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促进占补平衡工作,在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前提下,依据中央和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牟定县林地后备资源潜力情况及《牟定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牟定县后备资源地类与林业一张图数据分析情况》,牟定县自然资源局(牟定县补充耕地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招选林业勘察专业技术单位(云南楚佳林业服务有限公司)对全县辖区内拟开发的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所涉及的残次林地进行了评估论证,专家组对技术单位作出的调查评估报告进行了审查,认为技术单位(云南楚佳林业服务有限公司)调查评估项目残次林地认定符合认定标准。确定全县7乡镇87个村委会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残次林地小班14170个、残次林地面积36241.52亩。按照《牟定县残次林地(低效林)评估认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残次林地认定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2年9月8日至2022年9月15日止),对以上认定内容若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牟定县自然资源局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反映,联系电话:0878-5211381。
附件:楚雄州牟定县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汇总统计表
牟定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