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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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9年08月30日   作者: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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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乡 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共和镇辖茅阳、兴和、平屯、金马、清波邑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天台、军屯、天山、代冲、柳丰、何梁、余新、余丁、清河、中屯、新甸、散花、华星、际盛、庆丰、共丰、周山、牟尼、龙池19个村委会,196个自然村,308个村(居)民小组。年末总户数27211户,总人口77442人,其中,男性38923人,占50.3%,女性38519人,占50%;农村居民人口22656人,占29.2%,城镇居民人口54786人,占70.74%;汉族64899人,少数民族人口12543人,其中彝族人口11828人。全年粮食总产量达35799吨。收购烟叶173万公斤,实现产值5292万元,创历史新高。2018年,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2.88亿元,同比增长11%;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8亿元,同比增长29.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4148元,同比增长8.3%;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11584元,同比增长9.9%。全镇辖3所卫生院,医务人员62人;村级卫生所24个,村医50名;有学校5所,在校生4221名,有教职工476名。境内有1处风景名胜(南山寺)、4处文物古迹(文庙、三清阁、南塔、北塔),境内民族传统节日有“三月会”“正月十六”。

 2018年,共和镇党委下辖党组织210个,其中:城市社区党组织26个,机关党组织6个,卫生院党组织2个;农村党组织140个(行政村党委1个,行政村党总支18个,自然村党支部121个);“两新”党组织35个。有党员3198名,其中:正式党员3167名,预备党员31名;女性党员983名,占30.74%;少数民族党员297名,占9.72%。年内培养入党积极分子59名,新发展党员27名。

全面抓好理论武装。一是紧紧抓住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个核心任务,多层次组织党员干部学习100多场次,党政班子成员到村(社区)讲党课24场次。认真组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共举办镇级示范班1期,村(社区)分片培训22期,参训党员1185人,占全镇党员数的38%,全镇党员教育培训取得新突破。二是基层党建得到持续巩固。认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共管责任,调整充实了共和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修订了《共和镇党委委员联系党建工作制度》,制定印发了《共和镇基层党建巩固年实施方案》《2018年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项目清单》《2018年基础党建重点项目分解任务清单》《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共和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清单》,强化了党建工作领导和目标任务。全镇24个村(社区)已实现集中办公,308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真正做到管好用活。全面抓实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镇24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达113万元。进一步加强村组干部的培养、配备、使用,对每个村、组都储备了3名以上干部后备力量,健全了村(社区)后备干部队伍。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强化了党务公开和党内民主工作。持续推进“两新”组织党组织覆盖。目前,全镇共有非公经济党组织35个,覆盖非公企业62个。全面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创建达标工作,确保党的工作对“两新”组织有效覆盖、作用充分发挥,选优培强镇机关4个党支部支委班子。三是组织建设得到持续强化。强化了党委委员分区域负责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适时督促各党支部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政治生活制度,着力提升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认真落实党支部“支部主题党日”和党员“学习日”活动制度,增强了支部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党支部规范化创建工作得到有效落实。镇党委树立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对标“五基本”规范化要求,强化组织谋划,分类落实措施,全面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全年完成92个党组织规范化达标任务,培树示范点30个,完成3年任务数的44%。五是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着力实施“骨干培育工程”和“一亮五带”活动,依托“领导干部上讲台”“千堂党课进基层”“感恩党中央、脱贫奔小康”主题教育和“自强、诚信、感恩”教育,采取县委党校集中培训、县委党校共和镇分校集中轮训、支部讲习所分区域培训等方式,持续推进全镇党员集中培训全覆盖。持续深入实施基层党建和脱贫攻坚“双推进”,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发挥明显,有力地推动了脱贫攻坚、征地拆迁、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重点工作落实,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思想,坚持以脱贫攻坚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最硬的政治任务和最大的民生工程。聚焦“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和“三率一度”“6105”考核标准,精准落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和“五包五定五个一”要求,累计整合投入扶贫资金3606万元,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农田水利、道路交通、农村人居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1999.34万元,实施了858户农村危房改造,全面消除CD级危房。提升产业组织化水平,大力发展大粒蚕豆、粉杆青菜、辣椒、冬早蚕豆、荷兰豆等特色蔬菜15800多亩,发展经济林果5800多亩,打牢脱贫增收基础。抓实就业扶贫,完成了农村劳动力调查,转移贫困劳动力就业282人。全面落实教育扶贫政策,筹措资金56.04万元,资助全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172名,没有一个贫困户学生因贫辍学、因学返贫。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实施“五重保障”,贫困户家庭医生签约率达100%,为贫困群众减免医疗费用242.67万元,贫困群众看病就医负担降至10%以内。强化生态扶贫,326户贫困户获得生态补助,户均增收363元。投入资金306.26万元,解决了农村6500人饮水安全问题。强化公共服务,所有行政村及村民小组通动力电,广播电视、宽带网络实现全覆盖。强化兜底保障,全镇363户825名贫困人口享受低保政策。清河村委会实现整村脱贫出列。全镇贫困人口从2014年的287户1000人,减少至2018年的75户205人,贫困发生率从1.89%降至0.37%,脱贫攻坚与全县一道率先通过国家级考核验收。

