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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整改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报(第二期)

日期:2019年11月21日   作者:   来源:县环保局    点击:[]

2019年11月16日,收到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LD20191115023号后,牟定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现将该举报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举报件内容

举报人反映“牟定县新桥镇铜矿废水排入冷水河中,村民使用冷水河中的水灌溉农田,导致秧苗死亡”。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牟定县新桥铜矿实为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以下简称牟定郝家河铜矿)。牟定郝家河铜矿前身是原“云南牟定铜矿”,现有井下采矿和选矿2个生产系统。除安全作业、井下抽排水设施、涌水处理系统外,所有生产活动于2018年6月17日停产至今。牟定郝家河铜矿办理了排污许可证、开展了应急预案备案,其采矿选矿项目办理了环评审批手续。

(二)反映问题核实情况

经核实,举报件反映问题基本属实。郝家河铜深部技改工程建设过程外排矿井涌水出现全盐含量偏高。期间,郝家河沿岸个别地块水稻秧苗生长不正常。

三、整改及办结情况

(一)整改情况

在查明情况后,郝家河铜矿对影响时段内田块的农户进行了农补;于2018年7月建成了外排矿井涌水处理工程并投入运行,处理后外排涌水达到了农业灌溉要求;原县环保局对郝家河铜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项目环评及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处予了行政罚款50万元。

(二)办结情况

该举报件已办结。

四、下步工作

强化环保监管执法工作,加密监管监测频次,监督企业切实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正常运行环保设施,确保外排矿井涌水达标排放。加强郝家河流域农用地的风险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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