.68万元);

8.住房保障(类)支出61.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单位部分缴纳支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494.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75%。主要用于支付地灾治理项目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20万元,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完成预算的62.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的66.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58.6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①车辆保险费优惠,2022年的车辆保险费支出减少;②2021年公务活动减少,接待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22万元,下降31.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1万元,下降18.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91万元,下降41.3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①车辆保险费优惠,2022年的车辆保险费支出减少;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从严控制和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万元,占50.76%,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占49.2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3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正常工作开展、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相关工作范围发生的接待支出及上级主管部门督查、检查、考核、调研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92万元,与上年37.04万元对比减少2.9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①2021年人员调出减少了人员公用经费;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积极开展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活动,从严控制和缩减“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83万元;水费0.44万元;电费1.86万元;邮电费6.63万元;物业管理费0.31万元;差旅费2.24万元;会议费0.91万元;培训费2.50万元;公务接待费1.29万元;劳务费3.14万元;委托业务费27.40万元;工会经费10.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3万元;其他交通费支出0.5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3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牟定县自然资源局部门资产总额4712.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10.85万元,固定资产443.2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646.73万元,无形资产11.8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1.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506.76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69万元,在建工程增加1646.7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流动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存量资金上缴财政及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导致银行存款减少;固定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配置工间操音响1台;在建工程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将在建工程纳入统计,导致本年度在建工程较上年度增加幅度较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4712.64

2610.85

443.21

119.67

38.94

0

284.60

0

1646.73

11.85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32300732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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