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全面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十三五”以来,全县林草系统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全面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以及紧紧围绕云南省争当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中国最美丽省份、楚雄州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滇中翡翠”建设目标,准确把握林草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突出生态修复、资源保护、国土绿化、林业改革、产业发展、防灾减灾和基础能力建设,全县林草事业发展保持了良好态势,圆满完成了“十三五”林业发展规划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历史性窗口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战略目标,向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十四五”即将开局,为了更好地促进“十四五”林业草原各项工作,推进林业草原各项事业和改革向纵深发展,结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林业草原发展政策和全县实际,特编制《牟定县“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规划》,旨在指导和推动全县林业草原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第一章 “十三五”林业草原发展回顾
一、“十三五”林业草原发展成就
(一)加大生态修复治理,森林资源持续增长。“十三五”期间,全县绿化造林工作紧紧围绕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两大目标,依托天保、退耕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项目,加快森林培育步伐,不断提高森林质量和生态功能效益,全力抓好林草资源保护工作。五年来,全县大力开展生态修复和国土绿化,共培育苗木2631.72万株,累计完成人工造林5.4万亩,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森林抚育1.5万亩、低效林改造2.8万亩;大力实施路域绿化,共完成公路绿化127.6公里;加大天然林资源保护管理,5年累计共聘请森林管护人员2490名(含生态护林员710名),对全县156万亩林地林木资源进行管护,管护公益林68.77万亩,兑现公益林管护费和补偿资金共计4044.98万元;创新义务植树机制,累计完成四旁植树及义务植树1490.14万株。组织申报认定森林乡村,飒马场、高家2个村委会获评为国家森林乡村,余新、庆丰、建新、者普、小蒙恩、蟠猫、朵苴、碗厂、蒙恩、河心等10个村委会获评为省级森林乡村。“十三五”期末,全县林地保有量达到156.27万亩,森林面积142.88万亩,森林蓄积量430.2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65.60%;草原(草地)保有量达112.42万亩,草原(草地)受保护率达到100%。
(二)强化资源保护管理,依法治林深入推进。强化森林资源管理,规范了木材采伐、运输、加工和经营秩序,五年来批准采伐林木18.58万立方米。依法依规加强林地监管和征收占用林地审批,五年来,省、州、县共审核审批永久和临时征用占用林地757.62公顷(11364.3亩),收取植被恢复费9321.8万元,确保了全县重大“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及重点民生等项目提供林地要素保障。加强林业草原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到目前为止,全县林业草原系统执法人员达到73人。积极推进林业草原执法体系和森林公安改革,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十三五”期间,共查处各类违法林业行政、刑事案件1451起,收缴罚款524.64万元。完成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公益诉讼生态修复造林113亩,有效地保护了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夯实防灾减灾救灾防范基础,林草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全面压实县、乡、村、组、林权所有者五级责任人的责任,年均组建季节性县级专业扑火队1支60人,半专业队7支140人,义务扑火队96支2880人,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扑火指挥体系。加大防火基础设施和应急设备设施建设,完成防火通道建设3.2公里,防火检查站7个,消防水窖14个,新购置森林防火指挥车1辆、应急扑救火灾水车1辆,扑火高压水泵15个,水带12000米,储备防火物资价值150万元;大力推动森林草原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护林员定位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充分综合利用卫星遥感、高空瞭望、视频监控、地面巡护等多种手段,建成森林火灾野外监控平台系统1套,安装野外视频监控53个;护林员管理定位系统平台1套,全县325名护林人员纳入定位系统管理。“十三五”期间全县累计发生一般森林火灾7起,未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各项指标均控制在州下达考核指标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防治方针,重点抓好小蠹虫、红火蚁、天牛、松毛虫以及经济林果病虫害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严防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播。“十三五”期间,累计防治各类林业有害生物3.45万亩,检疫苗木683.37万株、木材7172m3,有效遏制了各种林业有害生物的蔓延和危害。
(四)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改革,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加强。全县自然保护地面积48.79万亩,其中州级自然保护区3个,总面积达44.29万亩;风景名胜区4.5万亩,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全县国土面积的22.4%。完成了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改革,成立了化佛山、白马山、三峰山三个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健全班子,充实了人员。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省环保督察、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查等督查组对我县三个自然保护地指出存在的25个问题整改和销号工作。按照国家、省州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部署,完成了自然保护地向省级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提升整合优化的预案编制报批工作。加强湿地监测管理,完成了全县主要的66条线状湿地、62条面状湿地班块现状调查,全县湿地面积达1638.93公顷(24583.95亩),其中:自然湿地823.98公顷(12359.7亩),人工湿地914.95公顷(12224.25亩),受保护湿地面积1167.42公顷(17511.3亩),全县自然湿地保护率达71.13%。完成全县城区、村庄古树名木调查,全县古树名木共418株挂牌登记。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大了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力度,使全县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得到恢复性增长,生物多样性日益丰富。
(五)持续深化各项改革,林业草原管理体制不断健全。“十三五”期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加快深化,配套改革服务深入推进。五年来,共办理林权流转203宗面积1.17万亩,流转金额1082.02万元;办理林权抵押贷款252户,贷款资金6324万元,其中:办理林业贴息贷款202户,贴息贷款19805.6万元,向贷款林农兑付财政贴息资金672.15万元。生态补偿机制逐步完善,国家、省级公益林经过多次调整区划落界后,生态功能更加明显,公益林生态补偿实现全覆盖,五年共兑付生态补偿金 4044.98万元。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将化佛山、白马山、三峰山三个州级自然保护区,划定为全县生态保护红线区,为全县生态安全划定了保护屏障。林业机构改革顺利完成,按照国家及省州县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将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体划转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统筹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将原林业部门的职责和农业部门的草原监督管理职责、国土资源、住建、环保、水务、农业等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职责等整合后,重新组建了林业和草原局。