顺利推进“楚姚”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完成永久性征地2061.38亩、临时性征地1110.8亩,拆迁坟墓830冢,拆迁房屋22户,兑付各类补偿资金9222.19万元。克期完成左脚舞山城征地及坟墓拆迁任务,保障了县医院补短板项目、县城地下管廊、左脚舞山城环线及县委党校、县职业中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完成茅阳社区南四组、兴和社区北一组留地小区分配工作,建成金马社区白土坡一组建材市场,顺利启动茅阳社区南三、东三、南五等共8个留地安置小区建设,落实了清波邑和黄连塘8个居民小组留地安置小区建设用地。争取债券置换资金3137万元,完成金马社区朱家山一、二组,上金马二组货币安置工作,成功化解了茅阳社区、平屯社区、金马社区等13个村民小组多年来的征地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完成庆丰湖环湖公路建设征地任务。实施完成投资1461.52万元的第九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8年度项目建设,累计争取资金1513.14万元,实施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14个、债券资金项目1个、财政“一事一议”项目4个、彩票公益金项目1个,完成水利工程112件,硬化贫困行政村村组道路项目4件5.68公里。投入资金502万元,对移民较为集中的10个村实施了移民新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先后完成4批棚改工作任务,累计签约1960户,兑付拆迁补偿资金8.3亿元,拆迁面积达27.16万平方米。

完成粮经作物种植面积16.91万亩,其中:粮食作物面积10.45万亩,实现粮食产量3.26万吨;油菜2.48万亩,油料总产量0.42万吨;蔬菜2.43万亩,产量4.13万吨。示范推广种植工业辣椒407亩,人工食用菌85亩,中药材566亩;规模化发展鲜切花卉1700亩,鼎力打造观光农业“大花园”。强化农业科技培训,突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植,举办培训班8期120场次,参训群众达8000余人,培育新型农民科技骨干户500余名。培植水稻规模连片30亩以上种植大户52户、面积达2700余亩,玉米种植大户12户、面积达700余亩,蔬菜种植大户84户,发展特色商品蔬菜5000亩。种植烤烟1.19万亩,高质量完成173万公斤烟叶收购任务,收购斤价达30.59元,创历史新高。实施新一轮的退耕还林1760亩、营造林298亩、桉树替代种植160亩,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800万元。扎实抓好营林护林工作,年内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生猪出栏5.5万头,肉牛出栏0.39万头,肉羊出栏1.47万只,家禽出栏15.5万羽,禽蛋产量143吨,畜牧业呈现平稳发展的良好势头。完成水利工程112件,改善灌溉面积2200亩,投入资金622.5万元,解决农村安全饮水4500人,投资1461.52万元,对11个村委会的19座小坝塘进行清淤和除险加固。

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和水资源保护制度,全年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22次,在中屯、清河等7个村委会修建氧化塘6个、污水收集池93个,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设立标识牌、警示牌12块,安装界桩及防护网200米,支砌砖墙460米,落实专人24小时巡查管护。“六城同创”全面启动。实施完成北干道、南山公园、滨河走廊、元双路共和过境段等景观节点提升改造工程。深入开展“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七改三清”行动,累计查处违法建筑54起,拆除县城周边违法建筑26户、5292平方米。认真落实“河长制”改革,“一河一档”“一库一册”管理机制全面建立,河道巡查员责任逐步压实。投入资金9491.42万元全面完成龙川河二期、散花小河道治理及提升改造工程。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科学划定畜禽禁养区和限养区范围,取缔水源地畜牧养殖企业4户。投资1232.84万元,建成高标准农田5484亩。治理淘汰黄标车154辆,启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

