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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第8期)

日期:2026年10月14日   作者: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点击:[]

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抽检监测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信息公示(第8期)

食品抽检基本情况

原因排查

行政相对人信息

启动核查处置情况

监管部门采取控制措施情况

企业采取措施

企业整改情况

行政处罚情况

备注

食品名称/规格

抽样单编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被抽样单位及所在地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及所在地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红薯

XBJ26532323720900087

2026/6/3

1.联苯菊酯残留量(mg/kg)(标准指标:≤0.05、实测值:0.072)

2.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mg/kg)(标准指标:≤0.0、实测值:0.023)

名称:某购超市(郑某某),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共和镇茅阳社区居民委员会茅阳路公交公司旁


县级食用农产品抽检 2026年云南楚雄牟定县省转移食用农产品专项抽检计划

问题原因: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供货商产品质量把控不严,进货查验制度执行不规范。同时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风险意识不足,日常排查不够细致,未能及时发现产品质量问题。

名称:某购超市(郑某某),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共和镇茅阳社区居民委员会茅阳路公交公司旁

任务领取时间:2026-7-3启动时间: 2026-7-7

责令整改

食品召回公告

不合格食品原因排查整改落实

立案时间: 2026-7-17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2026-9-11

结案时间: 2026-9-21

处置单位:牟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书文号:云市监楚牟处罚〔2026〕192号,当事人经营的红薯中联苯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1、没收违法所得32.78元,2、罚款300元,罚没款合计332.78元。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

经营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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