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安全,切实抓好我县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以下简称“两区”)划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24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85号)、《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计〔2018〕2号)等文件要求,迅速打开全县“两区”划定工作局面,推动“两区”划定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县农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确保牟定县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以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为指引,以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和牟定县“十三五”高原特色都市现代农业发展规划为依托,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将“两区”细化落实到具体地块,优化区域布局和要素组合,促进农业结构调整,提升农产品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底线思维、科学划定。按照“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要求和重要农产品自给保障水平,综合考虑消费需求、生产现状、水土资源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划定玉米、小麦生产功能区,落实到田头地块。
坚持统筹兼顾、持续发展。围绕保核心产能、保产业安全,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生产与生态之间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建设合力,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改善。
坚持政策引导、农民参与。完善支持政策和制度保障体系,充分尊重农民自主经营的意愿和保护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积极引导农民参与“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鼓励农民发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
坚持完善机制、建管并重。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两区”建设和管护工作,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保持种植收益在合理水平,确保“两区”建得好、管得住、能够长久发挥作用。
(三)主要目标
2018年,在全县全面开展“两区”划定工作,完成全县18.5万亩“两区”划定任务,做到全部建档立卡,上图入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县“两区”划定及验收工作。力争用4年时间基本完成“两区”建设任务,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的“两区”,粮食安全的基础更加稳固,重要农产品自给水平保持稳定,农业产业安全显著增强。
二、划定任务分解
根据州级下达我县的“两区”指标任务要求,我县“两区”划定总面积为18.5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为17万亩(其中:水稻10万亩,玉米5万亩、小麦2万亩),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1.5万亩,详见下表。
牟定县“两区”划定任务分解表
序号 |
乡 镇 |
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面积 (亩) |
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划定面积(亩) |
||
水稻 |
玉米 |
小麦 |
油菜 |
||
1 |
共和镇 |
43000 |
5000 |
6000 |
7000 |
2 |
新桥镇 |
11000 |
10000 |
4200 |
0 |
3 |
凤屯镇 |
10000 |
5000 |
1800 |
2500 |
4 |
江坡镇 |
13000 |
8000 |
2000 |
3000 |
5 |
蟠猫乡 |
7000 |
5000 |
700 |
2500 |
6 |
安乐乡 |
5000 |
12000 |
3500 |
0 |
7 |
戌街乡 |
11000 |
5000 |
1800 |
0 |
合 计 |
100000 |
50000 |
15000 |
三、工作要求
(一)细化任务,将划定任务逐级分解落实到村组。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县级“两区”划定实施方案的划定标准和任务,综合考虑当地资源稟赋、发展潜力、产销平衡等情况,于2018年9月30日前将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面积细化分解到村组,确保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任务层层压实。
(二)划优保优,严格执行划定标准。粮食生产功能区要在永久基本农田中划定,划入地块要符合以下条件:水土资源条件较好,坡度在15度以下的永久基本农田;相对集中连片,原则上连片面积不低于100亩,在坚持所有权不变、四至清楚、面积精准的前提下,可跨区域[镇、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划定;农田灌排工程等农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备,农业机械化水平较高,生态环境良好,未列入退耕还林还草、还湖还湿、耕地休耕试点等范围;具有粮食种植传统,近3年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光、热、水、土条件好的优质地块,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具有较大生产潜力的地块应优先划入。
(三)建立“两区”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根据土地利用、农业发展、城乡建设等相关规划,按照“两区”划定标准和分解下达的“两区”划定任务,以第二次全国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以及林权登记成果为基础,将划定任务落实到具体地块,统一编号,标明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以及灌排工程条件、作物类型、承包经营主体、土地流转情况等相关信息。做到地块明确、权属清楚、信息完整、各方认可,并建立数字化地图和数据库,实现信息化和精准化管理。
(四)动态监测,开展信息精准化管理。记录并监测“两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种植面积等种植情况变化信息,相应补助补贴政策兑现等基本情况;记录并监测“两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管护主体、标识标志灯基本情况;定期对“两区”信息进行更新、统计与汇报。
四、实施步骤及工作安排
“两区”划定工作包括准备阶段、图件测制、公告公示、数据建库、检查验收、数据汇交、成果管理等七个关键环节。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准备工作阶段。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县级“两区”划定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制订“两区”划定实施方案。同时,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相应工作方案于2018年5月上旬前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开展宣传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培训教程,有计划的对各级工作人员进行“两区”划定政策文件及工作内容培训;实行分级培训的方式,即县培训到乡镇,乡镇培训到村,村培训到组。三是资料收集。主要收集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林权登记颁证成果、各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等相关建设项目的数据库、图件资料、文本说明以及当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相关资料等。四是确定技术单位。县农业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牟定县“两区”划定的作业单位。五是物资准备。准备电脑、移动硬盘等计算和存储设备,数据分析软件、调查软件、数据库建库软件和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完成时限:2018年5月底前)
