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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坡镇江坡村委会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2022年第14号)

日期:2022年03月21日   作者:   来源:牟定县审计局    点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牟定县审计局于2021年6月17日至11月25日,对江坡镇江坡村委会滑坡不稳定斜坡治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该项目2017年11月26日开工,2018年4月25日竣工,2020年4月16日组织初验,11月23日组织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项目到位资金866万元,支出653.56万元(工程款501.14万元,待摊费用152.42万元)。账面反映完成投资792.04万元(建筑安装工程626.53万元,待摊投资165.5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会计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工程财务状况及工程建设情况。在建设管理中,基本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法人制、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制度。但也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项目资金结余、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5.80万元。

(二)项目资金结余79.77万元。

(三)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0.5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对多计工程价款5.80万元的问题,责令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对本次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对已经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应收回,未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不得再支付;对项目资金结余79.77万元的问题,责令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将结余资金上缴县财政;对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0.52万元的问题,责令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在今后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牟定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按规定报销公务接待费用,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牟定县审计局建议,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应及时结清应付款项,并调整相关会计账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在收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后,已按照审计结果调整了工程价款及会计账目,并于2022年2月16日将结余资金79.77万元上缴县财政;在整改报告中承诺,将严格执行《牟定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审计建议均已被采纳。


牟定县审计局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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