 2018年,共和镇始终紧扣为民之本,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实惠、最直接的利益问题,认真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扩面430人、续保24500人,城乡医疗保险缴费64899人,养老金待遇发放9700人,完成生存认证9523人。民政救灾和社会救济及时有效,累计发放救灾大米5.81万公斤、小麦1.72万公斤,棉被500床、毛毯200条、衣服100套,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10.5万元,发放医疗救助资金68万元,临时救助资金10.25万元,农村低保590万元、城市低保893.65万元,优抚金256.55万元,军属优待金41.8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41.18万元。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持续抓好控辍保学、营养改善计划、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不断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支持学校提升教学质量。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重点疾病防控、妇女儿童健康等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加强基层卫生队伍的考核管理,不断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和信息化管理,依法依规处置政策外生育案件6件,办理《生育证》911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3证,兑现“奖优免补”资金50.6万元。积极组织13支农村业余文艺队伍,自编自演“庆新春宣传十九大”优秀曲目16个,深入自然村演出55场次,观众达8600余人。成功举办散花村委会罗旗屯小组“首届春节运动会”,组队参加县全民健身运动会和县2018年老年人运动会。提升打造省级社区科普大学1所,创建省级社区科普大学1所、州级社区科普大学1所,开设6个学习班,招收学员300人。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修订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责任制规定,统筹抓好非煤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对接”机制,全年共排查矛盾纠纷512起,调处成功512起,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53件,办结153件,办结率达100%。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扎实推进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落实,着力解决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创建,创建示范单位1个,示范村委会7个,示范社区5个,自然村19个;示范学校5所。

 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实施细则,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从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从紧落实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三公”经费支出持续下降,年内共开展纪律作风督查16次,9人被通报批评,开展自办案件10件,立案查处了10起违纪违法案件,协助县纪委办案1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十个一”警示教育取得实效,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全面落实,正风肃纪得到全面加强。自觉接受镇人大主席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积极回应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一年来共办理人大代表镇级批评意见建议47件,办复率、面商率达100%,满意率达97.9%。深入开展“七五”普法和“六五”依法治县规划,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建立镇村两级权责清单体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国防动员、兵役征集、双拥共建、民兵预备役等工作取得新成绩,广电、统计、档案等工作取得新成效,完成了残联、团委、商会、科协、延安精神研究会等换届选举,积极支持工青妇、残联等群团组织依章程开展工作,群团组织活力不断激发。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镇依法治镇水平显著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2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5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收入合计64,519,352.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4,519,352.63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总收入比上年减少23,274,447.37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县已退出贫困县,较2016、2017年相比,县级安排落地项目及各类惠农、惠民资金大幅下降,各项扶贫项目支出已相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支出合计73,844,316.59元。其中:基本支出24,882,514.56元,占总支出的33.7%;项目支出48,961,802.03元,占总支出的6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总支出比上年的65,001,300元增加8,843,016.59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增发了2017年下半年及2018年度公务员综合性绩效和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

(一)基本支出情况

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年度用于保障局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882,514.56元。与上年的18,341,200元对比,增加了6,541,314.56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增发了2017年下半年及2018年度公务员综合性绩效和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422,887.53元,占基本支出的98.1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59,627.03元占基本支出的1.85%。

(二)项目支出情况

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年度用于保障局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961,802.03元。与上年46,660,100.00元对比,增加了2,301,702.03元,增加4.7%,要原因分析2017年资金拨付尚未报账,尚未形成支出,2018年报账形成支出,导致支出较上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重点是扶贫项目支出及民政社会事务保障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19,859.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48%。与上年18,341,200.00元对比,增加478,659.92元,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度增发了2017年下半年及2018年度公务员综合性绩效和事业人员奖励性绩效。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819,85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60,929,081.49元的30.89%。主要用于发放工资福利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1,600.00元,支出决算为113,600.00元,完成预算的93.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0,0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600.00元,完成预算的96.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公务接待和公车管理。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增加31,410元,增长38.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41,000元,增长215.7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590元,降15.1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8年我县进入全面脱贫攻坚阶段,而共和镇又是中心城镇,贫困面大,扶贫项目落地较多,项目检查较频繁,并且我镇三张车辆购置年限已久,导致燃油费、修理费等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元,占52.81%;公务接待费支出53,600万元,占47.18%。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0,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0,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扶贫领域重点项目检查、社会保障应急处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3,6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领域项目检查,相关工作调研、检查、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9,627.0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14,257.53,主要原因分析本着厉行节约、充分发挥每一分财政资金的原则。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持全镇正常运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牟定县共和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96,326,901.36元,其中,流动资71,691,403.19元,固定资产24,635,498.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800,232,.8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9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XX项,账面原值689,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632.69

7169.14

2463.55  

2168.98

56


238.5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3006563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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