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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地震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年02月22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政务法治标准化建设情况

(一)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县级机构改革后,确定县地震局为县政府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领导职数一正两副,核定编制7人,实有人数7人,下设办公室、监测预报股、震害防御股。2023年,县地震局重新清理调整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共清理了依法行使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的行政职权3类共8项,对应的责任事项共63项,追责情形共88项。

(二)编制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行政许可实施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国家标准GB18306-2015《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关于印发〈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中震防发〔2017〕10 号)《关于加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震防函〔2020〕2 号)《云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

(三)办事指南发布率。1.行政许可事项2项。(1)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竣工验收;(2)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 2.行政处罚类5项。(1)对未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或者未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处罚;(2)对侵占、毁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3)对危害地震观测环境的处罚;(4)对破坏典型地震遗址、遗迹的处罚;(5)对未按照要求增建抗干扰设施或者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的处罚。3.其他行政职权1项。具体为:地震应急预案备案。

(四)事项办理业务系统关联精准率。在开展防震减灾执法工作中,自觉接受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依据行政诉讼实施的监督和舆论监督。我们把有关防震减灾的执法依据在政务大厅和本局门户信息网站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五)权力清单关联准确率。依法行使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行使的行政职权3类共8项,对应的责任事项共63项,追责情形共88项。

(六)本地化要素准确度。明确抗震设防行政许可办理地点为县地震局三楼震害防御法规股、咨询方式为服务电话:0878-5211960,地址:牟定县共和镇平屯社区万寿中路地震局147号。自己开设行政许可服务窗口以来,我局无投诉事件。

二、政务法治规范化开展情况

(一)政务法治事项进驻情况。一是深化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模式。2016年底县政府将抗震设防要求确认的审批职责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审批职责划入县行政审批局,我局负责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每天及时登录审管平台审核处理,网上办理工作受到各相关单位的一致认同。

二是建立健全以行政一把手为主要责任的执法组织领导体系,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要明确执法权限,落实责任主体,在不断总结行政执法实践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执法文书、档案管理。

三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对原有的执法文书,依据县司法局印发的执法文书范本,结合防震减灾执法案件实际,多次征求意见,进行了修改,使之更规范,更严密,更清晰。

四是在执法检查中没有发现权力清单范围内违反有关事项的事件,因此,近五年未发现破坏地震观测环境和监测设施,违犯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等违犯案件,未发生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是由于地震局人员较少,办事人员快退休,且24小时在岗位值班值守,服务事项少,2023年7月窗口服务人员撤回单位统一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目前工作由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共同完成。

(二)落实首席事务代表制度。切实提升服务办事效率,对服务对象工作按时办结,无拖延现象发生。

(三)规范审批服务。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双随机”抽查年度计划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人员名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实施办法等,今年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次,并将行政执法检查结果、行政处罚公示项目在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

(四)统一上网办事入口及统一身份认证。已在门户网站导航栏设置政务服务模块,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

(五)网上可办率及全程网办零跑动比例。全年全程网办零跑动比例达95%以上。

(六)投诉处理规范化。明确一名由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专人具体负责投诉处理工作,建立投诉处理回访机制。确保投诉处理规范化运行。

(七)差评整改。全年无差评整改事件。

(八)差评回访。全年无差评整改事件。

(九)系统对接。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审核均与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

(十)办件数据汇聚率。全年均按月汇聚。

(十一)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和扩大运用领域。实现部门电子证照互通互认场景。

(十二)电子印章加盖率。本部门政务服务实施机构2023年新颁发电子证照加盖印章率达100%。

(十三)平台事项可办性。上线全省服务平台及其移动端的事项全部可办。

三、政务法治便利化开展情况

(一)主题集成服务。推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在开展防震减灾执法工作中,自觉接受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依据行政诉讼实施的监督和舆论监督。做好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规范各项权力的运行。我们把有关防震减灾的执法依据在政务大厅和本局门户网站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

(二)移动政务服务应用整合情况。单位于2016年将抗震设防行政审批事项接入省政府政务服务平台统终端。

(三)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目前地震局承办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未实现跨省通办。

(四)政务服务下沉基层。未开展抗震设防行政服务事项下至乡镇便民服务是必中心。

(五)减时限。对原来的五个工作日减少至3个工作日。

(六)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在抗震设防审核标准和完成时限,保证不推诿责任,不拖延时间,不刁难服务对象、不简单应付。

四、工作亮点和成效

深化不见面、马上办审批模式。2016年底县政府将抗震设防要求确认的审批职责及地震安全性评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审批职责划入县行政审批局,我局负责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每天及时登录审管平台审核处理,网上办理工作受到相关单位的一致认同。2023年4月,制定了牟定县地震局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责任减免责任清单。

五、存在的不足

(一)由于行政职能化转后,地震局承担行政审核较为单一,目前有3类共8项,对应的责任事项共63项,追责情形共88项。目前,更多抗震设防审核意见由住建部门统一审核管理。

(二)由于办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工作人员对地震部门承担的工作职责认识模糊,且对政策业务不熟悉,上网办理业务水平有差距。

(三)地震部门工作人员整体年龄偏大,从事抗震设防工作人员2023年9月已退休,目前工作由分管领导及办公室临时业务人员共同完成。

六、今后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学习,提升履职工作水平。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条例》《云南省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法律法规学习。

(二)加强对防震减灾违法案件的检查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监管,在监管中加强学习,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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