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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牟定县“美丽县城”建设重点任务分解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1532323015172622Y-/2020-1208004 公文目录:政府文件 发文日期:2020年12月04日 主题词:美丽县城 文  号:牟政办发〔2020〕48号 成文日期:2020年12月04日

 

 

共和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将《牟定县“美丽县城”建设重点任务分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牟定县“美丽县城”建设重点任务分解工作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美丽县城”建设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19〕8号)和《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0〕956号)要求,为进一步压实牟定县“美丽县城”建设工作责任,全面深入推进“美丽县城”建设,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美丽县城”建设创建原则

(一)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补齐县城短板、优化城市功能、提振县域经济、传承人文特色、提升城市治理,实现生态宜人、生产活跃、生活方便,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因地制宜、彰显特色。充分尊重全县自然资源禀赋、生态环境、民族风情、历史文化、区位条件等差异性,在深入研究、找准定位、高度聚焦的基础上,打造特色、形成亮点,形成与“左脚舞”文化和彝族风土人情相协调的个性特点,因地制宜引导“美丽县城”建设特色化、品质化发展。

(三)统筹兼顾、融合发展。坚持城市建设与产业培育相结合,促进产城联动发展;坚持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相结合,既解决突出问题又着眼持续发展;坚持城市更新改造与城郊整治提升相结合,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坚持规划、建设、管理相结合,坚守六个“禁止”底线,全面推进县城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

(四)群众主体、共同创建。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全过程参与“美丽县城”建设,将人民群众参与度、满意度作为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美丽县城”建设共谋共建、共管共治、共评共享,合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幸福家园。

(五)公开公正、不搞平衡。明确建设重点、评价标准、考核程序,加强调研指导,公开公正开展评价考核,综合多方意见形成建设成效排序,不搞平均分配,充分体现“大干大支持,不干不支持”政策导向。

二、创建目标

按照《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0〕956号)要求,围绕“干净、宜居、特色、智慧”4个方面24类69项具体指标要求,通过1—2年的努力,成功创建云南省“美丽县城”。

三、创建任务

(一)共建干净家园

1.推进“厕所革命”。建设数量充足、分布合理、干净卫生的城市公共厕所。城市公厕应达到5座/平方公里,繁华地段500—800米内有1座城市公厕。对县城区公厕以及彝和园3A级景区3座公厕和化佛山A级景区2座公厕进行提升改造(红外感应仪、氨气检测仪、信号发射器、智能水表、智能电表、显示屏和广播仪等),建设一定数量的智慧厕所、一类公厕和A级以上旅游厕所。加强县城公厕和景区公厕的管理,确保所有城区公厕、景区公厕达到“三有三无”管理标准。加强县城和景区旱厕改造,彻底消除县城和旅游景区内旱厕。(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县级有关部门,共和镇人民政府)

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污水管网配套建设,推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年度污水管网新建及改造任务,县城污水集中收集及处理率均达到100%。建设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3.加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县城生活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厂、垃圾分类等环卫设施建设,县城垃圾收集及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100%。增配洒水车、扫洗车等设备,加大机械作业频次,确保机械化清扫保洁率达到70%以上。规范建设工地现场管理,实现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物料堆放100%覆盖,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做到文明施工。加强城区门牌、路牌、广告牌、旅游景点等指示牌管理,做到整洁规范。(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民政局等县级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

4.加强农贸市场管理。按照安全、整洁、卫生、方便原则,加强县城农贸市场整治和建设力度,整治农贸市场脏、乱、差现象,建设若干规模不等的标准化农贸市场。健全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实现规范化管理。科学布局地摊经济,清除“以路为市”现象。(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5.改造老旧小区。充分利用国家政策,采取更新改造、集中拆除、置换盘活等多种方式,集中整治和改造县城内老旧住宅区、老街区、老厂区、城中村和棚户区等。推进老旧小区实施物业服务,提高小区物业化管理水平。积极开展和推进老旧小区电梯改造工作。(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6.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和临时建筑。依法整治未批先建、批后加建、私搭乱建以及侵占道路、河道、绿地、广场等违法违规建筑,彻底拆除违法违规建筑、逾期临时建筑和违法违规的户外广告。(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