(六)巩固提升林业产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升级。“十三五”以来,全县坚持林业草原重点工程实施与兴林富民产业发展相结合,生态建设成果巩固与产业培育发展同步,林业产业得到了巩固优化提升。核桃、红梨、花椒、李子等高原特色经济林果产业规模不断扩大,紫胶、玫瑰香精、桉叶油等林化工产业稳步提升,野生食用菌、林菜、林药等林下经济效益增加,观赏苗木花卉产业逐渐发展壮大,森林旅游康养产业新兴崛起,林产加工业稳步发展。“十三五”期末,全县已发展特色经济林达到17.96万亩(其中核桃12.8万亩,云南红梨1.24万亩,冬早桃0.62万亩,花椒1.08万亩,李子0.61万亩,其他特色经济林果0.61万亩);野生食用菌封育面积达27万亩,林药种植面积0.86万亩;观赏苗木花卉4户,面积443亩。化佛山-庆丰湖森林生态旅游开发基础设施不断推进。林产加工稳步发展,培育省级林业龙头企业5户,2020年底全县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达7.78亿元,比2015年的3.9亿元增长3.88亿元,增长了99.5%,年均增长19.9%。
(七)多方争取投入加大,“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目标圆满完成。五年来,全县共争取上级财政林业建设补助资金16161.22万元。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工程(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让全县1128户贫困户获得资金收入 240.96万元;实施公益林生态补偿,全县1622户贫困人口每年获得生态补偿收入59.83万元;实施生态护林员政策,2020年全县生态护林员人数达到了302人,人均获得收入9600元/年。实施农村能源建设项目,854户贫困人口获得安装太阳能854台,891户贫困人口获得节柴灶891眼,获得财产性收入112.31万元。通过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陡坡地生态治理、经济林产业发展项目,全县培植了核桃、花椒、李子、冬早桃、软籽石榴、沃柑等高原特色经济林果产业,全县贫困农户人均拥有了1~3亩经济林果,作为脱贫攻坚产业项目支撑。通过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占用林地免征植被恢复费用的政策,共减免易地扶贫搬迁植被恢复费用 142.91万元,让全县489户贫困户住进了新居,改善了生活条件。多方争取资金投入,林业工程项目快速推进,全县生态环境日趋向好,林农增收步伐加快,林草部门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挥了林草部门的作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目标圆满完成。
“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表(2019年数据)
指标名称 |
“十二五”末规划指标基数 |
“十三五”规划目标 |
“十三五”实现目标 |
“十二五”与“十三五”指标增幅数 |
备注 |
林地保有量(万亩) |
149.96 |
150 |
156 |
6.04 |
|
森林面积(万亩) |
136.96 |
140 |
140.38 |
3.42 |
|
活立木蓄积量(万立方米) |
361.23 |
380 |
408.67 |
47.44 |
|
森林覆盖率(%) |
62.88 |
64 |
64.45 |
1.57 |
|
公益林保有量(万亩) |
68.77 |
68.77 |
68.77 |
0 |
|
自然保护地面积(万亩) |
48.79 |
48.79 |
48.87 |
0.08 |
|
自然保护地占比率(%) |
22.4 |
22.4 |
22.44 |
0.04 |
|
湿地面积(万亩) |
2.36 |
2.40 |
2.46 |
0.16 |
|
湿地保护率(%) |
— |
— |
71.13 |
— |
|
草原(地)面积(万亩) |
112.42 |
— |
112.42 |
0 |
|
草原(地)保护率(%) |
100 |
100 |
100 |
0 |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0.02 |
1 |
0.009 |
— |
|
森林病虫害 发生率(%) |
0.51 |
5 |
1.49 |
0.98 |
|
义务植树尽责率(%) |
85 |
88 |
90 |
5 |
|
林业行业总产值(亿元) |
3.9 |
6.0 |
6.95 |
3.05 |
|
农村居民林业纯收入(元) |
2000 |
3000 |
3000 |
1000 |
二、存在问题
(一)生态安全维护任务仍然艰巨。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经济社会活动对自然资源的利用强度仍在不断加大,自然生态系统遭受破坏的现象依然频发,环境承载力已经达到或接近上限。虽然近年来全县持续开展了绿化造林、森林抚育、公益林建设、森林城市创建、美丽公路建设等工作,但林业生态建设同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生态的需求还不适应,特别是在全州、全省同全国一起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背景下,林业草原在促进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全县森林质量总体不高,森林结构有待完善,水土保持、水源涵养、水质净化等生态功能还不够强大。全县国土绿化绿量虽有显著增加,但绿化发展水平不平衡,管护和可持续经营机制有待探索。防护林体系还不完善,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质量还不高。
(二)富民惠民潜力有待深入挖掘。在全省林业产业发展形势总体较好的情形下,全县林业产业在发展中却仍然存在着明显不足的地方,特别是在当前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劳动力成本大幅度增加、林业草原比较效益相对较低的情况下,林业经济发展面临着重大挑战。同时,林草产业发展在资源配置上更多是依靠政府的主导作用,在发挥市场作用、激发要素活力方面需要亟待加强。林草产业发展更多是依靠规模扩张和相对较低的劳动力成本,在发挥科技作用和加快二、三产业培育方面仍需加强。林地产出率和经济效益比较低,亩产不高;林业规模企业、品牌企业少,市场竞争力不强,与社会化市场大生产之间矛盾凸显;林下经济、森林康养旅游、生物产业、林化工产业等潜能还远未发挥,产业优势未能充分体现。
(三)林草发展基础依然较为薄弱。森林草原安全保护压力仍然巨大,森林草原火灾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能力仍需不断提升。森林、湿地、草原等监测体系建设亟待加强,监测能力和监测水平还需提升。林业草原信息化建设水平不高,信息化的管理和服务方式亟须创新和探索。林业法治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林草综合执法体系建设还需持续推进。林草事业人才队伍建设亟须加强,特别是基层林业专业人才出现老龄、紧缺现象,不能满足现代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四)现代林草发展的体制机制瓶颈有待破解。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林业草原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全县林业创新转型发展面临着体制机制的瓶颈和制约。由于林业经营体制不顺、金融支持不足、政策法规滞后等原因,林区的用材林甚至是经济林“撂荒”现象凸显,农民经营山林的积极性不高,林农参与造林的意识逐渐淡薄,从争着要项目到目前的项目难落实,导致了大量山林资源闲置得不到有效开发利用,无法实现“资源”向“资本”转化。需要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按照生产关系必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加快理顺现代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大力培育现代林业经营主体,强化林业金融支撑发展,着力释放林业改革红利。
三、“十三五”林业建设的基本经验
过去的五年,全县林业克服连续多年干旱、雨雪冰雹等自然灾害带来的困难,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大力实施重点工程,强化森林资源保护,深化林业改革,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全县林业不仅取得显著成就,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一)坚持着眼全局谋划发展。牟定县以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主导需求为核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生态保护优先,保护与发展并重,创新体制机制,强化科技支撑,加大政策支持,着眼全局谋划林业发展,为不断增强林业生态和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决策保障。
(二)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发展。通过改革,林业实现了理念上的转变,管理重点由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并重转变为生态保护优先、保护与发展并重,产业结构由木材培育向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经济林、发展林下经济和森林旅游康养新兴产业的转变,管理方式由政府主导到全社会参与的转变,政策取向由取之于林向取予并举、可持续发展的转变。林业生产力得到进一步解放,各种生产要素不断向林业集聚,非公有制林业快速发展,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形式多样化日趋明显,全县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的格局基本形成。
(三)坚持重点工程带动发展。实践证明,实施重点工程是牟定县林业转变发展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成功范例。牟定县调整和优化了林业生产力布局,带动了林业的快速发展和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形成了全面加快林业发展的良好态势,林业建设的速度和效益明显提升。
