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县人民政府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牟定县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排放备案及编码登记管理的公告

日期:2019年11月20日   作者: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点击:[]

为推进牟定县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9〕655号)、《楚雄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楚政通〔2018〕41号)、《牟定县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精神和规定,决定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排放备案登记和编码登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及对象

城市建成区内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用柴油机的工程机械,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摊铺机、起重机、旋挖机、强夯机、履带吊车、内燃桩工机械和叉车等。

二、登记时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新购置或转入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购置或转入之日起30日内完成编码登记。

三、调查登记方法

1.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自行通过微信小程序(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信息采集-全国非道路移动机械信息采集及管理,标示有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CRAES”徽章)登录注册并填报有关资料办理备案登记。经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小程序中反馈非道路移动机械标识编码,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收到标识编码后,自行将标识编码喷涂于机械外部显著且易于识别位置(字体:方正大黑简体,字体水平、垂直居中,单字高7cm,字体颜色:白色)。

2.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也可以携带机械生产厂家名称、出厂日期、排放阶段、机械类型(按用途分)、燃料类型、污染控制装置、机械铭牌、发动机铭牌、环保信息以及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名称(可为单位或个人)、联系方式等资料,到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污染防治股进行登记,并生成全国唯一环保登记号码。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登记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地址:牟定县城化湖南路(县第二幼儿园旁)

  咨询电话:0878-5212966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2019年11月15日

上一条:牟定县整改落实省委省政府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报(第一期)
下一条:牟定县环境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9年度燃煤锅炉淘汰县级验收意见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