7.净化空间环境。做好城区一级干道管线入地工作,因地制宜规范城区一级干道空中电力线路改造,提升干道整洁度。实施县城亮化工程,县城主干道、主街区及标志性楼宇亮化照明设施达到100%。(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8.加大环境污染治理力度。以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淘汰县城建成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控制机动车污染等为重点,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7.2%以上。彻底消除黑臭水体,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以整治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商业及社会活动噪声为重点,加强城市噪声污染治理,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二)营造宜居环境

9.加强县城路网建设。加强高速路口、车站等交通节点到县城连接线的改造完善工作,实现通畅快捷。修复县城街区的破损、坑洼路面,全面消除县城内“断头路”、“积水路”,确保县城路网密度达到8公里/平方公里以上,县城道路面积率达到15%以上。(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

10.加快推进停车场建设。加快推进县城停车场建设项目,按照小型化、分散化原则,科学合理布局建设县城停车设施,确保县城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应达到机动车保有量的1.1—1.5倍(规划人口规模<50万人的县城,机动车停车位供给总量应达到机动车保有量的1.1—1.5倍)。县城新建居住小区停车位配建标准不低于1个/户。(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11.加强供排水设施建设。推进县城供水管网改造与建设,提高供水可靠性和安全性,确保县城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建立从“源头到龙头”的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保障水质稳定达标,力争城镇供水水质达标率在95%以上。制定年度老旧管网更新改造计划,并按计划推进改造县城严重老化和漏损严重的供水管网。(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州生态环境局牟定分局)

12.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县城4G网络全覆盖,积极开展县城5G网络试点。加快推进县城光纤入户改造工作,实现接入能力达到200兆/秒。汽车站、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实现免费Wi-Fi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

13.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加强教育设施建设。合理配置中小学和幼儿园资源,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以上。继续深化与华中师大合作办学,把牟定一中创建为一级高中(10万人口以上30万人口以下的县城至少建成1所一级高中)。加强医疗卫生设施建设,提升县医院、县中医医院服务能力,确保县城公立医院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低于1.94张。规范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加强标准化建设,确保县城每万常住人口拥有2名以上全科医生。加快发展健康养老产业,确保全县建成1个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加强居民住房保障,完善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县城中低收入居民和新市民住房问题。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每年将1/3的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用于解决农业转移进城人口住房问题。(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抓好落实)

14.加强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设施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公共文化需求,县级公共图书馆和文化馆达到文化和旅游部等级评估三级以上标准,实体书店达3家以上。建设城市规划展示厅、公益性展览馆、博物馆、纪念馆等,展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成就以及地方特色和民族文化特色。加大体育设施建设,确保县级公共体育场馆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加强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服务设施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建设五星、四星级酒店,以“一部手机游云南”为平台,加快景区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提升改造,助推全域旅游发展。(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民族宗教局、县教育体育局按职责抓好落实)

15.开展县城绿化美化行动。加强县城周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环境的保护治理,加强县城面山、县城入口、县城内重点区域、主街区和河湖岸线的绿化美化工作,加强县城古树名木的保护,注重县城小景小品的设计打造。积极创建园林县城、森林城市。大力提升县城园林绿化水平,县城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8%,道路绿化普及率≥95%,林荫路推广率≥60%,河道绿化普及率≥85%。(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林草局、县水务局按职责抓好落实)

16.加快建设城市公园。充分利用自然地形水系、乡土特色树种花木、节能环保建筑材料,积极推进城市公园建设,至少建成1个符合《公园设计规范》要求的综合公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9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80%。(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7.开展美丽宜居家园创建活动。发动群众参与县城人居环境提升治理,开展县城“美丽家居庭院”、“园林式单位”、“园林式小区”创建活动,推动形成大家动手搞清洁、搞绿化、搞建设、搞管护,形成持续推进机制,共建美丽家园。(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8.加强公共安全设施建设。加强县城抗震、消防、防洪、人防等公共安全和应急救援设施建设,提高应急管理水平,不断增强县城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信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水务局、县地震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按职责抓好落实)

(三)打造特色风貌

19.加大建筑外立面改造力度。充分考虑全县历史文化、民族文化等因素,对县城主街道、标志性建筑外立面进行风貌提升改造,充分体现我县历史文化和民族风情。(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20.打造主题街区。坚持尊重历史、尊重人文、生态优先,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的理念,在县城打造形成2条以上特色鲜明的主题街区、民族风情街区或划定1条以上历史文化街区。(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21.修缮历史文化遗存。建立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管理保护机制,抓好县城内重要历史建筑、历史街区的保护和修缮工作,弘扬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提升县城文化内涵。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或历史文化街区。(责任领导: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