(四)坚持强化保护巩固发展。坚持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和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有力地保护了森林资源,为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工程、重点和地方公益林保护等为基础,初步建立了生态建设成果巩固的机制,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重发展、轻保护的做法,扭转了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保护管理的被动局面,林业开始步入了保护与发展并重的良性轨道。
(五)坚持依法治林保障发展。我国已初步形成以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主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补充的林业法律法规体系,富有地方特色的林业法规体系正在逐步完善。同时,林业执法、监督、普法、行政许可等体系逐步健全,为全县林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第二章 “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一、面临的新形势
(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林草事业发展。党的十八大已经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发展林草事业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对林业草原发展的重视达到了空前高度。2020年1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到各地考察,又多次重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指出“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经济财富”,要求“把绿水青山建得更美,把金山银山做得更大”,再次强调了“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继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抓好生态环境保护”。所以,从战略定位层面来看,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的主体、国家民族最大的生存资本,在总体和全局中的地位作用更加凸显,林业草原建设已经成为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问题,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生态文明的关键问题,事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重大问题。从工作推动层面看,围绕保护生态红线、强林兴林惠民,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等一系列政策措施,着重强调和专门部署了林业草原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有力推进林业草原转型发展。从保障支撑层面看,中央和地方政府对林业草原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森林覆盖率和蓄积量等指标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林业草原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成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积极推进林草事业建设。在云南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省委、省政府立足于云南省情,高瞻远瞩地确定了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三个新战略定位,明确了建设“中国最美丽的省份”的奋斗目标,这是美丽中国建设在云南的具体实践,也是建设美丽云南、生态省、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等战略目标的继承和提升。在“美丽”云南建设的战略部署中,从优化城乡发展空间布局、加强自然生态保护建设、强化环境综合治理、加快打造云南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等方面对林业草原发展提出了崭新的要求,赋予了云南林业草原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新的使命。围绕“美丽”云南建设,云南做出了打好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三张牌和重点发展“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旅游文化产业、信息产业、物流产业、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新材料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食品与消费品制造业”等八大产业的重大战略部署,成为加速林业草原发展的重要推手。楚雄州委、州政府深入推进实施“1133”行动,按照生态美、环境美、城市美、乡村美、山水美的总要求,着力打造“滇中翡翠”,努力把楚雄州建设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和全省最美丽州市。牟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在主动服务融入“1133”行动和实施牟定“一枢纽两区三基地”发展战略中,提出“巩固提升核桃、红梨、冬早桃、特色蔬菜、花椒、花卉等绿色产业”,实施绿水青山计划,推进“森林云南”和“滇中翡翠”建设。纵观全省、全州、全县,已经形成了林业草原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大好环境,林业草原事业将迎来加快发展的绝佳时期。
(三)林草事业进入“两山论”引领美丽云南建设重要思想实践新阶段。云南省集“边疆、民族、山区、美丽”为一体,山区资源优势、绿水青山优势是全省得天独厚的自然财富和资源禀赋。2020年1月20日,习近平在云南考察时指出“只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就一定能把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2020年5月,云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指明了云南林业草原要努力走出一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现代林业草原发展路子,这标志着全省林业草原进入“两山论”引领美丽云南建设重要思想的实践新阶段。纵观全省林业草原发展之路,已经从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保护建设为主转变,实现了从“砍树”到“看树”的蜕变,而如何在护美绿水青山的基础上,将以森林、湿地、草原、生物多样性为主体的“绿水青山”资源转化为人民群众手中的“金山银山”,切实变“活树”为“活钱”,成为全省各级林草部门特别是县乡林草部门上下求索的共同目标。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中,林业草原工作将紧密遵循“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用改革创新的思路和办法,为现代林业草原科学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
二、当前林业草原工作面临的挑战
(一)推进乡村振兴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林业草原工作重担在肩。云南是个多山的省份,长期以来,由于受各种发展要素的制约,山区的经济发展低于社会平均发展水平,落后于经济较为发达的沿海地区,山区成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难点在山区,没有山区的小康,就是不全面的小康。建成小康社会,推动乡村振兴,巩固小康社会成果,山区有着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山区生态区位重要,森林、水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良,到处都是绿水青山。一直以来,山区是林业草原建设的主战场,林草产业在山区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进程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十四五”期间,如何发挥全县山区的资源禀赋和环境优势,积极发展循环和绿色经济,全力促进山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将山区的“绿水青山”转变为“金山银山”,林业草原重担在肩,任务十分繁重。
(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的需求日益增长,林业草原工作任务艰巨。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尤其是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生态环境恶化、自然灾害频发,空气、水、食品安全等问题凸显,经济社会发展对维护生态安全的要求不断提升。虽经多年的努力,通过森林和湿地等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林业草原在保障生态安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难度很大。同时,随着物质生活水平大幅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已经从过去的“盼温饱”到目前的“盼环保”,由“求生存”到“求生态”,人们希望可以有更多的机会到空气清新、环境优良的生态空间里去感受自然、体验绿色和放松心情,对生态产品的需求已日益高涨。然而目前我县提供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生态公共产品的远远不足,生态产品的类型还不够丰富,远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与林业草原生产力发展的不适应,将是对林业草原发展的重大挑战。
