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和提高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坚决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是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的必要条件。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是一个涉及面广,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对于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加强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宏观管理,合理配置及利用卫生和计划生育资源,实现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卫生服务体系,统筹解决好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保证“十三五”期间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结合我县县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回顾
“十二五”期间,我县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逐步改善,服务功能明显增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稳步推进,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日益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进一步加强,防病治病取得了实效,地方病、传染病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得到有效控制,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成效明显,农村卫生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乡村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质量得到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卫生工作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发展,成效显著,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连续5年人口自然增长率持续稳定在5‰以内,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0%以上,低生育水平进一步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现了由管理向服务、由控制人口数量向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根本性转变。通过严格依法行政、纵深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一).取得的主要成效。
1.医疗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十二五”期间,经过多方努力,多渠道争取, 2011年至2015年,全县争取实施县、乡、村三级卫生建设项目53个,争取资金2868万元,新增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1.8万平方米,全县公立医疗机构累计有业务用房5.03万平方米,全县卫生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改善,群众看病就医难问题得到了缓解。
2.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扎实有效。“十二五”期间,我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抓好重大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坚持“重点地区重点预防,重点疾病重点监测,重点人群重点保护”的原则,建立健全防治工作长效机制,做好疫情分析,加强疫情监测和上报工作,加强对重点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全县的医疗卫生机构配设了疫情专职报告员,健全了县、乡、村三级疫情报告、处置网络。全县“七苗”接种率达到99﹪以上,全县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143.45/10万,丙类传染病发病率为130.67/10万,全县无甲类及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全面完成《牟定县第三轮防艾人民战争实施方案(2011-2015)》目标任务。
3.妇幼卫生工作健康发展。“十二五”期间我县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和《云南省降低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干预措施》,抓好三级妇幼保健网络建设,不断增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以实施“两个规划”和“降消”项目为重点,加强妇幼保健知识宣传工作,加大高危孕产妇围产期保健和管理力度,积极组织和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认真落实贫困孕产妇救助措施,管好用好救助资金。落实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干预措施,推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降低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县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0至6岁儿童体检覆盖率达到95%以上,0至4岁儿童死亡率控制在9.5‰以下。
4.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推进。在县级公立医院开展了预约诊疗服务,增设了便民门诊与惠民门诊,推行同级医院实现了检查结果互认及门诊病历“一本通”,扩大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减轻患者费用负担。县医院、县中医院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深入推进;在两家县级医院推行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规范临床检查、诊断、治疗、用药行为,实行临床路径管理。我县的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正稳步深入推进。
5.农村卫生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以提高服务能力、改善群众就医环境为重点,在全县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广泛开展“环境优美、流程优化、服务优质”的“三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创建活动,9个乡镇卫生院、89个村级卫生所先后被命名卫生“三优”单位,基层卫生机构院容院貌极大改善,整体环境干净卫生、治疗场所温馨舒适、不仅树立了良好的现象,业务量也得到了明显的带动。大力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业务培训,全县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
6.医患关系和谐稳定。结合工作实际,在系统内深入开展“三不让、三促进”、“三好一满意”、“平安医院创建”“医院管理年”和“廉政文化进医院”等活动,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和警示教育,弘扬“爱岗敬业、救死扶伤、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建立“党委政府推动、第三方介入专业调解、医疗责任保险统保理赔、医患纠纷处理部门协作联动”四位一体的医患纠纷处理新模式,全县各级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参加了医疗责任保险,有效维护了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和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全县没有群体性医闹事件和伤害医务人员事件的发生。
7.全县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提升。一是县医院、县中医院配置了CT、DR、彩色B超、腹腔镜、生化等大型医用设备,疾病的诊断符合率明显提升;二是加大对医院软硬件设施的投入力度,通过努力创建,县医院及县中医院分别成功晋级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和“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医疗综合水平显著提高。
8.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持续加强。“十二五”期间,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实施人口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战略,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作为富民强县的大事来抓。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督查范围,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全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二是建立定期研究工作制度。县人民政府定期听取计划生育主管部门的工作汇报,帮助解决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完善“三线”目标责任制,强化督促检查。在工作中,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责任目标落实。四是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五是落实计划生育经费保障机制。将计划生育事业费、流动人口协管员工资、“奖优免补”、“国免”项目、育龄妇女数据库建设等配套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并按时拨付。
