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贫困县2019年第一批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楚财整合〔2018〕15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处关于做好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楚贫便签〔2019〕17号)文件,下达我县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483万元,该资金已以牟财农〔2019〕77号文件安排下达,其中:安排县扶贫办实施牟定县36个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481万元,国家统计局牟定调查队统计监测经费2万元。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意见受理地址:牟定县扶贫办
意见受理电话:0878-5211225
牟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