(三)统筹协调保护与发展,林业草原工作任重道远。 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使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生态系统的最优化和良性运行,实现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林业草原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承担着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生态系统修复等重要任务。在新常态的发展形势下,由于环境问题无法短期根治,环境倒逼转型的发展方式对生态环境提出了比以往更高的要求,林业草原承担的生态任务会更加艰巨。与此同时,林业草原也承担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作用,林业草原发展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问题,在经济发展下行压力增大和发展速度放缓的形势下,林业草原需要利用自身的资源特色和优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的基础支持。“十四五”时期,林业草原统筹保护和发展的压力会更大,如何更好地实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是对林草部门的重大挑战。
第三章 “十四五”林业草原规划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三个新战略定位,以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能源牌、绿色食品牌、健康生活目的地牌”三张牌和“建设中国最美丽的省份”的目标为重要抓手,主动服务和融入楚雄州委、州政府“1133”行动,推动楚雄州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滇中翡翠”建设,立足牟定县加快实施“一枢纽两区三基地”发展规划,以全县县情、林情为基础,以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为路径,以实施重大工程、深化重大改革、完善重大制度,全面推行林长制,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国土绿化,精准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林业草原发展布局,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发挥生态文化作用,走出一条“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现代林业草原发展路子,确保《云南省创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促进条例》落地见效,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美丽牟定”建设提供强大有力的生态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质量优先,加强森林草原生态安全建设,加快推进国土绿化,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生态治理,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加强林业草原生态资源科学经营,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
——坚持惠民利民的原则。培强做大林草产业,深入贯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发挥森林是水库、钱库和粮库的重要功能,深刻认识生态和产业、公益和经济的辩证关系,发展林业草原特色和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增强林业草原发展活力,实现林业草原助推乡村振兴,在国土上创造和积累生态资本和绿色财富,促进绿色富国、绿色惠民。
——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原则。积极推动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自然保护地、林业执法等林业各项改革及配套改革,拓展林业草原发展空间,增强发展活力。积极探索国土绿化、营林营草、项目管理、投资融资等创新模式,广泛调动全社会力量发展林草事业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林业草原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坚持依法治林的原则。加强推进林业草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林业草原执法和普法,完善林业草原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备的林业草原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保护产权、规范公权,不断完善林业草原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
——坚持科技兴林的原则。加快培育和引进新品种,加强林业新技术研究研发,开展林业实用技术推广运用,提高林业草原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进“智慧林业”建设,拓展森林资源“一张图”应用平台功能,建立和完善野生动植物监测平台、生物多样性监测平台、自然保护地监测管理平台、湿地资源管理平台、草原资源监测管理平台、林草防火大数据建设平台,做好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护林员定位管理系统的推广运用,建立健全林业草原科技支撑体系。
三、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林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县林地保有量156万亩以上,森林面积保有量146万亩以上,活立木蓄积达 45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67%以上;自然保护地面积49万亩,保护率占国土面积的22.5%。湿地保护面积达到2.47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达71.5%以上;草原(地)面积稳定在112.42万亩,草原保护率达100%。林草产业不断优化升级,林草产业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国土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林业草原生态公共服务更趋完善,林业草原民生保障更为有力,林业草原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安全屏障和多功能的林产品服务。
围绕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和2035年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远景目标,到2035年,全县森林面积达1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并保持70%以上,森林蓄积量达510万立方米,草原植被盖度达100%以上;湿地总面积不低于2.5万亩,湿地保护率达75%以上,自然保护地占国土总面积达22.5%以上,实现林草产业总产值12亿元以上,“最美中国彝乡”和“滇中翡翠”建设目标任务基本实现。
“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具体目标:
——持续深化林业草原各项改革。全面推行林长制,压实各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体系。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深化国有林改革及配套改革,落实集体林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林地经营权。全面深化自然保护地改革,优化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提升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深化林草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建林草执法队伍,提升林业草原治理能力。深化林草“放管服”改革,推动林业草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增绿、增质、增效。
——持续推进林业草原生态建设。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67%以上,完成绿化造林7.6万亩。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保护天然林124.5万亩,管护和实施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面积68.77万亩;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完成森林抚育12.5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退化林修复2万亩,完成提质增效1万亩。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建立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面积44.3万亩;自然公园1个,面积4.59万亩。实施湿地总量管控制度,强化湿地保护修复,严格湿地用途监管,严肃惩处破坏湿地行为,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到2025年全县湿地面积达到2.47万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1.24万亩,人工湿地1.23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71.5%以上。加强草原资源保护,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价值,开展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实施退化草地修复和种草8.2万亩,到2025年,全县草原面积稳定在112.42万亩左右,草原保护率达到100%。