9.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成效明显。为拓展人口计生宣传广度和深度,扩大宣传影响,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效果,“十二五”期间,县人口计生局通过各种渠道筹措资金20余万元投入宣传阵地建设,组织实施“十个一”工程,即:一是安装一块公益广告。在元双公路县城入口路段安装了一块大型公益广告牌;二是建一条国策长廊。依托乡风文明示范带建设,在元双公路牟定过境线和县城通往各乡镇的主干道上,各建设一条国策走廊,书写各类宣传标语、安装人口文化宣传画营造氛围;三是建一个人口文化角。在城区人员流动较大的县客运站制作安装了34块人口文化宣传专栏,建成一个小型人口文化角;四是书写一批宣传标语。按照原宣传工作“15311”的要求,在县、乡、村规范书写了一批计生宣传标语;五是建一个政务专栏。在七乡镇和89个村(居)委会各制作安装了一个融“宣传教育、政务服务”于一体的计生政务专栏,将涉及计生办证和各种审批事项等相关问题制作成一本活动大书,安装在专栏上进行宣传和公开;六是建一批宣传橱窗。在县城及部分乡、镇、村制作安装了一批永久性固定宣传橱窗(专栏),由计生局根据宣传工作的重点和主题,定期统一制作更换宣传内容,在县城主要街道和各乡镇人员流动密集的地方安装了专栏14个,在45个村(居)委会安装橱窗61个,租用城乡公交车站牌36个作为固定宣传阵地;七是排一批文艺节目。会同老年协会、业余花灯团、左脚舞表演队等编排了一批弘扬婚育新风的文艺节目;八是建一批药具展示宣传柜。在89个村计生文化屋和县城9个免费药具发放点,各摆放一个集药具展示、药具陈列和计生宣传于一体的药具专柜发放图文宣传资料,安装自动取套机2台;九是制作一组宣传展板。制作了一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图片,在县乡村反复巡回展出;十是购一批宣传设备。为局机关各股室和七乡镇统一配备了一批数码相机、移动音箱等宣传设备。宣传阵地建设工程的扎实推进,促进了人口计生宣传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的进程。
10.人口与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不断规范。严格《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发放管理,统一专人办理,明确岗位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十二五”期间(2011年至2015年),全县共审批发放《生育服务证》8237证,其中:一孩5043证,二孩3159证,多孩35证,全县共出生8980人,持证生育人数8517人,持证生育率94.84%,生育证发放程序合格率100%;共审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274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4996证;及时查处各类计划生育行政案件,规范自由裁量权,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大对重大案件的预防和责任追究力度,杜绝违反“七不准”行为的发生。采取措施,全面清理查处历年违法生育案件,“十二五”期间(2011年至2015年),共查处各类计划生育案件626件(历年违法生育当年查处514件),其中:非婚生育438件、间隔不足生育107件、无证生育13件、违法多生育68件;共计行政处罚案件554件,行政罚款金额121.33万元,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68件,决定征收社会抚养费436.4139万元,已实际征收103.03255万元,所征款项严格执行“罚缴分离”,按时限要求全部上缴国库。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共接待各种来信来访746件,其中政策咨询382件,请求解决问题363件,群众举报1件,接待信访人员1500余人次,已全部得到答复。巩固提升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成果,严格规范执法程序,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两个纪律”,确保无与计划生育有关的集体上访及恶性案件的发生,加大县、乡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快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步伐。认真开展“两非”整治活动,认真落实“三项制度”,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
11.计划生育政策利益导向机制扎实推进。加大对奖优免补、特别扶助、新农活减免、“半边户”等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严格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十二五”期间合计审批各类计划生育奖励优惠对象10.554万人次,兑现资金1992.394万元,涉及资金申报、审批、兑现均按要求规范实施。其中:审批一次性奖励1320人,兑现一次性奖励金70.9万元;审批独生子女升学加分1118人次,有887人通过加分录取;审批独生子女义务教育奖学金9062人次,兑现教育奖学金190.972万元;审批独生子女大中专一次性奖励金1260人,兑现一次性奖励金172.74万元;审批养老生活补助2531人次,兑现补助金247.068万元;审批特别扶助405人次,兑现扶助金87.078万元;审批半边户130人次,兑现补助金12.576万元;审批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21人次,兑现抚慰金7.75万元;审批新农合减免259750人次,对象新农合参合资金2131.054万元;审批独生子女保健费6236人次,兑现保健费67.587万元。
12.人口与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一是加强培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县、乡、村计生干部业务培训班,结合月例会制度,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与个别指导相结合方式,加强干部培训工作,2011年至2015年组织集中培训5期813人次,例会培训106场次11800余人次,计生干部业务素质得到明显加强。县计生服务站坚持组织开展站内专业技术人员培训17期,培训人员272人次;结合科技大练兵活动,围绕“国免”项目工作重点,派出技术骨干,先后参加了省、州相关培训5期,组织县乡专技人员集中培训6期,并组织了竞赛考试;选送4名专业技术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提升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技能。二是继续扎实开展好“基层基础示范创建”活动。我县从2011年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基层基础工作示范创建”活动,每年初县人口计生局就制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流程,对创建乡镇重点督促指导,适时跟踪督查,认真组织评估验收。截至2014年末,共和、新桥、江坡、凤屯四个乡镇接受评估验收并命名授牌,进一步夯实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不断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提升全县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三是计生服务中心顺利达标。为进一步推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满足广大育龄群众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需求,“十二五”期间,县人口计生局结合实际,制定了《牟定县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创建活动实施方案》,2014年末,全县已经创建达标5个乡镇计生服务中心、1个县级服务站,达标比率达75%。四是科技大练兵活动初见成效。为切实提高人口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十二五期间,县人口计生局每年都认真制定《科技大练兵年度学习培训计划》,认真组织业务培训工作,围绕“国免”项目工作重点,派出技术骨干到上级医院学习进修,选派乡镇专技人员到县服务站跟班学习,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离岗进修、实作竞赛、以考促学等形式组织开展业务技术培训,着力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服务技能。五是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网络持续稳定。根据《牟定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牟编发﹝2012﹞1号,牟定县7乡镇均单设计生办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各村委会配有宣传员,有机构、有编制、有明确的职责和工作规范。2014年末,全县七乡镇有计生行政管理干部编制14人,在岗27人;有乡镇服务中心编制22人,在岗13人;89个村居委会配备99名宣传员及流动人口协管员。村级继续保留村计划生育服务室,认真开展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组织动员、惠民政策落实、信息收集上报等相关事务与群众工作。为稳定村级宣传员队伍,2013年,牟定县将“宣传员报酬不低于800元”的要求列入责任书考核,年终通过考核,牟定县村级宣传员达到800元以上,2014年,牟定县加大县乡投入力度,县级补助标准提高到510元,目前宣传员报酬达1050元至1190元不等,基本达到村(居)委会副主任工资总额的80%。六是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十二五”期间,按照楚财教〔2011〕267号文件要求,县人口计生局按照标准,调整规范了局机关档案管理用房,配齐所需档案规范管理设施,并安排专人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为七乡镇各配备2组档案柜、100个档案盒,统一制作了档案章;为89个村居委会各配备1组档案柜、4个档案盒。全县共配备档案柜121组,档案盒1600个,下发了档案建设规范要求,计生档案进一步规范。2014年,按照要求完成了档案室档案密集架建设工作,增配了空调、加湿器等设施,被评为“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管理示范单位”,人口计生档案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
