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对象 |
实施依据 |
法定实施主体 |
法定行使层级 |
备注 |
1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
全县辖区内公共场所 |
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条:各级卫生防疫机构,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第十三条:卫生监督员有权对公共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索取有关资料,经营单位不得拒绝或隐瞒。卫生监督员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有保密的责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证章、出示证件。 部门规章:《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公共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应当依据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采取现场卫生监测、采样、查阅和复制文件、询问等方法,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者隐瞒。第三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检,并将抽检结果向社会公布。 |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
牟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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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医疗机构执业活动检查 |
全县辖区内医疗机构 |
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一)负责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二)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指导;(三)负责组织对医疗机构的评审;(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
牟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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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学校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
全县辖区内学校 |
部门规章:《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第三十条: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况,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况负有保密责任。 |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
牟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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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检查 |
全县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单位 |
部门规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第八条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卫生行政部门参加。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集中式供水项目时,当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做好预防性卫生监督工作,并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的水源水质监测和评价。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设饮用水卫生监督员,负责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部门可聘任饮用水卫生检查员,负责乡、镇饮用水卫生检查工作。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饮用水卫生检查员,负责乡、镇饮用水卫生检查工作。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饮用水卫生检查员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发给证书。铁道、交通、民航的饮用水卫生监督员,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发给证书。 |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
牟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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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
全县辖区内涉及公共卫生与传染病的单位 |
部门规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7号)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
牟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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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
全县辖区内放射诊疗单位 |
部门规章:《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有关法规和标准执行情况;(二)放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三)人员培训、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剂量监测及其档案管理情况;(四)《放射工作人员证》持证及相关信息记录情况;(五)放射工作人员其他职业健康权益保障情况。 |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
牟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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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医药管理监督检查 |
全县涉及中医药的医疗卫生机构 |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2003年10月国务院第374号令)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医药管理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管理工作。 地方性法规:《云南省发展中医药条例》(2011年5月26日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五条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医药管理工作,应当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配备中医药专职管理人员,逐步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 |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
牟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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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情况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执业情况监督检查 |
全县辖区内涉及职业卫生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九)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 |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
牟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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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的监督检查 |
全县辖区内涉及职业卫生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
牟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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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用人单位落实有关职业健康监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全县辖区内涉及职业卫生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
牟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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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工作的监督检查 |
全县辖区内涉及职业卫生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条 从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机构和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 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认可或者登记机关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不按照本法规定履行法定职责的; |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
牟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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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检查 |
全县辖区内涉及职业卫生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 建设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建、关闭:(三)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未按照规定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
牟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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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对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管理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
全县辖区内涉及职业卫生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八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照本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的处分;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撤职或者开除的处分。 |
牟定县卫生健康局 |
牟定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