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2年6月18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牟定县共和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联系电话:0878-5221497。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名称)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备注  | 
  
  
   1  | 
   杨凯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牟定县共和镇平屯社区发科屯  | 
   532323101003JC00031F00010001  | 
   宗地面积:210.66㎡ 建筑面积;125.70㎡  | 
   农村宅 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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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刘德银
牟定县共和镇不动产登记服务站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