13.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得到加强。巩固推进“一盘棋”工作机制,认真实施“同一片蓝天行动”,按照省州文件精神,制定了牟定县《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实施意见》,落实“六个均等化”工作,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经费和各项工作措施,完善责任目标管理。落实“属地化管理、居民化服务、信息化带动、依法维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制,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十二五”期间(2011年至2015年),共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4996证,每年清理清查流动人口4次,查验《婚育证明》1768证,查验率为85%;免费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查环查孕489人次;发放《致流动人口的一封信》6420份;向流动人口发放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宣传资料10000余份。
14.科技管理更加规范。一是优生促进工程有序开展。牟定县是第三批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试点县,2011年以来,牟定县认真执行相关规范要求,加大宣传力度,高度重视质量监控,认真落实项目实施规范,研究制定了项目服务模式和服务流程、风险评估规范等。切实加强业务培训,确保检查质量,筹集资金补充技术服务设备,改造服务站化验室,调整科室设置,千方百计确保任务完成。“十二五”期间,全县发放叶酸8470人,叶酸服用依从率达100 %;全县共组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006人,每年超额完成州下达任务数;早孕及妊娠结局随访等技术服务规范基本落实,各项指标全面完成。二是规范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查验工作。坚持“三为主”工作方针,充分发挥信息员作用,对意外怀孕对象及早发现、及时补救,在计生服务站所内,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按照《牟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防范“两非”行为相关制度的通知》牟人口发〔2012〕23号文件要求,始终严格执行《楚雄州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查验制度》规定,未发生已婚育龄妇女意外怀孕实行补救手术后上访或群访案件。三是“青苹果行动”扎实开展。认真组织实施以青春期生殖健康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青苹果行动”,倡导婚育新风和新型生育文化,深入推进青春期健康知识进校园活动。每年10月份,县人口计生局牵头组织开展青苹果行动,计生服务站与七乡镇计生服务中心共同配合,深入到全县11所中学开展青春期知识专题讲座,“十二五”期间(2011年至2015年),共有15000余人参加培训。四是推套防艾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认真落实推套防艾工作责任和相关要求,切实关怀特殊行业人群的生殖健康。统一旅馆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安全套摆放,加强对路边小旅店等重点场所的督查,切实履行防艾成员单位职责,坚持每季度组织或参与市场巡回督查,与旅馆等服务场所业主签订了推套防艾协议,确保重点人群获得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重点场所安全套摆放率达100%,各项推套防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15.人口信息化管理有所突破。一是人口信息部门联动机制基本建立。为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互利共赢、服务社会”的目标,根据人口信息部门联动机制工作要求,在2011年开展信息联动机制建设试点的基础上,牟定县出台了《牟定县人口基础数据信息部门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牟政办发〔2013〕72号文件,在全县全面推开人口基础数据信息部门联动工作,制定了人口基础数据信息部门联动制度、人口基础数据信息部门联动工作流程图和月例会制度等保障机制,基本实现了辖区内人口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工作目标。二是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按照省州要求,建立完善全员人口个案数据采集及变更工作机制,按要求及时维护“育龄妇女及家庭成员数据库”,当年新增信息入库率达95%以上;“奖优免补”网站运转正常,信息录入及时率达100%,准确率达100%;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运转正常,各类信息处理率达95%以上。
16.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健康发展。“十二五”期间,县、乡计划生育协会扎实开展宣传服务,结合民族传统节日、“5.29”活动日、赶集日等,采取召开会员大会、刊出黑板报、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各种宣传单、发放避孕药具、开展文艺演出、开展协会会员联系帮扶活动等方式,把现行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优生促进相关知识等送进了千家万户。积极做好计生协会关怀关爱系列活动,扎实开展计划生育协会“三结合”帮扶,认真开展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17.党的建设和行业作风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党的建设全面加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围绕“推动科学发展、落实医改任务、改进医德医风、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目标,在全县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三好三合理三培养三不让一满意”主题实践活动。县中医院等3个党支部跻身州、县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行列。县中医院被县委评为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被县委表彰为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县卫生局及3家医疗单位荣获县级文明单位。扎实的党建工作为牟定卫生事业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二是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行业作风明显改善。卫生系统认真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电教片,学习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组织系统内院长、支部书记、重点岗位人员到廉政基地参观,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筑牢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救死扶伤、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加大先进典型培树力度,评选一批优秀医务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对医药购销领域、卫生项目资金等“三重一大”的监督。计生系统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行风建设,县计生局制定了《牟定县人口计生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干部管理,提升整体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认真开展计划生育手术费、社会抚养费、奖励优惠资金兑现情况的自检自查,每年认真组织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和“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群众满意率为95%以上。
18.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规划目标执行情况。
(1).人口变动情况。“十一五”期末,全县总人口206086人(计生部门统计数,下同),当年出生1697人,出生率8.25‰;死亡1279人,死亡率6.21‰;自然增长418人,自然增长率2.03‰。2014年末,全县总人口208443人,比2010年增加2357人,年均净增长人口471人,当年出生2010人,出生率9.66‰,比2010年上升1.41个千分点;死亡1323人,死亡率6.36‰,比2010年上升0.15个千分点;自然增长687人,自然增长率3.3‰,比2010年上升1.27个千分点。与“十二五”规划数相比:总人口比规划数少2275人;出生人口比规划数少569人,出生率比规划数低1.26个千分点;死亡人口比规划数少507人,死亡率比规划数低1.74个千分点;自然增长人数比规划数少106人,自然增长率比规划数高0.34个千分点。
年度 |
人口规划数 |
实际完成数 |
||||
总人口 |
出生率(‰) |
自增率(‰) |
总人口 |
出生率(‰) |
自增率(‰) |
|
2010 |
206804 |
11.81 |
3.79 |
206086 |
8.25 |
2.03 |
2011 |
207987 |
11.81 |
3.87 |
206410 |
8.34 |
2.2 |
2012 |
209024 |
11.68 |
3.88 |
207179 |
9.29 |
3.37 |
2013 |
209933 |
11.40 |
3.50 |
207843 |
8.81 |
2.67 |
2014 |
210718 |
10.92 |
2.96 |
208443 |
9.66 |
3.3 |
2015 |
211402 |
10.63 |
2.57 |
208330 |
7.19 |
0.23 |
