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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日期:2023年01月16日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关于法治建设政府的各项工作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县民政局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开展。现将我局2022年有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县民政系统法治工作的头等大事,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一是纳入党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局党组及时对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学习方案、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进行学习,纳入党组理 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学习书籍,专题进行学习。今年以来,局党组共组织学习2次,党组理 论中心组专题学习2次。二是纳入干部培训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同普法工作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心入脑。年内组织举办法治讲堂培训2次,从而引导民政干部自觉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不断提升民政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特别是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组织协调,推动法治牟定建设走深走实。根据牟定县《法治牟定建设规划(2021—2025年)》,县民政局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一是建立健全法治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各位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年内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二是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的要求,制定出台我局《法治牟定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细化工作步骤,提出具体要求,确保法治工作健康的开展。三是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局党组会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及时研究重大问题,年内党组会听取汇报2次。四是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及时成立由分管法治工作的副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股室长及法律顾问为成员的法治审查机构,推动全局干部职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履行民政工作职能,推动法治工作走深走实,确保一切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三)严格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见行见效。根据《牟定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的要求,县民政局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巩固拓展牟定县法治政府建设成果,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见行见效。一是编制实施方案。及时研究制定出台《牟定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牟定县巩固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清单》,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措施和工作责任,全面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二是编制权责清单。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了收养登记、结婚(离婚)登记等行政收费项目。认真清理落实权责清单,调整清理23项,对应调整减少的责任事项132项,对应调整减少追责情形116项。清理调整后,本部门共有行政职权共计8类,76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570项,“追责情形”共计492项。编制完成了《牟定县民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及时上报,统一公开。三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县民政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内部管理制度。修改完善了《牟定县民政局领导干部及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牟定县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办法》《牟定县民政局依法办事制度》等规章制度,切实规范党组决策程序。对涉及重要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划、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考核、录用任免及奖惩、法律适用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集体审议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进行风险评估等。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修改完善《牟定县民政局工作规则》《牟定县民政局考勤管理制度》《牟定县民政局学习考核制度》等,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力落实。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县民政局投入资金7万元,在县民政局、各乡镇和各村(社区)设置民政公示栏97个,对城乡低保政策、民主评议结果、乡镇审核结果和县级审批结果进行公开公示,并定期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低保人员信息和举报监督电话,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和举报,确保低保政策公开透明,主动自觉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四是完善依法行政机制。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楚雄佳信律师事务所马兴等2名同志为我局专职法律顾问,为我局制定等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及审核协议、合同;参与处置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服务。制定了《牟定县民政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购置执法记录仪6套,配备执法服装6套。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五是依法履行民政职能。(1)抓实民生保障,社会兜底职能充分体现。制定出台《牟定县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牟定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和《牟定县特困人员认定实施细则》,适时提高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保障标准。截至12月,全县共有累计发放城乡低保对象7951人,全年累计发放低保资金2426.3944万元;全县共有特困人员718人,全年累计发放特困供养资金882.0582万元;1—11月全县累计审批临时救助118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97.733万元。建立低收入人口和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和动态监测预警机制。(2)盯住短板弱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加速。在全省率先争取到专债项目资金5400万元,启动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中心后续建设项目,蟠猫敬老院完成主体工程及消防泵房建设,正在开展电梯安装,新桥、江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有 序推进,安乐、戌街、青龙3个敬老院的消防设施建设项目基本完成,社区老年幸福食堂建设积极推进。向4382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260.2万元。举办养老护理员培训4期,培训合格459人次,机构内培训人员信息录入率达100%。集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2022年,投入资金15万元,完成了50户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3)强化基础工作,社会事务管理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强化日常殡葬服务和管理,规范殡葬服务行为,减免非财政供养人员遗体运输费和火化费,发放惠民殡葬补助,完成骨灰堂建设项目。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健全完善地名信息,对存在问题的1664条未入库地名进行修改校对,对30条新增地名进行补录。印制《牟定县地名志》500本、《牟定县地图》900册,加快标准地名成果转化运用。积极探索推行村级组织“大岗位制”。向4580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357万元。加强婚育新风政策宣传,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实现州内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区域办理,依法办理婚姻登记2501对5002人,登记合格率达到100%。(4)真抓实干,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事工作成效明显。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成立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个、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7个。在七乡镇选优配强儿童督导员7名,在89个村(社区)配备儿童主任89名。严格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切实关注未成年人成长。严格执行收养政策法规,规范儿童收养工作,做实收养评估。向40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孤儿补助资金58.6万元,向3名在校大学生孤儿发放孤儿助学资金1.5万元。深入开展儿童福利领域专项治理,对2009至2021年期间办理的未成年人收养登记进行逐一排查,建立了自查问题台账,定期开展回访。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妥善安置外地送回我县人员。(5)强化监管,社会组织健康有 序发展。强化社会组织政治建设,全面落实党建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定期开展活动。依法对99家社会组织开展年检,对20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及时进行了清理整治,其中5家给予注销登记,15家给予录入异常社会组织目录。严格落实“双减”措施,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全面排查整改,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家、依程序注销2家,正在办理注销手续5家、转型发展3家,全面开展社会服务机构违反非营利属性行为整治,净化社会组织环境。(6)开拓创新,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快速发展。大力培育发展壮大慈善组织和社工组织。加强慈善组织监管,认定慈善组织1个,依法筹备成立牟定县慈善会。在7个乡镇成立了乡镇社工站,成立了我县首家民办社工机构——“牟定县乐心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认真组织动员34名社会工作者参加全国社工职业水平考试,牵头组建社会工作人才库,在库社工人才达124名。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分中心17家,注册志愿服务队135支,在城区5个社区均建立了学雷锋志愿服务站,覆盖率达100%。在“中国志愿服务网”实名认证的志愿者达26420人。(7)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全面加强。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四方责任”,及时把民政服务机构纳入重点防范,加强对民政领域特别是养老服务机构和殡葬服务场所的疫情防控、安全管理。民政服务机构人员及服务对象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安全运行。

