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云南省沪滇扶贫协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2019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的函>的通知》的通知(楚沪滇办发〔2019〕1号)和《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项目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19〕54号),下达我县2019年上海市对口帮扶牟定县项目资金2400.00万元,前期已以《牟定县财政局牟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上海市对口帮扶云南省牟定县项目计划并拨付资金的通知》(牟财农〔2019〕26号)安排下达1400.00万元,本次以牟财农〔2019〕76号安排下达牟定县扶贫办1000.00万元,专项用于36个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
意见受理地址:牟定县扶贫办
意见受理电话:0878-5211225
牟定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