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牟定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汇总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牟定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牟定县共和镇中园西路龙池72号,邮编:675500,电话:0878-5215017,电子邮箱:mdsfjpz@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5年,县司法局在县政府办政府信息中心的指导下对牟定县司法局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调整规范,规范后的信息公开指南详细说明了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公开信息内容(含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期限)、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含受理机构、时间、地点,申请所需材料,申请接收渠道,申请办理流程)、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问题、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要素齐全,流程清晰,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结合单位实际职能职责,对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楚雄州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事求是地根据县司法局实际情况对《牟定县司法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全清单》进行了调整,经县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股审核通过后在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上传。
2025年县司法局共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县司法局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制度、指南、组织机构、年报等信息,规范管理,动态更新。2025年,牟定县司法局共和司法所办公场所变更后,对相关公开信息重新编辑后进行发布。按要求对领导班子照片进行采集发布。年内,发布公开信息48条,发布信息12条,及时公开工作情况,提高群众对牟定县司法局工作知晓程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县司法局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流程机制,按照接收、登记、审查、办理、征求意见、提出办理意见、审核、答复、送达、存档等流程,做好已申请公开事项。二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通过线上渠道(依申请公开平台、邮箱)和线下渠道(当面、邮寄、传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三是修改完善《牟定县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指南》,及时提供相应的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2025年省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系统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1件,依照程序进行受理,按时限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县司法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司法行政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2025年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代琼芬同志主动听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专题汇报2次,并多次召集召开工作协调会议,听取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理顺工作关系,加强机构建设和人员配备,统筹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化,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公开形式、扩大公开范围、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强化公开平台建设管理,增强公开解读回应实效,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反馈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切实做好12345政府热线工作,按照政府热线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办理通过12345政府热线平台接受转办工单,并主动向群众了解情况,通过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群众诉求内容,按照程序和职责办理。2025年未接到12345政府热线电话转办工单。建立部门文件报送制度,2025年县司法局未制定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
(五)监督保障方面。
调整完善牟定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专人负责本项工作,细化股室、中心信息公开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年内定期研究推进工作,健全完善信息报送、网络负面信息处置机制,提高工作实效。明确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及责任股室,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方式和时限,严格了各项工作要求。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严格按照“确定内容—上报批准—保密审核—实施公布”的基本程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前由相关股室填写牟定县司法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表报分管股室领导对拟公开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是否涉秘及公开的范围、时限、方式等进行审核,审核后报局办公室统一实施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后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做好公众关切热点、重点信息的回应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社区矫正、行政执法栏目存在信息发布少的情况;二是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合法性审查等工作方面的信息不够及时;三信息质量不高,部分信息不够规范,在排版、用语等方面存在瑕疵和不足。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能力;二是整合人员力量,要求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股、室、中心,每月至少提供1条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防止产生僵尸栏目被通报;三是加强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和工作范围,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知名度,从而不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5年,牟定县司法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牟定县司法局
202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