(四)落实普法责任,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有声有色。全面贯彻落实牟定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和《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有声有色。一是制定实施方案和普法规划。制定我局《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八五普法规划》,细化重点任务清单,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二是落实普法责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大力宣传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福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的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城乡基层治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慈善事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全面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大力宣传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管理服务、养老服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治在全方位强化基本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大力宣传行政区划、地名管理、界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助力加强相关专项行政管理。加大新出台法律法规规章解读宣传力度,提高社会知晓度,为正确实施法律法规规章奠定基础。为确保政策精准落实,我们把常态培训作为关键环节来抓,确保干部熟练掌握、群众理解支持。每年都采取现场集中培训、视频会议培训、下沉乡镇村(社区)培训等方式开展政策培训。今年以来,共组织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未成年人、婚姻管理、地名管理、社会组织等各类培训10场次2000余人。利用标语、小广场大喇叭、微信公众号及召开群众会等多种形式,对各类政策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有力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三是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履行面向社会普法责任,分层分类分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宪 法法律进社区、进机关,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宪 法、民法 典、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信访工作条例等各类法律法规,利用“3· 15”、“4·15”、“5·12”、“6·26”等有利时机,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公民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四是建设法治文化。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积极参加县司法局组织的各类法治文化主题活动。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局机关电子显示屏以及各类相关载体的作用,推动民政系统宪 法学习宣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阵地化。积极运用县司法局开办的普法宣传媒体和阵地,加强民政法治文化宣传。五是推进基层治理。认真对照2022版全县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任务清单,主动牵头和落实好所涉及的8大版块、14项重点任务、29项分解任务指标落实情况和各项材料的收集整理。积极配合县司法局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引领带动法治乡村建设,成功申报我县一批村(社区)为民主法治示范村。配合县司法局落实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开展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全县各村(社区)均落实了法律顾问。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将法治建设内容纳入村(社区)干部培训计划,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

(五)加强制度保障,推动营商环境落细落实。为认真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办法》及《牟定县关于加强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试行)》,我局加强制度保障,推动营商环境落细落实。一是加强制度保障。认真对照省、州民政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措施,积极起草制定了牟定县民政局优化营商环境25条措施,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认真开展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二是改进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使行政自由裁量权,开展法治审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加强行政执法水平培训,提升执法干部的能力。三是优化法律服务。依法依规履行经济合同,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放管服”改革,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中真正做到减环节、减材料。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以来,虽然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有些民政法规制度、体制机制还比较滞后,不适应当前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二是民政法规政策众多,法治宣传力度不足,宣传形式局限,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学习;三是民政工作量很大,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执法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强;四是制度措施需要不断完善,行政人员的执法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2022年以来,主要负责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中心组理 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工作与民政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法治审查机构,定期不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出台我局《八五普法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法治牟定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牟定县巩固拓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分解任务清单》,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强化民政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法治牟定、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确保一切活动在法治轨道上进行。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工作。要持续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干部职工会、党组中心组、支部会学习的重点,不断增强法治思维和法律意识。

(二)围绕普法重点开展法治宣传。围绕《宪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国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结合《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行政 强制法》《社会组织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新修订的《特困供养认定办法》《养老服务条例》等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立足社区治理、党规党纪、民族团结进步、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法治素养、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坚持普法工作和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切实加大普法力度,抓实普法工作进农村、进基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开展多形式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加强乡镇、村(社区)依法治理,持续创建全国、全省、全州“民主法治示范村”。引导支持村(社区)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支持引导社会组织依法制定规约、章程,依法开展民政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着力提高普法工作实效性。把普法工作融入到依法行政全过程,加强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 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在提供服务、履行职能、调处矛盾纠纷、参与信访案件处理时做到依法办事。

(五)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作职责的要求,定期研究工作,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强化普法工作人员、经费、装备的保障,积极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让法治宣传教育遍及各领域、各行业。

牟定县民政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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