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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夏*华)

日期:2023年09月07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因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

一、权利人:夏兆华

二、不动产坐落:新甸乡民乐村公所石四社

三、不动产权籍号:地籍号09-10-8

四、宗地面积:282.35㎡

本公告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2023年 9月 27日前)致电0878-5392660或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原证已作废,我中心将正式受理遗失补证登记业务,重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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