(2).避孕节育情况。2010年末,全县有已婚育龄妇女42831人,其中:采取各种避孕措施人数38365人,综合节育率89.57%;落实“三术”38047人,“三术”率88.83%;使用针药具避孕318人,针药具避孕率0.74%;当年人工流产405例,出生人流比0.24。2015年末,全县有已婚育龄妇女39012人,其中:采取各种避孕措施人数32873人,综合节育率84.26%,比“十一五”期末下降5.31个百分点;落实“三术”32729人,“三术”率83.89%,比“十一五”期末下降4.94个百分点;使用针药具避孕144人,针药具避孕率0.37%,比“十一五”期末下降0.37个百分点;当年人工流产199例,出生人流比0.14,比“十一五”期末下降0.1。
(3).婚育人群的变化情况。2010年末,全县有育龄妇女56357人,已婚育龄妇女42831人,占总人口的20.78%,女性初婚人数695人,其中:晚婚366人,晚婚率52.66%;2015年末,全县有育龄妇女54330人,已婚育龄妇女39012人,占总人口的18.73%,女性初婚人数673人,其中:晚婚434人,晚婚率64.49%。与“十一五”期末相比,育龄妇女减少2027人,已婚育龄妇女减少3819人,已婚育龄妇女占总人口的比重下降2.05个百分点;女性初婚人数减少22人,晚婚人数增加68人,晚婚率上升11.83个百分点;育龄妇女数比“十二五”规划数少3102人。
(4).计划生育率的变化情况。2010年,全县出生1697人,其中:符合生育政策规定计划内出生1689人,计划生育率99.53%;2015年,全县出生1499人,其中:符合生育政策规定计划内出生1336人,计划生育率89.13%,与“十一五”期末相比,计划生育率下降10.4个百分点;计划生育率比“十二五”规划数低9.87个百分点。
(二).取得的经验。
1.人才是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关键。人才是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关键,只有建成一支高素质的医护人员和计划生育服务队伍,才能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可靠的医疗与计划生育服务。
2.设备是开展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的重要保障。医生要能够准确诊断病情,离不开医疗设备,特别是要为病人做胸部、脑部手术,需要辅助检查设备作支持,离开了辅助检查,医生在病情诊断上有很多局限性,导致病因确诊困难;同样,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工作也离不开必要的医疗设备。因此,必要的医疗设备是改善诊疗条件,提高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的重要保障,对医院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
3.创新是强院之路。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和提供优质的计划生育服务都离不开创新。“十二五”期间,我县不断加快创新步伐,大力推进机制、业务项目创新,整体医疗水平有了突破性进展。尤其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协调下,我县与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签订了《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帮扶牟定卫生事业发展协议》,结为帮扶对子,对我县提供技术上的指导帮助,免费开展医护人员培训,同时开展知识讲座和业务指导,定期或不定期来医院坐诊,既方便了群众就医,也使我县医疗水平快速提升搭建了学习平台。
4.服务是发展之魂。一切以病人和服务对象为中心,一切让病人和计生服务对象满意,始终是医院和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十二五”期间,我县不断加大医院和计划生育服务部门的内外环境治理力度,努力改善就医和服务环境,县乡医疗机构争创 “三优”单位,较好的改善和美化的医院环境,极力为患者和计生服务对象提供了舒适、温馨、安全的就医和服务环境。
(三).存在困难问题和面临的形势及挑战。“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医疗卫生计生事业越来越重视,县、乡、村各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的改革也在不断深化推进,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软硬件基础有了一定的发展和提高,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在发展和改革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全县的出生人口逐年下降,实现了人口再生产类型的历史性转变,有效缓解了人口对资源、环境和社会的压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但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医疗卫生和人口工作是事关全局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民生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全县医疗卫生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局事业还存在着许多的困难问题,面临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
1.医疗卫生投入不足。政府投入长期严重不足,不适应公益性的目标要求,成为阻碍医院发展的突出问题。“十二五”期间,我县财政对县医院实际补助仅为在职在编人员档案工资总额的32.77%,对县中医院实际补助仅为在职在编人员档案工资总额的31%。由于财政投入不足,财政差额拨款的县级医疗单位的公用经费、医疗保险等经费不纳入财政预算,医院收入基本上只够用于补助职工工资和维持医院正常运转,医院发展后劲严重不足。加之,由于财政投入不足,乡镇卫生院常规的医疗检查设备配备不足,“小病不出乡”的目标难以实现。
2.债务负担重,发展后劲不足。我县许多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的底子非常薄,基础差,医院的自我发展能力有限,甚至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难于维持正常的运转。县财政对县级两家公立医院人员经费保障水平较低,县医院、县中医院每年需要自筹大量资金解决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合同制临时人员工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急救车辆运行等费用支出。加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医疗设备购置、改善服务环境等内容加剧了医院的负担,截至2015年底,县医院、县中医院均不同程度存在负债,其中,县中医医院的基本建设负债金额还非常大。大额的负债给医院建设带来了困难,严重制约着医院的发展。由于财政投入力度不足,我县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性改革推进困难较大。
3.卫生人才匮乏。一方面,卫生系统人员招聘困难,缺编严重。卫生系统14家医疗卫生单位“十二五”期末核定编制572人,实有人数495人,9乡镇卫生院缺编人数在20%以上,县级医院缺编人数达5%以上。另一方面,卫生系统人员编制不足,尤其县级医院人员编制不足问题较为突出。县医院核定编制人数为194人,现有人员295人,其中:编外合同制人员110人,占38%;县中医院核定编制人数为73人,现有人员240人,其中:编外合同制人员167人,占69%;根据《综合医院建设标准》,二级甲等医院病床与工作人员之比为1:1.3~1.4,县医院开放病床为400张,应最少核定人员编制为520人;县中医院开放病床150张,应最少核定人员编制为195人。卫生系统人员匮乏问题制约着我县卫生事业的发展,是卫生事业发展中的瓶颈。
4.人口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县正处于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并将持续增长到21世纪30年代中期,人口惯性增长势头强劲。今后一个时期,全县总人口还将以每年出生2000人左右的速度增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面临总人口、劳动年龄人口、老年人口和流动人口四大高峰的严峻挑战,人口形势不容乐观。
5.违法生育压力越来越大。随着群众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之间差距的逐渐加大,早婚早育、非婚生育、间隔不到生育、无证生育、超生现象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给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带来较大挑战。
6.外流人口急剧增加。对外出务工人员服务不可及,流入人口服务不到位;管理和服务难度大,违法生育隐患突出。各级领导干部对转型时期的人口计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的认识差距大,盲目乐观,工作力度有所减弱,监管不到位,违法生育呈上升态势。
7.工作基础有所削弱。有的地方对低生育水平盲目乐观,对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思想上产生了满足、厌烦情绪。特别是在面临人口计生部门机构改革和生育政策调整的大背景下,各级领导干部对转型时期的人口计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的认识差距大,盲目乐观,工作力度有所减弱,监管不到位,在个别地方出现了党政重视程度弱化、基层基础工作不牢、经费投入不足、机构队伍不稳定等情况,部分人口计生干部产生了等待观望、裹足不前的情绪,一些人口计生干部习惯于过去的工作模式和工作套路,缺乏改革创新精神、依法行政意识和优质服务意识不强。
8.不良舆情混淆视听。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群众的维权意识、社会舆论、网络评论等越来越引起关注,不良舆情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的负面效应越来越突出。