(二)图件测制。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为基础,叠加林权登记颁证成果,高标准农田成果以及城乡规划成果,通过“两区”划定软件自动分析并结合人工研判,初步确定“两区”片块和地块边界,制作“两区”划定工作底图,并在工作底图上标注“两区”片块和地块空间位置、数量、边界等信息。(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三)实地勘察。根据综合分析情况,确定重点检查区域并开展实地勘查,查清“两区”片块和地块空间位置、数量、边界,以及“两区”片块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工作底图标注信息与实际存在偏差的,应核实修改,确保划定的“两区”图、数、实地一致。(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
(四)面积量算。在“两区”范围内,按照“两”区地块上的图斑,参照《第二次全国地地调查技术规程》(TD/TIOW-MO7)进行地块面积量算,汇总生成“两区”片块面积和区块面积。四是“两区”分布图编制。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形成能够充分体现图廓内外整饰要素、数学基础、行政区划要素、地形要素和“两区”要素的空间分布图。(完成时限:2018年8月底)
(五)公告公示。将编制好的“两区”空间分布图以镇或标准图幅为单位输出为纸质图件,交由镇、村(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两区”涉及的范围内张榜公告公示。群众提出异议的,要及时进行踏勘、测量、核实、修正,并再次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无异议后,由集体经济组织在“两区”划定成果图件上进行签章确认。(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六)划定方案确定。依据主体功能规划,以永久基本农田为基础,以及内业分析及外业核查的成果,结合农业管理需求,按照国家、省、市、县对“两区”划定的要求,编制“两区”划定方案,并根据划定类型,编制“两区”空间分布图。(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七)数据建库。“两区”划定的基础资料、图件、表册和文本成果,经质量检查合格后整合入库,建立集图形数据、属性数据、文档数据、影像数据为一体的县级“两区”划定数据库。县级“两区”划定成果数据库须经符合标准规范的质量检查软件质检合格方可向上汇交。(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八)落实管护责任。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两区”地块的农业基础设施管护责任落实到经营主体,县人民政府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划定责任书,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签订“两区”管护责任书,明确各乡镇、各村“两区”面积、片(块)四至范围等,确定权利与义务、奖励与处罚措施。设立统一规范的“两区”标志牌,督促和指导经营主体加强设施管护。(完成时限:2018年10月底)
(九)检查验收。采取业内审核、业内检测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两区”划定成果进行检查验收。在作业单位自检自验的基础上,县农业局牵头组织发改局、国土局、水务局、财政局等部门组成检查验收工作组,对本县区域的“两区”划定成果检查验收并逐级上报。县级检查验收按照不低于划入“两区”面积的50%进行;省级抽查核实不低于划入“两区”面积的5%。检查验收的内容包括划定流程是否规范到位、数据库建设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划定面积是否完成划定任务指标等。检验核查主要依据最新的土地利用调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和林权登记成果,对划定的“两区”片块进行对比分析并实地核实。(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
(十)成果管理。“两区”划定成果经检查验收合格后,进行整理归档、统计和逐级汇交。成果内容包括“两区”图、表、册、相关工作报告等纸质材料,以及电子地图和数据库等电子信息。对“两区”划定表册、图件、文本和数据等成果按档案管理制度进行归档,明确相关成果管理、使用责任和使用范围。推进成果共享利用。(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
五、工作内容
(一)以地块为基本空间单元,以乡镇为基本任务单元,确定“两区”空间位置、面积,并结合实际记录“两区”作物类型、权属以及路桥涵渠等农田灌排工程等基本信息。
(二)将划定的“两区”具体地块制成电子地图,整理汇总“两区”划定各类成果的电子数据和文档,建立、更新“两区”数据库,并与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衔接。
(三)建立“两区”划定表册、图件、文本和数据等成果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成果资料的归档、管理和使用。
(四)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将划定后的“两区”农田管护责任落实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新型经营主体、国有农场等,签订或更新“两区”管护责任书,填写“两区”管护责任一览表,设立“两区”标志牌。
(五)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建设县级“两区”应用平台,将“两区”划定成果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应用,包括“两区”划定成果展示,“两区”数据查询、统计。记录并监测“两区”范围内农作物品种、种植面积等种植情况变化信息,相应补助补贴政策投入等基本情况,记录并监测“两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及管护主体、标识标志等基本情况,定期对“两区”信息进行更新、统计与汇总。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和县农业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农业局、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水务局以及七乡镇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牟定县“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局,负责方案编制、技术培训、建设和管护工作并对“两区”划定、建设和管护工作进行评价考核。
(二)强化技术保障。“两区”划定工作专业性强,为确保工作质量,县级技术单位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县农业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择优选择承担过“两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及土地利用规划等项目的有实力的技术单位承担。
(三)强化资金保障。全县“两区”划定经费(详见:附表),包括宣传培训、资料收集、图件测制、内业编辑(地块、片块边界组合,确定四至及空间位置)、实地勘察、公告公示及勘误修正、分布图编制、数据库建设、设立标志牌、成果归档、软硬件购置等一系列工作。除积极向省、市争取补助经费外,县、乡镇财政部门要加强资金调度,保障工作经费到位;还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各乡镇划定成果考评结果纳入相关支农项目分配因素,对考评结果优秀的地方予以倾斜支持,激励各地切实做好“两区”划定工作。
(四)强化监督考核。一是及时报送信息。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末20日前,通过农业部“两区”划定进度上报系统及时上报全县“两区”划定工作进度;二是强化监督。县“两区”划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牵头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导组,不定期对各乡镇开项专项督导;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县政府的目督任务,加强跟踪落实,推动工作。三是纳入绩效考评。将“两区”划定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地方绩效考评,考核评价结果与“两区”扶持政策挂钩。
(五)强化宣传引导。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多层次、多形式宣传“两区”划定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推动“两区”划定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