——持续培强壮大林业草原产业。“十四五”期间,将强化重点林业工程项目实施,狠抓造林质量和效益,不断扩大基地建设规模,加快培植林草产业。培优做强高原特色经济林果产业,新建核桃、花椒等经济林基地6.5万亩;发展壮大林下经济,开展野生食用菌保育促繁 26万亩,发展森林蔬菜2万亩,种植林下中药材2.8万亩;开展森林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建成森林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基地(项目)6个;壮大观赏苗木种苗花卉产业,建成观赏苗木种苗花卉基地达到1000亩。提升林产品精深加工能力,增强企业活力,促进林产工业的发展。到2025年,林草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新产业新业态大量涌现,森林和草原服务业加速发展,森林的非木质利用全面加强和优化,一二、三产业比例趋于合理,林草产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
——持续发展繁荣林业草原生态文化。大力弘扬生态文化,着力打造人文林业,提升美丽牟定建设的内涵和品质。加快推进省级森林县城创建,确保在2021年创建成功。积极开展森林乡村认定,申报国家和省级森林乡村不少于50个,被认定为国家和省级森林乡村40个。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在“十四五”期末全县所有调查在册的古树名木都得到有效保护。创新义务植树尽职形式,确保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成化佛山、白马山、三峰山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建立生态文明道德规范,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普及森林文化知识,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逐步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的社会氛围,生态文明教育普及率达90%以上。
“十四五”林业草原主要指标规划表
指标名称 |
“十三五”末指标数(2019年数据) |
“十四五”规划目标 |
较“十三五”指标增幅数 |
备注 |
林地保有量(万亩) |
156 |
156 |
— |
约束性 |
森林面积(万亩) |
140.38 |
146 |
5.62 |
约束性 |
活立木蓄积量 (万立方米) |
408.67 |
450 |
41.33 |
约束性 |
森林覆盖率(%) |
64.45 |
67 |
2.55 |
约束性 |
公益林保有量(万亩) |
68.77 |
68.77 |
— |
约束性 |
自然保护地面积(万亩) |
48.87 |
49.00 |
0.13 |
约束性 |
自然保护地占比率(%) |
22.44 |
22.5 |
0.06 |
约束性 |
湿地面积(万亩) |
2.46 |
2.47 |
0.01 |
约束性 |
湿地保护率(%) |
71.23 |
71.5% |
0.27 |
约束性 |
草原(地)面积(万亩) |
112.42 |
112.42 |
0 |
约束性 |
草原(地)保护率(%) |
100 |
100 |
0 |
约束性 |
森林火灾受害率(‰) |
0.009 |
1 |
- |
预期性 |
森林病虫害发生率(%) |
1.49 |
2 |
0.51 |
预期性 |
义务植树尽责率(%) |
90 |
92 |
2 |
预期性 |
林业行业总产值(万元) |
69498.00 |
100000.00 |
30502 |
预期性 |
农村居民林业纯收入(元) |
3000 |
3500 |
500 |
预期性 |
(注:标*的指标为预期值,2019年的相关数据分别为:林地保有量156万亩,森林面积140.38万亩,林木蓄积量408.6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4.45%,林业产业总产值69498万元,农村居民人均林业纯收入3000元)
四、林业草原发展空间布局
根据牟定县自然地理、林草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结合新常态林业草原发展的要求,按照建设生态文明排头兵、滇中翡翠、美丽县城建设的总目标,结合国家、省、州林业草原发展的总体布局,划分牟定东北部发展区、南部发展区、西北部发展区、中部发展区四大功能区,进一步优化林业草原发展生产力布局,全面提升全县现代林业草原的发展水平。
(一)东北部发展区。本区包括戌街乡、安乐乡两个乡镇,戌街乡与大姚县、姚安县、元谋县以猛岗河交界接壤,安乐乡与元谋县、禄丰县龙川河交界接壤。地貌以低山丘陵、高山峡谷为主,地形破碎,海拔跨度大,从全县最低1140到境内最高白马山2485米,该区内有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大弯山、中峰山、老黑山、黄草坝大尖山等主要山系。该区气温偏高,降水较少,相似元谋干热河谷区;主要河流猛岗河、猫街河、六渡河、观音塘河等河流,水资源分布不均。该区人口密度不大,经济欠发达,总体上森林资源总量不足,林木覆盖率较低,是全县东部生态安全屏障,但也属生态与环境最为脆弱地区,一旦毁坏,难以修复。发展方向:在高海拔地区(海拔高于1800米区)和生态脆弱地区,以生态保护修复为主,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提升森林生态功能,重点保护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大弯山、中峰山、老黑山、黄草坝大尖山等主要山系森林植被,以及勐岗河、猫街河、六渡河、观音塘河等河流源头、两岸的森林植被;实施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和长江防护林三期工程等工程,加强区域内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以及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巩固和提升东北部区域的森林生态功能。在低海拔地区(海拔低于1800米区),利用该区的光热条件和陡坡耕地土地资源,重点发展沃柑、早桃、芒果、石榴、李子、花椒等经济林果,形成高原特色经济林热带水果发展区。利用该区森林植被低矮稀疏,适宜野生菌生长的有利条件,通过采取封山育林育菌措施,大力开发野生菌采集等林下经济产业。开展野生橄榄嫁接改造开发利用,适度发展紫胶原料林基地建设。
(二)南部发展区。本区包括江坡镇的大部,与禄丰县、楚雄市接壤。地貌以高山为主,最低海拔1446米,境内最高海拔2236.6米,该区内有柜子山、蕨菜山等主要山系山脉;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冷凉干燥,年平均气温16℃;年平均降雨量850毫米,主要河流龙川江、大力歪河、小力歪河,水资源分布不均。总体森林资源总量较好,林木覆盖率较高,大部分生态环境较好,是我县南部的生态安全屏障。该区人口适中,经济条件一般;土壤质地较好,陡坡耕地资源丰富。发展方向:在海拔2000米以上区域为生态功能保护区,主要以禄丰、楚雄交界接壤山脉山系,以及在龙川江、大力歪河、小力歪河等主要河流源头、两岸的区域内,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通过实施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等森林质量精准提升措施,提升森林生态功能。在蕨菜山系,可利用该区的交通便利、森林景观优美、森林覆盖率高等优势条件,适度发展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等休闲旅游产业。在海拔2000米以下区域,鼓励发展速生丰产林基地建设,发展大径级木材;同时利用陡坡耕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李子、核桃、花椒等高原特色经济林果产业;发展野生菌采集业,积极鼓励和支持林下药材、森林蔬菜种植等产业。
(三)西北部发展区。本区包括凤屯镇的大部、蟠猫乡大部和共和镇的北部,东与共和、新桥、安乐、戌街四乡镇共和镇相邻,南与楚雄市吕合镇接壤,西与南华县龙川镇相接,北与姚安县前场镇毗邻、适中乡以及和大姚县龙街乡相邻,隔河相望。地貌以高山为主,境内最低海拔1830米,最高海拔2897米(为三峰山州级自然保护区三尖山),该区内有三峰山、寨子山、化佛山北麓、高山顶、卡拉雾山等主要山系山脉。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冷凉干燥,年平均气温18℃,年平均降雨量840毫米左右。该区内主要河流紫甸河注入龙川江,蟠猫境内古岩河、双龙河、石者河三河汇入勐岗大河注入金沙江。该区凤屯镇、共和镇、蟠猫乡北部区域生物多样性丰富,野生动物种类多,森林覆盖率达70%以上,森林资源总量较好。本区属于牟定县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境内三峰山是重要的州级自然保护地,是楚雄州重要饮用水源九龙甸水库的水源林保护区,是全县生物多样性富集地区之一。发展方向:在海拔2200米以上区域,三峰山自然保护区和紫甸河河流源头、两岸等区域范围内,白马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的大部分区域和古岩河、双龙河、石者河河流源头、两岸等区域,是全县最重要的水源保护地区域,以生态保护优先,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提升该区域内的森林生态功能。在海拔2200米以下区域内,大力发展核桃、红梨、花椒等高原特色经济林果产业、发展野生菌采集业和发展森林蔬菜种植等林下经济产业,在该区内的腊湾、新房、凤屯、建新四个村委会和共和镇龙虎、中屯以及蟠猫朵苴、蟠猫、古岩、龙泉、双龙等村委会,主要发展核桃和发展森林蔬菜、野生菌采集等林下经济;在外部几个村委会片区,海拔2000米以下低缓山地一带,大力发展云南红梨、樱桃、车厘子、速生丰产林、林下药材、森林蔬菜、野生菌采集等产业。利用森林资源丰富优势,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康养业、野生菌采集业和森林蔬菜、林下药材种植等林下经济。