9.计生队伍存在弱化趋势。受体制编制等因素的影响,乡村计生干部选配压力逐渐加大,特别是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报酬依然偏低,导致部分地方宣传员队伍不稳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口计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面建设牟定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以平抑人口出生高峰、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重点,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分布,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作为卫生计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坚持全面、协调和可持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决策,围绕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进一步统筹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优化卫生计生资源配置,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服务能力,到2020年,建成机构布局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善、服务便捷、设施先进、技术优良、管理科学、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卫生服务体系,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不同层次的医疗需求,从整体上提高全县人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居民健康及卫生服务指标达到全州中上水平;实现平抑人口出生高峰、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优化人口分布,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管理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以人为本,重在基层、协调发展”的原则,健全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贯彻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行医疗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服务需求。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重点抓好涉及面广、影响全民健康水平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促进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机构合理、分工明确、防治结合、技术适宜、运转有序,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和医疗服务体系。贯彻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意见,加强和规范城乡医院对口支援管理工作,建立云南省第一人民医院、上海仁济医院与县级医院之间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协作关系,加快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步伐,加大高层次卫生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努力形成一支学历机构合理、专业门类齐全、人民群众信赖的卫生人才队伍;加快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群众就医环境;进一步健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
到“十三五”期末,即2020年,全县人口总数控制在21.2万人以内,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1‰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力争出生婴儿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内;逐步形成新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文化;初步建立调控有力、管理有效、政策法规完备的计划生育保障体系和工作机制;人口质量明显提高,群众享有较好的医疗保障服务,出生缺陷发生率、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持续降低;贫困人口继续减少;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间差距逐步缩小,人居环境明显提高。
三、“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资源配置
(一).卫生计生机构设置。在“十二五”期间随着县城的不断发展,城市区域不断扩大,为适应发展的需要依情况在现有的基础上适当增设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即:县级医疗卫生计生卫生机构5个,乡(镇)卫生院9个(其中:中心卫生院3个,一般卫生院6个),村卫生所89个,社区服务中心1个,同时在各乡镇人民政府设置乡镇计生办作为乡镇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每个村委会设置一个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并落实专职的计划生育宣传员。到2020年,下设3个社区服务站(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和县中医院搬迁扩建后各设置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及四十亩社区卫生服务站),拟在牟定县县城西路、东路、东南区各增设一个医疗服务机构,学校、厂矿等企事业单位办医达21个,个体诊所到35个,民营医院达到3—5家。
1.疾病控制:由县疾病控制中心、县、乡级医疗机构防保科、社区服务中心(站)、村卫生所组成。
职能与功能:研究提出急慢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职业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规划,制定疾病控制技术方案和对策措施;负责疾病的监测、预测预报,对卫生突发事件组织调查和处理;开展公众的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疾病预防指导活动;指导和参与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进行预防保健服务和技术咨询等工作。
2.卫生监督:由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乡(镇)卫生院组成。
职能与功能:卫生监督机构受所辖卫生行政部门委托行使卫生监督职能。开展卫生法规知识宣传,承办卫生行政许可、资格认证有关证书的发放、注册、检验等事务工作;承担卫生监督执法检查任务,定期上报卫生监督抽检结果;负责受理投诉、举报、法律咨询和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协调卫生监督检验及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等。乡(镇)卫生院协助卫生监督所进行农村卫生执法工作。
3.医疗服务:以县人民医院为中心、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各类门诊为基础组成。
职能与功能:县人民医院是全县区域内医疗、科技、业务的中心,同时从事医学科研、教学工作。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各类门诊部主要从事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提供一般性的专科医疗服务,同时承担初级卫生保健的指导工作,参与部分医学科研和教学工作。
乡(镇)卫生院是县级三级医疗防保网的中间枢纽,要坚持预防保健、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与医疗服务相结合,相互兼顾,既要确保防疫保健、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又要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中心卫生院要在充分发挥好职能的同时,还要将医疗急救延伸到周边乡(镇)。
村卫生所要能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方便的常见伤病诊治服务,并承担公共卫生和预防保健任务。每个行政村设置一个卫生所,每千服务人口设1名乡村医生,每个村卫生所至少设2名村医(即:男、女村医各一名),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4.中医医疗服务:由县中医院、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组成。职能与功能:进一步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发展,使中医药学术水平和防病治病能力有较大提高;大力发展有中医特色的卫生服务;以农村为重点,发挥中医药在农村的作用。
5.妇幼保健与计划生育服务: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各乡镇计生办、村委会计划生育服务室共同组成。
职能与功能:承担全县妇幼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及服务、技术指导、计划生育政策宣传、信息收集、报送等工作。适应发展需求,加强妇女、儿童医疗保健服务。农村以乡村一体化管理为依托,重点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健康教育、技术指导工作。
(二).卫生计生人力配置。卫生人力配置主要是指我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中从事卫生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服务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总量配置。“十三五”期间按照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服务功能、服务人口、服务范围、交通条件等因素,重新核定各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数,进一步落实国家关于淡化医疗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政策。通过结构调整和优化配置,适当提高公共卫生医生、全科医生比例和医护配置比例,加强高层次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宣传员、流动人口管理员队伍建设,保持基层卫生计生队伍稳定,造就一支能适应现代医学科学发展及满足计划生育服务需要的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形成学历结构合理、专业门类齐全的人才布局。
