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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索引号:11532323MB1576810L-/2020-0827001 公文目录:安全生产 发文日期:2020年08月27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文  号:牟工信通〔2020〕7号 成文日期:2020年08月27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根据《楚雄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楚政通〔2020〕15号)和《牟定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及县安委的工作要求,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巩固2018年以来开展的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成果,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全县工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重点任务

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上来,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责任落实差距大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监管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工贸企业安全水平。

(一)开展“两个专题”活动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集中学习宣传。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并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结合“安全生产月”“四万三进”等活动广泛开展企业宣传。(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牵头,中小企业股、工业园区股、商务流通股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制度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牟定县委 牟定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中共牟定县委办公室 牟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牟定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队伍建设。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队伍培训教育的重要内容,分级、分期、分批组织开展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1)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转发云南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规定和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文件的通知》(楚政通〔2008〕65号),并结合企业实际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完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2021年底前,各工贸企业建立较为完善的双重预防机制;2022年底前,企业通过信息化监管平台向监管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2022年底前,危险化学品、电力、民爆等行业领域及规模以上企业完成标准化建设和自评工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教育培训等制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险,积极推进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8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

(1)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2020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工贸企业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严格高风险化工项目准入。2020年前,落实省、州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按照审批权限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审批机制,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建设项目。(局工业园区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消防

强化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针对监管的4家大型商场、9家加油站等重点场所,分阶段开展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局商务流通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非煤矿山

(1)严把新立矿山准入关。严格落实省、州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强化源头管控,配合有关部门对新立矿山准入条件特别是生产建设规模达不到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一律不得办采矿权审批等行政许可手续。(局中小企业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对标清理整顿现有矿山。对照牟定县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督促至今仍未转型升级到位的企业转型升级,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局中小企业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道路运输

(1)加强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监管。到2020年底,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现存不具备限速功能的客运车辆全部有序、稳妥退出运输市场,“两客一危”营运车辆“五小工程”(视频动态监控终端、安全视频播放设备、安全带、灭火器和安全应急锤)实现全覆盖;到2022年底,57座以上大客车和卧铺客车全部退出道路运输客运市场,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局商务流通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百吨王”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车辆维修企业和擅自开展车辆维修的配件经销商等非法改装站点,加大对货车非法改装企业的打击力度,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局商务流通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3)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局商务流通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严禁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局中小企业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5.工业(产业)园区等功能区

(1)完善工业(产业)园区等功能区监管体制机制,建立安全监管机构。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方和园区监管责任;推进园区智慧化进程。(局工业园区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强化工业(产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产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提升工业(产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

(3)建立工业(产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产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园区封闭化管理。

(4)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产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等安全管理,加强部门间的监管协作和信息通报,综合保障进出口危险货物的安全高效运行。

6.危险废物

(1)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相关企业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分类分区贮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严格落实储存安全防护措施。重点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和严厉打击工业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7.粉尘涉爆等其他领域

督促企业加强涉爆粉尘、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贮存、处置,“煤改气”、洁净型煤使用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安全责任和措施。(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8.城镇燃气

(1)全面摸排城镇燃气安全风险。以排查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安全隐患为抓手,加强对液化石油气重大危险源的掌控和监管。(局商务流通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整治。认真对9家加油站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对重大隐患和问题要挂牌督办整改,确保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整治落到实处,有效防范遏制液化石油气重特大事故。(局商务流通股牵头,各股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2020年7月至8月)。结合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制定我局实施方案、作出具体部署。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对2018年以来全县开展的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对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采取建立台账、强化监督、限期整改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企业安全生产方面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建立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年行动工作在县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彭兴良担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负责统筹协调,牵头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局党组要定期听取三年行动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每季度召开1次专题会议,每半年向县安委报告1次工作推进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三)加强监督检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督促企业对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制定防患除险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