(四)中部发展区。以县城共和镇为中心向外辐射的新桥镇、蟠猫乡、江坡镇、凤屯镇的坝区、半山区。该区地势平缓,多以平坝为主,土地资源丰富,土壤肥沃,降水集中,水利条件好,主要河流龙川河、冷水河、石头河。该区人员密度大,经济发达,适宜规模化发展。该区有化佛山州级自然保护区,森林植被极好,风景优美,传说众多,为县城的重要生态屏障;其他区域森林植被一般,但对县城周边气候调节非常重要。发展方向为:高山海拔区(2000米以上),以化佛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共和镇清河、龙虎区域范围内,以及县城周边的城镇面山、集镇面山,以生态保护优先为主,通过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森林城市创建工程等,提升该区域内的森林生态功能,打造园林县城、森林县城、美丽县城。在海拔2000米以下区域,从凤屯镇飒马场至化佛山至庆丰湖区域,充分利用交通优势、民俗风情、特色经济林果和森林景观优势等资源优势,重点打造森林旅游业和森林康养产业示范区,林下药材种植、森林蔬菜种植的示范区。其他区域可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特色经济林果、观赏林木种苗花卉、林下药材、森林蔬菜、野生菌采集等产业,大力发展森林产品加工业。
第四章 主要任务和战略重点
一、持续深化林业草原各项改革
(一)进一步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保持集体林地承包关系长久稳定,健全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运行机制,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鼓励各种社会主体参与林权流转,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集体林地适度规模经营。
(二)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管理体制改革。有序解决各类自然保护地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问题,合理构建区域自然保护地体系,统一完善区域自然保护地空间布局,着力建设生态文明制度,全县自然保护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22.37%以上。
(三)建立健全林草管理各项制度。坚持集约节约、合理高效利用林草资源,实施森林分类经营管理制度,完善森林采伐限额、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实行国有森林、草原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完善林业投融资体系,完善林业综合保险制度和完善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四)推进林草法治治理体系改革。各级森林公安转隶公安部(地方公安)领导后,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力量发生了变化,要通过建立健全县乡林草部门林业行政执法机构,推动全面覆盖自然生态系统、野生动物和自然保护地等林草法律法规体系的落实,全面提升林业草原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
(五)深化林草行业“放管服”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和优化林草业行政许可事项,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加快推进林草行业行政审批“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完成林草行政审批事项“一网通办”上线工作,提高审批效率和监管水平。建立健全林草部门权责清单、监管事项清单,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清理规范中介服务,逐步建立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严格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报使用国有林地项目、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对项目申报、林地审批、资金补助、商标品牌、评先评优等严格实行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
二、持续推进林业草原生态建设
(一)强化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实行严格的林地草地定额管理、用途管制制度,定期开展全县林地草地清理整治行动,防止林地草地非法流失,守住林地草地生态红线。大力发展人工商品林,严格执行天然林禁伐制度,实行林木采伐限额制度和林木采伐许可制度。切实开展森林资源督查检查和年度出数等六项工作,做好草地资源的监测。到2025年确保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7%,林地保有量不低于156万亩,森林面积力争达到146万亩,森林蓄积量达到450万m3;完成草地退化修复和种草8.2万亩,草原草地面积达到112.42万亩,草地保护率达到100%,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国土生态安全维护加强。
(二)大力开展国土绿化修复生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启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的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中国最美丽的省份”建设、州委、州政府“最美丽的州市”建设和“滇中翡翠”的目标,全面实施森林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森林城市创建工程、乡村绿化美化工程、森林廊道建设工程、废弃工矿用地绿化工程,大力开展义务植树和四旁植树,推进全县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在“十四五”期间,规划力争开展营造林14.2万亩,开展义务植树和四旁植树1300万株,确保到202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7%。
(三)科学有序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提升生态功能。按照国家、省、州对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部署要求,结合全县自然保护地实际情况,以自然保护地调查和评估结果为基础,按照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相关政策规定,解决现有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保护空缺、历史遗留和现实矛盾冲突突出等问题,确定自然保护地类型、级别、边界范围、功能分区,构建更为科学合理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确保重要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同时,整合优化设立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提出机构规格和人员编制建议,建立协同高效的管理体制机制,做到“一个保护地、一块牌子、一套机构”。主要目标:牟定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后有3个,总面积32590公顷,占全县国土总面积145201公顷的22.44%。其中:自然保护区2个,分别是白马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5860公顷,楚雄三峰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牟定片区,面积13670公顷;自然公园一个,即化佛山省级风景自然公园,面积3060公顷。管护机构随整合优化的机构划转人员。
(四)加强保护修复湿地资源。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全面保护、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湿地面积总量控制,严格湿地用途监管,严肃惩处破坏湿地行为,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强化湿地修复成效监督,建立健全湿地监测网络和监测评价体系,确保全县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生态功能,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到2025年全县湿地面积达到2.47万亩,其中:自然湿地面积1.24万亩,人工湿地1.23万亩,湿地保护率达到71.5%以上。
(五)严格执行天然林修复管理制度。实行天然林全面保护修复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加强天然林管护能力建设,保护和修复天然林资源,逐步提高天然林的生态功能。全面总结评估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编制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明确本县内天然林保护范围、目标和举措。把全县68.77万亩公益林全部纳入生态效益补偿范围,强化公益林的管理,认真落实生态效益补偿政策,争取更多的生态护林人员指标,管好用好生态护林人员。
(六)开展草原生态保护修复治理。建立完善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加强草原草地资源用途管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基本草原划定范围,实施更加严格地保护和管理,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加大草原执法监督力度,依法查处非法开垦、占用草原和乱采滥挖草原野生植物等行为。完善落实草原生态修复制度,坚持自然恢复与人工修复相结合,采取围封禁牧、补播改良、病虫鼠害和毒害草治理、人工种草等措施,促进草原草地休养生息,加快恢复退化草原植被,提升草原生态功能和生产能力。创新完善草原合理利用制度,着力解决草原过度利用问题,提升草原科学利用水平。严格落实草原保护责任制度,着力建立草原保护权责一体和对草原资源不敢破坏、破坏不起的新机制。不断强化草原基础工作,加强草原监测网络建设,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基础理论和实用技术研究,为建立、完善、落实草原保护修复制度提供有力技术支撑。完成112.42万亩草原管理管护和监测,实施轻度退化草原生态修复4.5万亩,实施中度退化草原生态修复2.5万亩,实施重度退化草原生态修复1.2万亩,实施草原有害生物防治7.5万亩。
