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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2018年至2020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日期:2021年10月11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审计局    点击:[]

2021年第34号

(总第673号)

牟定县审计局办公室

牟定县2018年至2020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管理使用情况审计调查结果

(二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和《全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审计调查工作方案》(楚审办〔2021〕4号)要求,牟定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4月20日至6月10日,对牟定县2018年至2020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牟定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2008年开始收取,按所购房款总价2%和购房者的房产建筑面积与建安成本造价为基数计算维修资金缴纳金额,具体工作由县住建局负责归集和管理,收支纳入县住建局行政经费会计账设专户核算。从2013年开始每年发布牟定县商品房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通知。截至2020末,牟定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取共涉及15家房地产18个小区,2020年末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6 530.36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县住建局2018年至2020年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按规定开设了维修资金专户,专户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挤占挪用现象,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和使用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化管理尚有较大差距。经审计发现,还存在专项维修资金账实不符、账账不符,维修资金未按规定设置分户账、管理不到位、使用效益低等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实不符95.16万元。

2.账账不符0.63万元。

(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未按规定设置分户账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到位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日常管理不到位。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机构不健全。

(四)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益低

1.宣传力度不到位,业主对维修资金认知度低。

2.缺乏维修资金查询渠道和监督渠道。

3.维修资金使用率低,申请使用程序繁琐。

三、审计调查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实不符95.16万元及账账不符0.63万元的问题,责成县住建局对上述账面少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根据银行对账单入账明细清理未达账项缴款名册进行更正补记,确保单位账面资金与银行对账单的金额一致;对账账不符的资金,认真查明原因,对少记的资金补记入账,对记账错误的资金进行更正,达到账账相符;针对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未按规定设置分户账的问题,责成县住建局尽快将收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上述规定设分户账,同时督促银行也按规定设分户账,并将存款利息按规定结息到户;针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责成县住建局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加强和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对住宅维修资金单独设账套进行专账核算;针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益低的问题,责成县住建局严格按照上述规定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尽快应用云南省统一开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对接,方便业主查询维修资金相关信息。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和运行机制。严格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管理规定,设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综合职能部门,并做好资金的管理规划、政策的研究和宣传、监督等工作。设立专项维修资金分户账,并将存款利息按规定结息到户,建立健全楼盘电子台账,做到底数清,随时掌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规模及数量。二是建立专项维修资金信息化管理平台,使相关部门及业主能够实现信息共享,实时更新维修资金最新政策,畅通业主对专项维修资金的查询、学习渠道,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云南省会计条例》规定核算收支,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四是应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对以前年度两次审计发现未整改的3项问题进行整改。

四、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牟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整改如下:截至2021年9月30日,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实不符95.16万元的问题,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核实,已将会计账面少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95.16万元作暂收款补记入账;对账账不符0.63万元的问题,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查明原因,现已进行账目更正;对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未按规定设置分户账的问题,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建行、农行派遣工作人员3名,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工作人员6名,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展清理,但由于我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从2008年归集到现在,分户账建立不完善,涉及建分户账住户较多,信息不对应,采取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方式,从2021年往前推,根据住户缴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账单和发票信息,以小区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栋、单元、户主设分户账;并组织人员认真收集整理资料,对未交户进行认真追缴;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现阶段,银行部门委派的3名工作人员5月已到岗,政府购买服务的6名工作人员9月已到岗,对9名从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管理的工作人员已进行分工协作,开展对各小区房源摸底排查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建立台账、管理工作,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设立了单独的会计、出纳进行专账管理;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益低的问题,目前,建设银行已加大了对云南省统一开发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的运用,实现数据对接,方便业主查询维修资金的相关信息。下步将多方探索、挖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程序,按程序简化流程,提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提出的四条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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