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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关于牟定德瑞机动车维修有限公司修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0年04月22日   作者: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点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8-5225326 ,0878—5228206  传真:0878—5212966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牟定县行政服务中心楚雄州生态环境牟定分局窗口

 编:675500

项目名称

牟定德瑞机动车维修有限公司修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牟定县共和镇散花村民委员会四十亩

建设单位

牟定德瑞机动车维修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云南凯风安全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

项目

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牟定县共和镇散花村民委员会四十亩,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92万元)

二、建设内容、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1200m2年喷烤漆车辆600辆,维修车辆1000辆,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机修区、钣金区、喷烤漆区、打磨区及其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对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并覆盖运输,防治物料沿途散落;运营期,对烤漆车间设置废气抽排净化设备,产生废气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排放标准及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施工废水收集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运营期,完善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建设,生活水、生产废水收集进入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排放

三、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段,控制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做好烤漆、钣金等作业设备的运行维护,控制运营噪声。运营噪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分类清理,妥善处置;运营期,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蓄电池、废过滤棉含油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存放后交由资质部门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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