(七)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和陡坡地生态治理工程,符合条件的退耕地块或陡坡地治理地块,做到应退尽退。到2025年,全县完成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或陡坡地生态治理1万亩。
(八)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通过实施森林抚育间伐、补植补造、退化林修复、提升林地生产力、人工促进天然更新等措施,提升森林质量。到2025年,实施封山育林6万亩;实施森林抚育12.5万亩;实施退化天然林修复2万亩。
(九)开展生物多样性和古树名木保护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加快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体系建设, 加快建立和完善生物多样性生态补偿机制、保护管理机制、评价体系和专项执法与综合执法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基础调查评估与监测,加强生物多样性的就地保护、迁地保护,促进生物多样性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公众宣传教育。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摸清古树名木家底,完成古树名木鉴定、登记、编号、建档工作。加大对一些古树名木保护、复壮和生境的修复,抢救一批濒危的古树名木,坚决制止并严厉打击破坏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切实提高保护和管理水平;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提高全社会参与保护古树名木的意识,到2025年,全县418株登记在册的名木古树得到有效保护。
三、持续培强做大林业草原产业
(一)增强木材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突出森林可持续经营和定向集约培育,加大人工用材林培育力度。以实施国家储备林等林业生态建设项目为契机,加快大径级、珍贵树种用材林培育步伐;推进用材林中幼林抚育和低产低效林改造。鼓励和支持县内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或有经营能力的其他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原料林基地建设。到2025年,推广种植湿加松,发展云南松、华山松、旱冬瓜等经济效益高的树种发展速生丰产林2万亩。
(二)培优做强高原特色经济林果产业。根据省委、省政府打造世界一流“绿色食品牌”的要求,结合我县气候条件、林地(陡坡耕地)资源条件、水利资源条件,以市场为导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扶持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造林大户,重点发展核桃、花椒、红梨、冬早桃、李子、樱桃、软籽石榴等高原特色经济林干果、水果,打造示范基地,突破市场销售瓶颈,提高精深加工水平,增强市场竞争优势,加快形成品牌效应,培优做强高原特色经济林果产业。到2025年,发展核桃为主的木本油料2万亩,使全县核桃达到14.08万亩以上,开展核桃集约化经营1万亩;发展花椒2万亩,云南红梨、李子等经济林果基地2.5万亩。
(三)大力发展林菌林菜林药林花等林下经济产业。依托资源优势,采取保育促繁的技术措施,大力发展松茸、牛肝菌、香菇等为主的野生菌采集和加工产业,到2025年,野生菌食用菌保育面积达26万亩,产值达到19000万元。因地制宜,大力发展斑鸠菜、香椿、刺老苞、树头菜、蕨菜、野芹菜、蒲公英、车前草、芥菜、山牛蒡、白刺花、棠梨花、杜鹃花、紫藤花(老鸦花)等林菜林花,打造特色森林蔬菜产业,到2025年,全县林菜林花发展面积5万亩,产值达到 6500万元;在不毁坏林地及森林植被的前提下,大力发展重楼、天麻、续断、板蓝根、白及、半夏、黄精等中药材的种植,发展林下中药材产业,林下中药材种植面积2.8万亩,产值达到12000万元。
(四)壮大观赏林木种苗花卉产业。以实施园林县城、森林县城、美丽县城和美丽乡村、美丽公路等国土绿化美化建设项目为抓手,大力发展观赏林木种苗花卉产业,到2025年,建设规模以上(500亩)林木种苗花卉基地2个,林木绿化苗木基地1000亩,产值达到4000万元。
(五)快速推进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委、省政府“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决策部署,抓住昆楚大、楚姚高速穿境而过的交通优势,主动融入大滇西旅游环线建设。依托全县重要的森林资源景观和湿地资源,加大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开展旅游活动,建设森林生态康养旅游核心基地。以现有的森林特色乡镇为基础,培育特色森林生态康养旅游小镇、森林乡村、森林人家,促进城乡融合和乡村振兴。推进森林县城创建,绿化美化城镇和周边森林环境,依托丰富多彩的森林生态本底,发挥城镇历史文化、风景资源的独特优势,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原则,科学布局森林生态康养特色小镇的发展空间,统筹规划包括文化、旅游、生态、康养等功能分区,探索牟定山水养生的城镇群发展模式,实现青山常秀、绿水常清、景观常变、空气常新,促进森林生态康养旅游特色小镇与周边环境、农村产业、乡村建设统筹发展。
(六)提升森林产品加工业。依托于主导产业基地,大力培育行业龙头企业,按照“标准化、多样化、多极化”的思路,通过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的运用,加大森林产品开发力度,深挖精深加工潜力,优化产品结构。培育紫胶、核桃、野生食用菌、玫瑰香精、云南红梨、冬桃、桉叶油及其它林产品等林产品精深加工业,力争到2025年,全县规模以上涉林产品加工企业达8家以上,省级龙头企业达7户以上。
四、持续发展繁荣林业草原生态文化
近年来,云南省加快推进“森林云南”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中国最美丽省份建设,积极践行“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宗旨,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布局,大力宣传发动,扎实推进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实施森林进城绿化、森林环城屏障、森林扶贫惠民、森林乡村美化、森林城市群建设、森林质量提升、森林文化培育等"七大工程",开展“森林县城、森林乡村、森林人家”创建活动,构建层次丰富、特色鲜明的森林城市建设体系与格局。同时,加大城区公园建设和提升改造力度,实现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娱乐游园、主题公园、科普公园等多园并存,让人们休闲享受绿地、游憩在林下。
(一)建设森林生态文明示范区。开展森林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以保护森林资源、发展生态经济、弘扬生态文化为目标,重点打造一批森林资源丰富、生态保护良好、生态经济发达、文化特色鲜明、生态制度先进的森林生态文明示范区。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等为主要载体,加快建设生态文化科普教育基地,加强自然生态科普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打造一批森林生态文化教育基地。
(二)开展森林县城创建。按照“六城同创”以及“美丽县城”建设要求,对照《云南省森林县城评价指标》,加强森林资源、湿地资源、生物多样性资源、古树名木资源等保护,积极开展人工造林、城市绿化、乡村绿化、廊道绿化等绿化,加快森林公园、公园绿地等建设,大力开展森林文化宣传,补齐森林县城创建短板,完成省级森林县城创建,打造“城在林中、林在城中”的优美环境,实现“大地植绿、心中播绿”的良好愿景,让全县广大人民天天看到绿色、闻到花香、听到鸟鸣,把牟定建设成为生态宜居、人民幸福的美丽宜居城市。
(三)申报认定森林乡村(村寨)和森林人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乡村,坚持增绿与提量并重,突出构建乡村集镇道路绿化、乡镇绿化、村庄绿化,提升乡镇森林覆盖率和村居绿化覆盖率。坚持把发展林业与生活富裕相挂钩,加快发展特色经济林果产业,发展林下药材、林中食用菌、林下蔬菜等林下经济产业,加大力度开发森林生态旅游服务和康养服务产业。坚持生态资源利用与文化融合并重,加大森林生态保护宣传,树立全民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调动全县申报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启动森林乡村(村寨)和森林人家申报认定工作。到2025年,申报认定国家级和省级森林乡村40个,森林人家50户。
(四)打造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选取生态环境良好、生态意识较强、生态文化繁荣的行政村、企业、学校或森林公园进行生态文化示范点建设,发展具有历史积淀、文化底蕴、地域风貌、民族特色的生态文化基地,打造崇尚“天人合一”之理、倡导中华美德之风、遵循传承创新之道、践行生态文明之路的各具特色的文化发展示范模式,创建各具特色的省级以上生态文化基地10个。积极发展森林产品文化,推动与森林休闲、健康养生、生态体验等相融合的森林生态旅游,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价值观,形成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善待自然的良好氛围,扩大社会影响。
五、夯实森林草原防灾减灾救灾基础
