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楚财农【2024】89号)文件,下达牟定县2024年耕地轮作休耕资金228万元,绩效目标是完成耕地轮作休耕7.6万亩,结合牟定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计划。
2025年在全县实施耕地轮作休耕7.6万亩,资金支持环节主要是扩大豆类种植面积,提升耕地等级质量,培肥地力。计划采购有机肥2280吨供应农户,每亩供应30千克,价值30元/亩。有机肥参数由种植业与农药管理股、县农技中心、植保植检与现代种业发展中心组织专技人员会商确定。
二、项目实施范围
在全县选择耕作条件好,群众基础好、产业发展好的四个乡镇(戌街乡、江坡镇、蟠猫乡、共和镇)实施耕地建设与利用项目,实施面积7.6万亩。
三、项目实施方式
公开招标采购,根据云发改交易管理规【2023】1号文件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自行确定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及咨询费由中标单位负责支付。中标单位将有机肥供应到项目村委会,村委会组织发放到农户。
牟定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