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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1年04月01日   作者: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来源: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300130800000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21年部门基本支出预算公开表

1.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表

3.部门支出预算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7.基本支出预算表

8.项目支出预算表

9.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12.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13.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4.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15.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6.新增资产配置表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范围内的民族宗教事务。

1.负责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掌握民族宗教动态,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拟订我县民族宗教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保障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2.负责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3.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事务对外宣传工作。

4.负责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牟定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5.负责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管理少数民族语文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负责民族识别和民族更改初审工作,审核和审批有关宗教事务。

6.负责依法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指导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和《章程》独立开展工作,加强自身建设;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名义进行非法活动,做好宗教涉外事务,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的渗透,配合有关部门对非法宗教活动进行打击。

7.巩固和发展民族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推动民族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我教育,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全县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服务。

8.承办牟定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内设股室3个:分别是示范创建办、民族股、宗教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要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不断巩固和提升示范区创建成果。要深入学习领会各级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及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积极主动融入州委“1133”战略,深入推进“一枢纽两区三基地”建设,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结合部门职能和全县实际,深入思谋深入开展各种类型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创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持续巩固提升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成果,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2.要多方结合争项目,不断改善民族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脱贫攻坚的“短板”及关键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要紧紧抓住中央对民族地区实行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取消县级地方配套资金的差别化扶持政策、乡村振兴战略、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机遇,重点围绕集中打造“脱贫摘帽率先区、彝族文化展示带、经济发展新凹地、滇中腹部果蔬园、休闲娱乐好去处”五大示范工程,着力做好“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规划及各项工作的落实。继续列入全县补短板惠民生“十大专项行动”等进行统筹推进,继续优先加强全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水、路、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种养殖业的产业发展扶持等民生项目。同时,要严格项目资金监管和加大项目督促力度,确保在年内各级民族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全部完工并通过县级验收。

3.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和民族团结稳定形势研判。在抓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氛围营造方面,要以《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贯彻为主线,完善示范县宣传实施方案,利用地方民族节日、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小广场·大喇叭”、手机信息媒介,设置展版、宣传标语和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在全县干部群众中深入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民族区域自治法、“三个离不开”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相关知识等宣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营、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医院等“十进”创建活动。在抓好民族团结稳定形势研判工作方面,要树立民族宗教工作无小事的大局意识,强化民族宗教意识形态及其网络安全监管,加强民族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建设,按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加强民族地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及安全防范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督促检查。重视各类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和县、乡镇、村(居)委会、重点少数民族聚居村的民族团结进步及宗教信息员队伍建设。在加强城市民族工作方面,要完善城镇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合作、社会服务、法律援助等机制,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务工、经商、就学、就业、技能培训和社会保障等服务体系,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和创业发展。定期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及重点宗教活动场所矛盾纠纷排查,确保全县民族团结和宗教领域和顺。

4.重视信息宣传和加强自身建设。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和明确责任,深入推进民宗部门“放管服”改革,加强民族宗教干部队伍培训,把抓好民族宗教信息宣传报送服务工作融入部门工作开展的全过程,按要求及时进行民族专项资金安排使用等情况公示。二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等;要结合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风廉政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政治理论及政策法规学习;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 “一岗双责”,强抓日常学习宣传教育不放松,紧盯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和干部“三圈”重点环节监督检查,加强对工作不在状态、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党员干部及时开展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和组织提醒谈话,切实把执纪监督落实到日常细小工作中;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按制度办事和用制度管人,确保干部依纪依法干事。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 6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 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4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 4人。车辆编制1辆 ,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83.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3.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2021年财务总收入与2020年的219.08万元对比减少35.09万元,减少16.0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与2020年的219.08万元相比减少35.09万元,减少16.02%。减少主要原因: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83.9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83.9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3.99万元(本级财力183.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2020年219.08万元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09万元,减少16.02%。减少主要原因: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83.9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83.99万元,与2020年219.08万元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09万元,减少16.02%。减少主要原因: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预算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83.99万元,与2020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09万元,减少16.02%。减少主要原因: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支出147.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21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及单位运转支出。比2020年的168.89万元减少21.69万元,减少12.84%,减少原因: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2021年度实行归口管理开支的统筹外离退休费用。比2020年的23.08万元减少9.22万元,减少39.95%,减少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6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21年度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等各大保险支出。比2020年的14.71万元减少2.05万元,减少13.94%。减少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0.27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在职人员2021年度按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2020年的12.39万元减少2.12万元,减少17.11%。减少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减少,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工资福利支出:2021年工资福利支出163.98万元,比2020年的200.26万元减少36.28万元,减少18.12%。减少主要原因:单位在职人员减少,公用经费及人员经费预算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2021年商品和服务支出6.57万元,与上年的7.95万元相比减少1.38万元,减少了17.36%,减少主要原因:一单位人员减少,年度预算随之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21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3万元(基本支出4.03万元),比2020年的10.86万元减少6.83万元,减少62.89%,减少原因是财政预算系统经济分类作了调整。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基本支出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万元,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3.3万元,较上年的2.4万元增加0.9万元,增加37.5%,增长原因:2021年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需要加大预算。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1.5万元,较2020年1.1万元增长0.4万元,增长36.37%,增长原因:2021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需要加大预算。公务接待费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1.8万元,比上年的1.3万元增长0.5万元,增长38.46%,增长原因:2021年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需要加大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费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以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万元,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1.8万元,比上年的1.3万元增长0.5万元,增长38.46%,预计国内公务接待34批次,221人次。增长原因:2021年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需要加大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5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2020年3.10万元增长0.4万元,增长12.90%,增长原因:2021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需要加大预算。

    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因我县财政财力有限县财政暂未批复县级项目预算,也无重点领域财政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所以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公开表为空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4.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5.“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政府部门(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57万元,与上年的7.95万元相比减少1.38万元,减少了17.36%,减少主要原因:一单位人员减少,年度预算随之减少。

1.办公费1.25万元,比2020年2.41万元减少1.16万元,减少48.13%。减少原因一是2021年单位人员减少,二是根据工作实际调整了办公费预算。

2.水费0.08万元,比2020年的0.09万元减少0.01万元,减少11.11%,减少原因:单位人员减少,根据2020年的支出情况,2021年作了相应的预算调整。

3.电费0.14万元,比2020年的0.12万元增加0.02万元,增加16.67%,减少原因是根据2020年实际支出情况,2021年预算作了调整。

4.邮电费1.4万元,与比2020年持平。

5.公务接待费0.3万元,与上年持平。

6.工会经费1.4万元,比2020年的0.8万元增加0.6万元,增加75%。增加原因根据工资的增加,工会经费预算也相应增加。

7.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附件: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_公开版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牟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3月30日

监督索引号53232300130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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