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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整改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环境问题的通报(第七期)

日期:2018年07月27日   作者:   来源:县环保局    点击:[]

2018年6月21日,收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X530000201806210065号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转交有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和处理。现将该举报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举报件内容

举报人反映“牟定县新桥镇新桥村委会麦冲村第13村民小组的水库、河道、300多亩农田被上游的郝家河铜矿、电解厂、锌粉厂、铅厂等的有毒、超标生产废水及进(井)下盐水污染,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害。请求督察组督促政府给予村民赔偿或搬迁”。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举报人反映郝家河铜矿实为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以下简称“郝家河铜矿”),电解厂、锌粉厂、铅厂为云南业胜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胜公司”)的生产系统,水库为工农水库。郝家河铜矿其前身是原“云南牟定铜矿”,始建于1966年,1973年7月1日建成投产,属国有企业。业胜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为国有控股企业,2011年11月改制为全资民营企业,以冶炼废渣为原料,综合回收铅、锌、铜、铁、银、铟、镉、铋等多种有价金属。工农水库坐落于新桥镇新桥村委会,总库容20.5万立方米,径流面积为27.4平方公里,年平均产水量为370万立方米。

(一)关于麦冲村第13村民小组的水库、河道、300多亩农田被郝家河铜矿井下盐水污染问题。郝家河铜矿1#材料斜井外排矿井涌水达到了项目环评及批复文件要求执行的《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表2排放限值要求,但全盐量偏高。该矿在完成深部技改工程井下管道联通后,于2017年1月底停止了1号材料斜井排水,除回用选厂选矿生产用水外,其余部分矿井涌水送至辅助竖井处理后外排,已不排往工农水库。2013年2月8日郝家河铜矿浮选车间因事故将部分废水、废渣排入工农水库上游的小沟,该矿已及时组织人员回收,未发现废水、废渣进入工农水库,县环保局已实施过行政处罚。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二)关于麦冲村第13村民小组的水库、河道、300多亩农田被业胜公司有毒、超标生产废水污染问题。除云南炬鹿金属经贸有限公司在租赁业胜公司铟厂生产期间于2010年3月31日发生事故外排废水20立方米外(外排废水进入了工农水库和下游麦冲河,但未进入农田,已开展了应急处置、实施了行政处罚)外,未发现过生产废水、废渣外排情况。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三)关于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损害的问题。通过近几年对撂荒田块(实为87亩)周边和下游种植的蔬菜、水稻、包谷、蚕豆等农作物生长情况的检查,所种植蔬菜和庄稼未发现异常情况。但郝家河铜矿外排矿井涌水全盐量偏高对农作物生长会有一定影响。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三、整改及办结情况

(一)整改情况。县环境保护局对郝家河铜矿外排矿井涌水治理滞后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责成郝家河铜矿停止生产活动,集中力量加快推进外排矿井涌水治理工作;委托楚雄州环境监测站对工农水库进行了水样监测,经监测工农水库水质符合农灌要求;对郝家河流域地表水设置了监控断面和削减断面定期开展监测;督促郝家河铜矿委托开展了郝家河沿岸农用地土壤环境调查及评估工作。督促郝家河铜矿兑现了2018年度的补偿款。

(二)办结情况。该举报件已办结。

四、下步工作

县级有关部门将对照省环科院编制的《牟定县新桥镇郝家河沿岸农用地土壤环境调查及评估报告》和复核情况,开展好郝家河沿岸农用地的风险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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