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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桥镇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日期:2020年10月30日   作者:   来源:新桥镇政府    点击:[]

 

监督索引号53232300656701000 

  

第一部分  新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桥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4.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镇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7.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8.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执行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行政工作。

10.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11.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2.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全镇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全镇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2.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提升,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围绕脱贫有计划、产业有支撑、致富有技能、基础有保障和环境有变化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脱贫成果巩固提升目标任务,坚持打基础、强产业、抓巩固、稳成效、防返贫的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五包五定五个一”帮扶联系机制,继续实现了贫困户帮扶、群众联系服务全覆盖。

3.基础设施不断夯实。全面消除了小蒙恩线、新羊线、羊大线路段安全隐患;受损道路较为严重的盐顶线、庄长线、有香线、高五线实施支彻挡墙修复工程,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对群众多年来反映强烈的新桥镇政府至郝家河铜矿选厂通村公路、杨家山村和外长箐村村间道路进行了硬化。对兴隆、大蒙恩2个村委会办公场地进行了改造,基层阵地建设得到保障。桃苴村委会长丰闸、大蒙恩村委会中沟坝小(二)水库险加固主体工程2麦冲村土壤修复治理项目开工建设。涉及10个村委会372户贫困户的光伏电站建设工程全面并网发电。

4.农业产业发展多点迸进。我镇的产业发展通过历届党委政府不断的推动,已经形成了立足长远、长短结合,龙头带动、农户跟进的产业发展思路,以羊肝石、大村、云龙、兴隆为代表的东北部片区,充分利用山地、坡地较多、低热河谷光温充足优势,重点发展需水量少的经济林果;以顶头、桃苴、小蒙恩、大蒙恩为代表的北部片区,充分利用水肥、生态优势发展中药材和蔬菜;以官河、有家、长冲、马厂为代表的南部片区充分利用交通区位优势发展药材、蔬菜;以冷水、新桥、杜家庄为代表的中部片区庄充分利用光热、交通、低洼优势发展特色果蔬。“四大产业片区”已经初具雏形。这些点状式产业发展格局为现代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生态环境有效提升。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基本方略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抓生态建设不放松,大力加强污染防治力度,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强化生态系统建设。二是认真落实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长责任制,重点做好农村面源污染、水源保护、河道保洁工作有序推进。三是着力解决企业环境问题。加大工矿企业及居民区生态环保建设力度,抓好化学用品的管理使用和防护设施、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四是开展提升人居环境行动,全镇人居环境日趋美好。

6.强惠农支农强农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及时兑付中央、省级、州级各项惠农补贴。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和营养改善计划,切实抓好控辍保学工作。积极推动“两险”收缴截至12月底医疗保险已缴费24883人,参保率达95.8%,养老保险19330人,续保率达71.1%。加强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四重保障机制全面落实,老年体检和农村义诊活动持续开展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打造阳光计生、诚信计生、落实优质服务工作和二政策,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持续推进农家书屋、公共服务场所免费开放。认真落实殡葬改革政策,移风易俗、厚养薄葬、节简治丧、环保祭祀、绿色殡葬、低碳祭扫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7.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增强政府的凝聚力、公信力和执行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一是依法行政,畅通诉求。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依法治镇工作和行政综合执法有序推进,平安新桥、扫黑除恶、无毒镇、无邪教示范镇创建成果得到巩固。二是简政放权,廉洁从政。深化政府“放管服”改革,做好镇村为民服务中心站点建设,结合民生实际优化入驻站所及人员,完善网上服务大厅、政务公开,明确政府权责清单,解决为民办事最后一公里问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县有关规定,坚定不移推进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严格政府投资项目监管、物资采购、预算管理,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加强对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宣传倡导,积极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创评和善行义举评比活动,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巩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其中:行政单位5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党政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所。

3、事业单位: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水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9年末县委编办核定人员编制74人,其中:行政编制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2019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9人,其中;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人员4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收入合计28969671.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28969671.0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经营收入0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2018年度收入合计23362885.52元增加5606785.49元,增加23.9%,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新增38人,村委会三职干部增资,人员支出增加,财政补助资金相应随之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支出合计28164422.85元。其中:基本支出14368306.05元,占总支出的51.02%;项目支出13796116.8元,占总支出的48.98%。比2018年总支出29437681.68减少1273258.83元,减少4.33%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新桥镇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减少,下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相应随之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桥镇镇机关、下属事业站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14368306.05元。与201813588513.47元对比增支779792.58元,增长5.74,主要原因为人员增资、村委会三职干部增资等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桥镇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796116.80元。与201815849168.21元对比减少2053051.41元,减少12.95%,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脱贫摘帽后扶贫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164422.85,占本年支出的97.22%。与201829127681.68元对比,减少963258.83,减少3.31%,减少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新桥镇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支出相应随之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91889.69元,占本年支出的14.88%,主要用于党政机关的日常机构运转及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专项支出。

2.教育支出54949.00元,占本年支出的0.19%,主要用于学前教育困难儿童资助。

3.科学技术支出5930.00元。占本年支出的0.01%,主要用于新桥镇优质烟叶示范板及烟叶生产规模化连片种植的补助。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07674.28元,占本年支出的1.45%,用于新桥镇文化日常机构运转及完成特定工作任务的专项支出及群众文化建设,农村书屋运行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81569.42元,占本年支出的25.14%,主要用于民政经费专项支出及单位职工保险补助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808921.99元,占本年支出的2.87%,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机构运转及行政、事业医疗补助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570000.00元,占本年支出的2.02%,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支出及涉农惠农补贴发放。

8.城乡社区支出743649.86元,占本年支出的2.64%,主要用于土地专管员补助以及城乡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9.农林水支出13158397.03元,占本年支出的46.72%,主要用于农林水等事业部门机构运转及项目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2345.58元,占本年支出的1.78%,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发展资金。

11.住房保障支出639096.00元,占本年支出的2.27%,为2019年新桥镇机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3000.00元,支出决算为75000.00元,完成预算的6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5000.00元,完成预算的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预算的47.61%。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2019年度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规范公务车使用,严控公务接待事项,合理预算支出

新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的70000.00增加5000.00元,增长7.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元,2018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5000.00元,较2018年增加3000.00元,增长7.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0000.00元,较上年28000.00元,增加2000.00元,增长7.1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迎接脱贫攻坚考核,各级各部门检查工作次数增多,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公务用车修理费和燃油费增加。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000.00元,占60%;公务接待费支出30000.00元,占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500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保障政府公务用车产生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县级单位来人就餐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桥镇人民政府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7914.74元,对比2018年1874037.13元,减少46122.39元,减少2.46%,主要原因为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县相关要求,精简会议、发文,减少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月31日,本单位固定资产总量为5128133.43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2769360.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4.00%;通用设备1233675.36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20.06%(汽车546630.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1.36%;);专用设备988147.22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9.278%;图书44440.85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0.87%;家具用具装具动植物92510.00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8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381621.95

17542298

4811409.43

2769360

546630


1812143.43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从事专业业务取得的收44入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协会等民间非营利组织的相关收入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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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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