卫生人力配置是以医生配置为代表性指标,以医生数为基准,分别按有关比值系数对护士、检验、药剂、放射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配置和调控。医生指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必须达到90%以上; 确保每个村委会配备不少于1名计划生育宣传员,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流动人口管理员。
(三).业务用房建设。近年来,牟定县卫生计生事业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州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得到了迅速发展,为提高全县人民的健康水平,促进牟定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需求的提高,我县医疗卫生救治条件和计划生育服务能力远远不能满足社会需求,加之由于遭受历次地震等自然灾害的影响,造成部分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业务用房危房增多,严重威胁职工、患者和服务对象的安全。在“十三五”期间,争取建成一批卫生计生基础设施项目,改善我县医疗救治条件,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能力,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计生事业的需求,在2015年-2020年间,争取建成一批卫生计生项目(具体见附表),改善群众看病就医和计划生育服务条件。
(四).卫生计生设备配置。按照医疗计生机构的不同功能定位、医疗设备器械和计划生育服务装备水平、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开展的业务项目需要等实际情况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计生设备。县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个中心卫生院、6个乡镇卫生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81个村级卫生所和相关计生单位投资配备一些常见病、多发病诊查的医疗设备和计划生育服务设备(具体见附表)。
(五)卫生计生经费配置。县人民政府对卫生计生的投入应向农村卫生计生、预防保健、中医药等重点领域倾斜,向重点医学学科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疾病控制、健康教育、公共卫生服务、基层计生机构等单位和人群倾斜。要规范对医疗机构的财政补助办法,用于卫生计生事业投入的增长原则上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同时要保证对投入的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四、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重点
(一)加强公共卫生工作。
1、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艾滋病、霍乱、肺结核、性病、肝炎等传染病及克山病、地方性甲状腺肿等地方病,高血压、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是对我县居民健康和经济建设危害最大的重点疾病,要根据其特点采取不同的防治措施,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防治规划,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防止和控制疾病的暴发和流行。要建立和完善全县传染病疫情报告信息管理的传递、反馈、分析、干预和控制能力;加强对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监测和调查;重点开展肠道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监测工作,把我县疾病监测和防治能力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认真研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社区管理模式,把全县慢性病患者逐步纳入社区治疗管理之中。到2020年,农村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实现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乡(镇)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预防保健服务,县级能够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提供诊疗服务;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2、加强妇幼保健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两纲”,全面加强妇幼卫生工作,加强产科、儿科建设,保证一般乡(镇)卫生院具备处理顺产的能力。县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及中心乡(镇)卫生院具备处理难产的能力。采取重点干预措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增强儿童体质。
3、积极拓展健康教育工作。健康教育是有待大力开发的最大、最佳卫生资源,是最有效、最经济的一项卫生干预措施。深入、广泛地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对解决我县主要卫生问题,特别是解决居民主要健康问题,有着重大意义。全县要加强健康知识的普及教育工作,建立高水平、全方位的公众健康教育网络;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形成多方位、立体式的教育框架结构;围绕重点疾病的防治,有针对性地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健能力;加强重点行业、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破除迷信、摒弃陋习,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4、建立和完善医疗急救网络。建立对重大灾害、重大事故具有快速急救能力的医疗急救体系,建成标准的县120急救中心,完善急救网点的建设,完善急救装备,配齐急救人员,加强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急救能力,把我县医疗急救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台阶。
(二).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
1、以实施初级卫生保健为龙头,加强农村卫生工作。县人民政府要将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随着农村经济发展逐步提高初级卫生保健水平。卫生行政部门要依法行使管理和监督职责,对农村卫生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合理规划农村卫生机构的布局,加强农村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准入管理。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进入卫生技术岗位,坚决取缔非法行医。
2、加大卫生支农和卫生扶贫力度。建立对口支援和巡回医疗制度。组织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一帮一”活动,加强“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工作,采取援助医疗设备、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双向转诊、学科建设、合作管理等方式,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巡回医疗车的管理使用,健全和完善下乡巡回医疗服务制度,深入开展农村巡回医疗工作,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的问题。继续实行县城医生在晋升中职以上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1年的制度。要把卫生扶贫纳入扶贫计划,加大卫生扶贫投入,做好健康扶贫工作,切实帮助贫困地区重点解决基础卫生设施,加强妇幼卫生和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切实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鼓励农民参加商业医疗保险,逐年提高保障水平。通过各级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自愿捐赠等多渠道筹集贫困家庭医疗救治补助资金,加强农村特困家庭的医疗救助,使农民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增进健康水平。
3、深化农村卫生改革。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运行机制改革,探索搞活卫生院的多种运营形式,形成具有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提高乡(镇)卫生院效率。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竞争上岗。引入竞争机制,继续深化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按多劳多得的原则,将分配与劳动要素、技术要素等挂钩,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充分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和技术价值。
