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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烈士陵园建设项目征收土地的 补充公告

日期:2026年01月15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申请征收前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88号)的相关要求,牟定县于2025年9月22日发布了牟定县烈士陵园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涉及牟定县共和镇清波邑社区居民委员会清波邑第一居民小组、清波邑第二居民小组共1个镇1个居民委员会2个居民小组集体土地。并于2025年12月8日按规定完成了土地征收报批前期有关程序。因该项目用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阶段牟定县共和镇清波邑社区居民委员会清波邑第二居民小组未登记发证,涉及不动产登记权属证号更新,清波邑第二居民小组更新后的不动产登记权属证号为:云(2025)牟定县不动产权第2000012号。

该项目用地征收土地0.6717公顷,征收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执行。涉及牟定县1个征地区片和林地1种地类,区片,标准为林地29.7600万元/公顷。该项目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加上地上附着物补偿,该项目用地征地总费用24.8738万元。

以上涉及的征地区片及补偿标准未发生变化,故土地权利人无需重新办理补偿登记及签订补偿协议。项目所涉及申请征收集体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用途均未发生变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再重新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征地前期工作。

特此公告。

牟定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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