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县误食有毒野生菌和草乌附子等乌头类毒性中药材中毒防控工作的预警信息
2024年以来,全省均发生自采自食野生菌中毒导致死亡事件、误饮草乌泡酒和家庭煮食草乌中毒导致伤亡事件,其中我州也发生了自采自食野生菌中毒导致死亡事件、误饮草乌泡酒和家庭煮食草乌中毒导致伤亡事件。我县发生自采自食野生菌中毒和家庭煮食草乌中毒人员较去年(2023年)同期增加,暴露出食物中毒防控工作还存在盲区和死角。
当前,仍处于“吃菌季”,自采误食有毒野生菌导致的中毒事件高发频发,同时也即将进入秋冬“进补”乌头类中药材中毒高发阶段。为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议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应急救治准备。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做好有毒野生菌、乌头类物质中毒的应急救治准备工作,加强医务人员业务培训,储备必要的救治设施和急救药品。一旦发生中毒事件,在积极抢救病人的同时,应及时将情况上报至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在野生菌中毒救治过程中,一旦明确或高度怀疑导致中毒的野生菌为剧毒鹅膏、亚稀褶红菇等致死率较高的种类,建议尽快转至具备较强救治能力的三级医疗机构救治。
二、强化有毒野生菌和草乌附子等中毒事件的监测和调查处置工作。疾控机构要加强中毒事件的监测、报告与处置,发现中毒事件要按要求及时开展现场调查和处置,尽可能采集剩余食品和病人生物样本进行检测,查明原因,指导救治。
三、集体单位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乌头类物质。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体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乌头类物质,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加强对建筑工地、民政福利机构、旅游景区、单位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的宣传教育和督促检查,严防聚集性中毒事件发生。
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短视频等,强化宣传引导,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素养。重点向广大农村及野生菌中毒风险等级较高的地区普及采食有毒野生菌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对家庭自制的含有草乌等毒性中药材用于外用的泡酒,进行清楚标识并妥善存贮,严防误饮误食造成中毒事件发生。
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4年9月9日