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林权证遗失,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注销公告和补证登记公示。
一、遗失注销的林权证
林权权利人(持证人):张承相(住址:牟定县普村村委会)。
林权证号:牟林证字(2007)第230600478号。
二、登记林地内容:
权利人:张承相;登记权利:林地使用权,森林或林木所有权、使用权;林地使用期限:11年,终止日期:2034年11月5日。
宗地编号:0532323061105GDYMSY00002,坐落:甘海资村;面积:12亩,林种:用材林;树种:兰桉。
林地四至界限:东至:张陈科山界。南至:张承平山界。西至:张德志山界。北至:张德志山界。
本公告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2023年11月1日前)致电0878-5392660或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牟定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原证已作废,我中心将正式受理遗失补证登记业务,重新颁发林权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