(一)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全面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党政同责机制,全面落实部门分工责任制和经营主体职责,建立健全森林消防队伍、护林员队伍、防灭火专业队伍建设机制,建立健全经费保障机制、科学防火管理机制、依法治火工作机制,形成完备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预警响应规范化、火源管理法治化、火灾扑救科学化、队伍建设专业化、装备建设机械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人力灭火和机械化灭火、风力灭火和以水灭火、传统防火和科学防火有机结合,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实现森林防火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4小时火灾扑灭率在98%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1‰以内。
(二)积极防控林业草原有害生物。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对林业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防治的规定,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强化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组织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及时准确全面掌握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动态。加强林业有害生物传播扩散源头管理,抓好产地检疫和监管,强化检疫审批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积极开展林业检疫执法行动。争取加大资金投入,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除治和防治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无公害防治和无公害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到2025年,全县林业有害生物入侵防范能力和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显著提升,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三)强化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决定》的实施意见,完善野生动物监测防控制度,加强重点时期、重点区域监测防控管理,规范处置异常疫源疫病和疫情,防范传播扩散,积极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疫源疫病防控宣传教育活动;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查处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监测和防控能力。
六、加快建设林草支撑保障体系
(一)加强“数字”林业建设。加快推进数字林业、“互联网+”林业建设,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森林、湿地、草原及生物多样性监测预警评估体系建设,综合应用无人机、北斗定位、自动传感、无线传输、人工智能等设施设备。拓展森林资源“一张图”应用平台功能,建立和完善森林资源监测平台、自然保护地监测管理平台、湿地资源管理平台、草原资源监测管理平台、野生动植物监测平台、生物多样性监测平台、林草防火大数据建设平台,做好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护林员定位管理系统的推广运用。
(二)加强林草科技支撑体系建设。整合县内林草科技力量和资源,探索开展部门、学校、科研院所、企业之间的行业协作,加强林草科技基础平台建设,加大林草科技创新能力。建立和完善县、乡两级林草推广服务体系,加速科技成果、先进技术转化,加大林业科技推广的力度,增加科技投入。组织实施一批具有示范带动性的科技项目,建立示范基地。多方争取资金,加大投入,努力在良种壮苗培育、科技成果转化利用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提高林草科技在森林资源培育、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支撑作用,提高现代林业的生产力水平。到2025年林草科技成果推广率和贡献率均达到60%以上,实现林草科技整体水平的快速提升,为全县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保障。
(三)加强林草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现代林业专业队伍建设,特别是加强森林消防、资源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科技推广、森林管护等基层林业队伍建设,落实国家职工福利待遇和工作经费,切实稳定基层林草队伍。加大林草专业队伍的人才引进力度,强化队伍的知识和技术培训,加强技术人才交流,培育高水平的现代林草管理人才专业队伍。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坚持用法律制度规范林业草原建设,用法律武器保障林业草原发展,积极创建平安林区,细化具体管理措施,完善林草乡村治理体系。加强林草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基层站所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实施牟定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中心和物资储备库建设,提升县级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能力。加强基层林草服务中心建设,改善办公环境条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大教育培训提升人员能力素质,充分发挥乡镇林草服务中心在政策宣传、森林资源管理、项目实施、野生动物保护、科技推广、涉林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大林区的道路、供电、用水、管护房和网络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化基层站所,推进机构队伍稳定化、管理体制顺畅化、站务管理制度化、基础设施现代化、履行职责规范化、服务手段信息化。
第五章 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规划
牟定县林业草原发展“十四五”建设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美丽”牟定和“滇中翡翠”的重要组成内容,也是牟定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加强对规划的组织领导,成立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对重大事项进行统一部署、综合决策,对规划实施进行监督、评估,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各乡镇和各相关部门应充分认识林业草原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发挥大局意识,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积极支持,群策群力地抓好牟定县“十四五”林业草原发展工作。
二、加大建设投入,加强政策支持
加大对林业草原发展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支持林业草原发展的投入机制。建立以恢复森林资源为最低标准的合理利用森林资源补偿机制,探索建立节约使用林地的价格调节机制。加强对绿化造林、森林抚育、基础设施建设等投入力度,逐步推行工程化管理。有效落实林权抵押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和风险补偿等涉农贷款优扶政策,加强对林业产业发展的支持。
三、强化责任考核,严格奖惩措施
建立起由牟定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的部门分工协作的林业草原生态建设目标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组成生态绩效评价机构,实现目标确定与干部实绩考核有机衔接。共同推进全县的林业草原生态建设任务。县、乡政府要把保护和发展森林、湿地、草原资源作为政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湿地、草原资源目标责任长效机制和森林、湿地、草原增长指标考核制度,把森林覆盖率、林木蓄积量、林地和湿地保有量、湿地保护率、草地保护率等指标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层层签订森林湿地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状,制订严格的考核奖惩措施,确保实现各项指标持续稳定增长。
四、广泛宣传发动,全民动员参与
加强林业草原“十四五”建设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林业草原建设在“美丽”牟定、“滇中翡翠”建设和“十四五”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认识,形成全社会重视、支持和发展林业草原的良好氛围。发动和组织各行业、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国土绿化和生态保护事业。积极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建立鼓励各类社会投资主体参与林下经济、生物化工、森林旅游、康养休闲等新兴产业的社会投入机制。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和“关注森林”活动,倡导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捐赠等方式认养公益林、古树名木等,引导全社会参与林业草原的保护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