(三).加快中医建设与发展。实施县中医院搬迁扩建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医机构配套建设,全面提高中医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以实现全国、全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为目标,深化中医药改革和调整工作,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中医药资源,加大中医专科(专病)建设力度,加强对中医专业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培养一批具有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的中医骨干。鼓励农村临床医疗服务人员兼学中医并应用中医药诊疗技术为农民服务。要推广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规范农村中医药管理。积极发展彝医药事业,认真发掘、整理和推广彝族医药技术。努力发展中医药的特色优势,县中医院和县人民医院中医科要注重中医工作的内涵建设,不断增强中医发展活力,形成各自的中医专科特色。至2020年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要建立健全中医馆、中医科、中药房。
(四).大力推行社区卫生服务。至2020年,我县要完成县城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积极推行“六位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真正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进医院”。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要与我县经济社区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健康需求相适应。
(五)大力发展卫生科技。坚持“科教兴医”战略,调整优化卫生科技布局和结构,合理配置各类科技力量;注重开发和引进一批能填补空白的实用型新技术、新项目,提高我县医学技术层次;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术团体在发展科技、培养人才、继续医学教育等方面的作用,把卫生科技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组织领导、人才培养、财力投入、政策鼓励等方面强化落实措施,全面推进我县卫生科技进步。
(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医改方案和省、州的指导意见,遵循坚持政府主导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发挥政府在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制定政策、严格监管等方面的主导作用,也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源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调动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医疗服务体系和管理体制,为群众提供优质、方便、价格合理的基本医疗服务。
(七)依法加强卫生监督。加强全行业管理,强化全县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卫生技术应用等方面的准入管理。加强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评估、管理与监督,重点对乡(镇)、村卫生机构医疗操作规程和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器械消毒、血液及其制品进行监督检查,规范全县卫生服务行为,保证农民就医安全。继续深化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步伐,充实力量,改善卫生监督执法条件,加大对乡(镇)、村巡回卫生监督的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其他危害公共卫生的违法行为。
(八).抓好爱国卫生运动。坚持“政府组织,部门协调,全民动手”的爱卫工作方针,突出抓好农村卫生和县城卫生的大卫生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整体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居民健康及卫生服务指标达到全州水平。“十三五”期间,在巩固提升省级卫生县城(镇)的同时,争取创建省级卫生乡镇1个,创建省级卫生村7个,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全县农村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卫生合格率提高到70%,全县建制镇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行政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水平明显提高。加大对以灭鼠为中心的“除四害”工作的人力、物力的投入,使我县的“除四害”工作得到有效加强。
(九).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一是继续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农村作为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中之重,全面打造以“生殖健康进万家,实施五期保健”为内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二是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积极向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确保已婚育龄夫妇享有的基本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落实率达100%。三是继续抓好人口文化大院建设。每年在全县选择2个条件较好的村民小组开展农村人口文化大院建设。四是继续做好全县已婚育龄妇女健康体检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
(十).全面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围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均衡营养、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六项工作,指导各乡镇做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加快县级优生实验室建设步伐,启动病残儿童数据库建设。到“十三五”期末,全县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计划怀孕夫妇接受规范的优生咨询服务率达到100%;对生育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优生指导率达到100%;乡镇卫生院全面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卫生人口计生系统开展科学规范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的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十一).加强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到“十三五”期末,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体系全面建立完善。建成标准统一、管理规范,体现以人为本、满足优质服务要求的全部人口的个案信息库;全员人口信息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奖励扶助、技术服务、药具管理、办公管理等重点业务系统建设和应用取得成效;流动人口信息共享程度以及与主要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程度明显提高;基本实现与国家、省人口基础信息库信息交换和共享;面向社会公众和有关方面的各项服务不断健全,初步实现公众服务事项网上办公。
(十二).规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深化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认真开展职业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积极推进卫生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切实改善技术服务机构队伍的专业结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
(十三).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制度和“奖优免补”政策,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计划生育免费基本技术服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长效节育措施奖励、计划生育系列保险等制度。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通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以及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等制度予以帮助。在就业培训、合作医疗、扶贫开发、宅基地划分、改水改厕、沼气应用、新技术推广等方面,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对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农村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
