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申请遗失补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现予以遗失公告。
一、权利人: 王永昌(身份证号码:5323************10)
李崇英(身份证号码:5323************29)
二、不动产权证号及证书编号:牟国用(2000)字第1527号 、牟房字第1537号
三、不动产坐落:牟定县城东兴路工商行政管理局院内
四、不动产地号:A-(17)-101F012042、面积21.0494㎡,房屋面积:69.9317㎡
本公告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2023年9月6日前)致电0878-5392660或将书面异议材料送达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异议或者经查异议不成立的,视为原证已作废,我中心将正式受理遗失补证登记业务,重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牟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