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菊萍代表:
你在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社区公益性岗位保洁员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的性质
我县公益性岗位主要分为城镇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益性岗位,城镇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用于安置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和公共管理类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是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结合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等重大决策部署,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东西部劳务协作等资金合理开发一定数量的扶贫工作信息员、公路养护、农村保洁、治安巡逻等非营利性社会公共服务岗位,安置16-65周岁、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且能够胜任岗位工作的脱贫人口家庭(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劳动力。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动力、半劳动力。
二、公益性岗位开发和使用现状
目前,我县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409人,乡村公益性岗位522人(人社部门开发),共和镇目前使用城镇公益性岗位96人(目前,又新增开发19个城镇公益性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134人。
三、落实措施
县人社局将继续遵循“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退出有序”的机制,根据全县就业工作目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就业困难人员数量、资金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开发公益性岗位。
牟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7日
(联系人及电话:肖 华 5216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