(十四).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把培育新型生育文化融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改革创新,提倡大宣传、大联合、出精品。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和非政府组织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协调主流媒体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内容在其中占有一定的比例,积极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网络优势和开展群众性活动的经验,依托党校人口理论教育基地和人口文化大院,传播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逐步实现生育文明促进农村家庭和谐。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执法监督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搞好改革创新,不断探索适应新时期、新形势的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模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意识;深入开展计划生育法制宣传教育,增强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和遵守率。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建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的新型管理服务体制,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十五).标本兼治,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对纠风工作常抓不懈。紧紧围绕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收费项目等为主线,以“五严禁,一取消”为重点,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整改。通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进一步推动卫生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有明显改善。
(十六)做好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项目。“十三五”期间,全县计划实施卫生计生基础设施、设备配置、信息化建设等项目共计25个,总投资53342万元。(见附表)
五.实现“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
实现上述目标,加快卫生计生事业发展,从卫生计生机构来看要提高三个水平,即经营管理水平,科技水平和服务水平。从政府角度看应加大四个力度,即领导力度、改革力度、投入力度和政策力度。具体措施是:
(一).强化政府职责,切实加强对卫生工作的领导。党和政府的领导是发展卫生计生事业的根本保证。县人民政府应把卫生计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解决新情况、新问题。把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列入我县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对卫生计生事业的投入,健全目标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制,实行卫生计生工作全行业管理。县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代表国家和人民利益管理卫生计生行业的观念,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把卫生和计生事业发展摆到首要位置,充分认识卫生和计生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
县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办卫生”转向“管卫生”,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积极实施区域卫生规划,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逐步实现卫生工作的全行业管理。政府其他各有关部门要从有利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角度,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为卫生领域的改革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共同推进卫生事业的发展;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卫生服务体系;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引入市场机制,大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让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非公有制医疗机构依法展开竞争;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合作、合并,共建医疗集团,营造公立医院与民营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格局;合理划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能,统一规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建立健全结构适宜、功能完善、规模适度、布局合理、有效经济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县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把人口发展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出发点、着力点和落脚点,切实做到认识、责任、措施、投入“四个到位”。统筹人口规划、人口政策及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坚持把人口发展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实行综合决策、综合协调、综合治理。
(三).引入竞争机制,改革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之间的关系,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实行经营权和所有权适当分离,扩大公立医疗机构的运营自主权,使之成为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事分开、管理科学的事业单位法人。加强对医疗机构改革中国有资产的监管,探索卫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打破医疗机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盘活卫生资源,促进卫生资源的优化重组。
改革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制,逐步做到根据院长的任职标准,采用公开竞争、择优聘任为主的多种形式任用医院院长。实行单位内部岗位责任制,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保证医疗服务质量。要以病人为中心改进服务态度,改革不方便患者的工作程序和制度,方便患者就医。
完善医疗卫生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人员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人事和分配制度,逐步建立能真正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价值的分配制度,多劳多得。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稳定健全基层工作机构和队伍,保人基层卫生和计生工作机构和人员稳定,进一步提高基层卫生和计生人员保障待遇水平,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赋予的职责推进管理创新,改革管理体制、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
(五)落实措施,加强卫生计生资源管理。加强卫生计生资源管理,重点是加强对医疗服务资源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按照规划总量、控制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加强卫生资源的管理。在设备配置上,要完善管理法规,加强对设备的调控力度,建立严格的“计划、论证、申报、审批、采购、反馈、评估”等流程。卫生行业实行准入制,卫生行政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及本规划,负责全县新增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本规划确定的卫生资源调整,争取按规划要求落实到位。属于政府管理的卫生资源调整,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办理,县计划、财政等部门负责检查督促;属于企业、个人管理的卫生资源调整,由辖区卫生行政部门运用法律法规、规划指导等管理手段,给予合理引导。
为了落实本规划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县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全县卫生资源管理,对卫生机构的审批、发证、年审、卫生人员的执业资格考试、上岗、职称晋升、人才流动,卫生设备的申购、审批、利用效率等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管理,为实施全行业管理、规划调整、宏观调配等提供有效的管理手段。
(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划任务落到实处。坚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广泛开展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关心和参与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的氛围。在制定和实施年度计划时,坚持以本规划作为基本依据。切实把规划落实到具体项目上,通过规划引领项目,依靠项目促进规划的实施。加强规划的监督、检查与评估,在“十三五”中期和期末对规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发挥群众在规划监督评估中的积极作用,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与跟踪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规划的顺利实现。
附件1:牟定县“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表。
附件2:牟定县“十三五”人口规划数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