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文号:牟卫公罚[2021]15号
被处罚单位:牟定县韩流造型美发店
违法事实:2021年08月18日,牟定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员对牟定县韩流造型美发店检查时发现牟定县韩流造型美发店提供给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按照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清洗、消毒、保洁。
违反规定: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依据: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1000元。
处罚决定时间:2021年09月27日
行政处罚结果:强制执行;已履行。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