(四)建设智慧城市

22.夯实新型基础设施支撑。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县城中心城区5G宏基站建设,力争县城中心城区5G宏基站每平方公里不低于2个。持续推进骨干网、城域网扩容,推动家庭宽带千兆、百兆接入普及,确保家庭宽带普及率、百兆宽带用户占比不低于85%。加快水、电等市政领域数字终端、系统改造建设,力争县城智能水表、智能电表接入率不低于90%,县城淹积水点实现监测全覆盖,预警预测、及时处置。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及新能源汽车充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县城主城区电动汽车和公共充电基础设施车桩比列达到5:1以上。从2020年起,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100%安装充电桩或预留接电安装条件。(责任领导: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局按职责抓好落实)

23.提升公共服务治理水平。推动零售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确保县城年营业额100万元以上的超市实现线上购物、线下送货,县城所有超市全部支持微信、支付宝等线上支付。推进互联网出行,争取至少入驻1个网约车平台。加大公共场所智慧化改造,确保所有公共停车场、公厕完成智慧化改造,全部接入“一部手机游云南”。加大公共交通出行扫码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推广应用,确保公共交通出行实现扫码支付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全覆盖。推进智慧小区建设,从2020年起,新建住宅小区100%实现刷脸进小区、100%提供无人快递柜、无人便利店等服务。加快互联网+健康医疗建设,确保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支持线上预约、线上挂号、线上缴费等医疗服务。大力推进县城管理公众参与行动,鼓励引导市民通过“楚雄治理通”等平台随时、随地举报身边管理问题,市民参与办件数不少于600件/年。(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按职责抓好落实)

24.优化产业发展数字环境。大力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动传统商贸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通过电商平台拓展全县农特产品销售渠道,确保50%以上的特色农产品实现线上销售。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企业“上云用数赋智”,支持规上企业依托专业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络营销,整合线上线下交易资源,打造制造、营销、物流等高效协同的生产流通一体化新生态,力争县内20%以上规上企业实现“上云”。(责任单位: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责抓好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全县“美丽县城”创建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具体抓,按照牟定县“美丽县城”建设重点任务清单(附件1)明确的各项重点工作,结合目前全县正在开展的爱国卫生“7+1+1”专项行动,强化工作措施、倒排时间节点、按月调度协调,扎实推进“美丽县城”创建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部门行业优势,加大资金、项目倾斜支持力度,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制定细化的建设标准,积极推进“美丽县城”有关工作落实。

(二)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建设力度。县财政要加大对“美丽县城”建设投入力度,县发展改革局等县级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中央、省、州预算内资金,用于支持“美丽县城”创建工作。2019—2021年,省政府将筹措300亿元资金用于“美丽县城”创建,2019年、2020年、2021年,分别在全省范围内评选出20个、40个、40个左右建设成效显著的“美丽县城”,省政府将统筹考虑建设成效和大、中、小县的实际,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创建目标任务,扎实开展全县“美丽县城”创建工作,积极争取省级奖补资金支持。采取财政资金引导、引进社会资本、金融机构贷款以及当地居民参与等多种渠道筹措“美丽县城”建设资金。

(三)开展自评自查,严格考核评估。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对照《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2)各项考核指标要求,认真开展自评自查等工作,并对照短板弱项,采取有力措施填平补齐。各成员单位要对标69项评价考核指标,认真梳理整理支撑材料和档案资料,在接受省、州评价考核时提供考评组查阅,因工作落实不力、支撑材料不足导致考评扣分的,将在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中相应扣减各责任单位分数,并由县人民政府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

(四)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爱国卫生“7+1+1”专项行动,加大“美丽县城”创建宣传力度,大力宣传“美丽县城”创建工作,营造有利于加快推进“美丽县城”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培育社会文明新风,提倡人人遵纪守法,遏制乱贴乱画、乱吐乱扔等不文明行为,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争创国家卫生县城和省级文明城市。

 

附件:1.牟定县“美丽县城”建设重点任务责任清单

     2.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评价考核办法(试行)

 

解读:牟定县“美丽县城”建设重点任务分解工作方案

 

 



附件1牟定县“美丽县城”建设重点任务责任清单.docx  74K附件2: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美丽县城”建设评价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已盖章).pdf  321K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